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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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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安琪集团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2021-1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4,099,7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16.31%。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奥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收到公司股东唐山锐泽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锐泽投资”)发来的《关于所持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暨累计减持1%告知函》,其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1-072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事项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彭家辉先生的辞任报告,彭家辉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彭家辉先生继续在公司任职。彭家辉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其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1年12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堰川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堰川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关于证券事务代表变更事项

2021年12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议案》,同意聘任吕志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吕志勇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82072666

传 真:0512-82072999

电子信箱:securities@eurocrane.com.cn

通讯地址: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越路288号

邮政编码:215211

附:相关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4 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王堰川先生简历

王堰川,男,198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2012年7月参加工作,曾先后就职于河南众品食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16年10月入职法兰泰克证券法务部,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至今。

王堰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吕志勇先生简历

吕志勇,男,199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法学学士。2017年3月参加工作,曾就职于湖北启明德天法律服务有限公司任律师助理。2018年4月入职法兰泰克证券法务部。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主动上缴违规减持收益所得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1-090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主动上缴违规减持收益所得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陈志敏先生、朱华威女士(以下合称“控股股东”)未按规定在累计持股变动比例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停止减持,也未及时履行权益变动披露义务,从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角度出发,控股股东主动提出将违规减持收益所得上缴给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的调整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截至2021年12月2日,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主动上缴的违规减持收益所得共计43,555,228.91元,至此控股股东已全部缴清本次违规减持收益所得金额。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上述资金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计入资本公积。具体会计处理以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1-091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2021年11月1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于2021年12月2日取得了由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具体公告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656289355

2、名称: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01室

5、法定代表人:闫忠文

6、注册资本:25,752.89万元

7、成立日期:2007年7月30日

8、营业期限:2007年7月30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1162 证券简称:天风证券 公告编号:2021-090号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文体”)持股数量合计49,082,752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7%。其中49,082,732股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20股为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获配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当代文体持有公司0股。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号), 当代文体拟计划减持不超过49,082,7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近日,当代文体函告公司,其自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2月3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9,082,7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达到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上限。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

1、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62,000,000股公司股份进行了转融通出借业务,该部分股份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2、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于2021年7月13日发生了变动,与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注:

1、当代文体根据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2,082,752,占公司总股本的0.25%,减持价格区间为3.86-3.96元/股,减持金额86,630,491.84元。

2、当代文体根据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减持价格区间为3.52-3.62元/股,减持金额96,198,500元。

3、当代文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49,082,7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累计减持金额182,828,991.84元。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4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有关事项的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600962 证券简称:国投中鲁 公告编号:2021-042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有关事项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中鲁或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96号)、《关于对张继明、金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97号)(以下统一简称《警示函》),现将《警示函》主要内容和涉及事项的相关情况做如下披露: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经查,2017年12月,你公司以子公司云南国投中鲁果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国投中鲁)的名义与云南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开展健康农业循环经济现代农业项目,后该项目于2021年1月终止。针对前述事项,你公司存在重大协议未披露且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的问题。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7号)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张继明作为国投中鲁时任总经理,金晶作为国投中鲁时任董事会秘书,在履职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违反了《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责任。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八和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张继明、金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二、关于合作协议有关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响应国家脱贫攻坚政策号召,同时结合国投中鲁自身业务发展需求,探索新业务模式,公司2016年开始规划考虑以全资子公司云南国投中鲁为主体建设国投中鲁云南昭通现代高效种养循环农业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为推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审批工作,云南国投中鲁于2017年12月与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政府签订了《云南国投中鲁·昭阳区健康农业循环经济现代农业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建设地点: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苏家院镇。

2.建设内容:项目涵盖有机矮化苹果种植、生物发酵饲料、生猪生态规模养殖及加工、有机肥等农业生产单元,形成产业循环、具有科研示范基地作用,建成后将形成以有机健康为核心理念,集无抗生态规模养殖、加工、深度生物发酵饲料、有机肥、生态设施果蔬、有机种植、综合用途的高效循环现代农业园区。

3.投资概算:总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分三期建设,其中第一期投资约2亿元人民币。

4.云南国投中鲁正式履行《合作协议》的必要条件为国投中鲁董事会批准协议项目方案。云南国投中鲁依据国投中鲁董事会批准的投资方案全面开工建设项目。

《合作协议》已达到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时任相关负责人认为《合作协议》为附国投中鲁董事会通过为履行生效条件的合同,项目仍处于可行性研究阶段,所以未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担心因项目不确定性对公司股价造成波动影响,所以未进行信息披露。

由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历经多次调整,至2020年底,项目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和实施条件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2021年1月公司研究决定终止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

三、改进措施

1.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信披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2.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哈投大厦公司2809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召开及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赵洪波董事长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蒋宝林、彭彦敏、姚宏、张铁薇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在任高管5人列席会议;见证律师出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仁大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丽晶、汪晓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4日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被动减持部分股份的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1-103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被动减持部分股份的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43,719,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61%,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其中新华联控股已质押143,719,502股,被司法冻结143,719,652股。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新华联控股合同纠纷,本次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18,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将被启动司法强制执行程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3.0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新华联控股的《告知函》,获悉其持的公司部分股份因启动司法强制执行程序将导致被动减持的情形,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12个月内无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备注:具体减持期间为相关股份调整为不限制卖出状态之日起三十个交易日内。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属于因司法强制执行导致的被动减持,被动减持计划是否能够实施完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本次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18,800,000股股票全部完成减持,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124,919,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2%。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新华联控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上述股份被动减持后将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20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亚通”)股东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控股”)为归还股票质押融资、降低股票质押风险,分别与吴曹娟、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质权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股份转让价款偿还其在国信证券的部分质押融资。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控制权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过户,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怡亚通控股的通知,由于怡亚通控股在国信证券的质押合约已经到期,怡亚通控股于2021年12月3日分别与吴曹娟、国信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怡亚通控股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吴曹娟转让怡亚通(证券代码:002183)5,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以偿还其在国信证券部分质押融资,降低股票质押风险。本次转让所得23,485万元,其中16,650万元用于归还股票质押本金及利息,5,871万元用于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率为25%),占本次转让所得的95.90%。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怡亚通控股持有公司323,979,79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48%。本次拟转让事项未违反承诺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二、本次股份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886049XL

法定代表人:周国成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南社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A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信息咨询(以上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燃料油的购销及其它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营业期限:2003-04-07 至 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周国辉先生(100%)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吴曹娟,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208221989********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

(三)质权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784445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注册资本:961242.937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股票期权做市。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年12月3日,怡亚通控股与国信证券就股票质押回购事宜作出安排,与吴曹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怡亚通控股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吴曹娟转让怡亚通(证券代码:002183)5,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截至公告日,吴曹娟未持有公司股份。怡亚通控股、吴曹娟、国信证券三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吴曹娟

质权人(丙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转让目的及转让价款

1、本次股份转让的目的,即甲方通过将其持有的“怡亚通”股票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以股份转让价款归还甲方欠丙方的质押融资协议项下的全部负债(以下简称“甲方欠丙方的全部负债”)。

2、甲、乙双方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每股)为“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拟转让股票二级市场收盘价的70%,即4.27元/股;转让股数为55,000,000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234,850,000元。

3、交易对价的支付。在三方签署本协议后至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前,乙方应向丙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166,496,668.49元用于归还甲方欠丙方的全部负债,剩余的股权转让价款(剩余的股权转让价款=股份转让总价款-甲方欠丙方的全部负债)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二)解押股份及过户

在完成本次转让所需有关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的全部申请和报批手续后,甲乙丙三方应协商办理过户日期,共同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解质押及转让过户手续。

(三)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和条件、承诺、声明和保证,守约方有权就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直接损失、损害及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开支(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用等)要求违约方作出赔偿。

(四)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有关本协议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和履行及由此产生的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国法律。

由于本协议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如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三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依其仲裁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方、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并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乙方签字及按手印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即对三方具有约束力。

四、所做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做相关承诺如下:

1、目前不存在、将来也不会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与被承诺方(发行人)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控股子公司、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或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等)从事与被承诺方(发行人)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业务;对于自己将来可能出现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能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参股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情况,承诺在被承诺方(发行人)提出要求时转让自己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出资或股份,并承诺给予被承诺方(发行人)对该等出资或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尽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公平合理且基于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确定;承诺不向其业务与被承诺方(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承诺赔偿被承诺方(发行人)因自己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主动寻求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若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将尽量避免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若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持有的怡亚通股份数不低于212,269,782股时,继续保持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212,269,782股股份(占怡亚通股份总数的10%)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非经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书面同意,本公司不恢复上述表决权的行使。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减持怡亚通股份导致持有的怡亚通股份数仅剩212,269,782股(占怡亚通股份总数的10%)时,若本公司采用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继续减持怡亚通股份,本公司承诺确保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就上述放弃表决权承诺的公司股份继续遵守原有的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非经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书面同意,受让方不恢复上述表决权的行使。如未来怡亚通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或本公司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而增加股份的,本公司为巩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怡亚通的控制权,将对上述放弃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及比例作出相应的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怡亚通控股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协议转让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五、本次转让是否存在承诺变更、豁免或承接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存在承诺变更、豁免或承接的情况。

六、本次转让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控制权稳定的影响

公司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股份,以股份转让价款偿还国信证券的股票质押融资,降低股票质押率。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审批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确认意见书,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八、备查文件

怡亚通控股、吴曹娟、国信证券三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1月份

及1-11月份主要生产数据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1-06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1月份

及1-11月份主要生产数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1月份,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98.2万标准箱,同比增长2.7%;预计完成货物吞吐量4,466.2万吨,同比增长7.4%。2021年1-11月份,公司预计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061.7万标准箱,同比增长5.9%;预计完成货物吞吐量48,446.7万吨,同比增长4.5%。

本公告所载公司2021年11月份及1-11月份的业务数据属于快速统计数据,与最终实际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1-054

转债代码:127032 转债简称:苏行转债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1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2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行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不良资产处置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1-084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安琪集团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11日,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华东”)及中美华东控股子公司浙江珲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珲达生物”)与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琪集团”)签署《合资协议》,共同投资成立湖北美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琪健康”或“合资公司”)。

美琪健康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其中中美华东以现金出资1亿元人民币,出资占比40%;安琪集团以现金出资1亿元人民币,出资占比40%;珲达生物以技术作价方式出资0.5亿元人民币,出资占比20%。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发布的《关于与安琪集团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截至本公告日,美琪健康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现将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商注册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MA4F59704Y

2、企业名称:湖北美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谢厅

5、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21年12月1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189号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进出口;药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工业酶制剂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备查文件

湖北美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