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荣基金”或“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并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转换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证券交易模式并修订托管协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券交易模式转换
自2021年12月6日起,本基金将启动证券交易模式的转换工作。转换后,本基金的证券交易所交易将委托证券公司办理,由证券公司履行交易管理职责。
本次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因转换证券交易模式,拟对《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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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完成以及修订后的《托管协议》生效时间将另行公告。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修订情况,在《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将更新后的文件在本公司官网上披露。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公司网址:www.furamc.com.cn
富荣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6855600(免长途固话费)
五、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4日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并经过各基金托管人的同意,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或“上市公司”)A股配股发行。本次配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之一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之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参与宁波银行A股配股发行的基金“汇添富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托管人。
宁波银行本次配股发行以2021年11月23日为股权登记日,按照每10股配售1股的比例,向该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宁波银行全体A股股东配售。本次配股代码为“082142”,配股简称为“宁行A1配”,配股价格为“19.97元/股”。该配股价格的确定参考上市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与股东利益等因素,遵循上市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根据宁波银行于2021年12月2日发布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宁波银行本次A股配股发行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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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咨询相关事宜。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4日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网下获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所管理的部分基金参加了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并根据发行人公告的限售期安排,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基金获配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下获配股票限售情况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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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1年12月02日数据。
风险提示:基金资产投资于创业板股票,会面临创业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办理基金申购、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4日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网下获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所管理的部分基金参加了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并根据发行人公告的限售期安排,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基金获配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网下获配股票限售情况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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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1年12月02日数据。
风险提示:基金资产投资于创业板股票,会面临创业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办理基金申购、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4日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减持)
证券代码:600241 证券简称:ST时万 编号:临2021-040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减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东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交投”)持有公司股份16,923,0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5%。2021年12月1日,辽宁交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460,000股 ,占总股本0.84%。本次权益变动后,辽宁交投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减少为14,463,076股,持股比例降至4.91%,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00%。
● 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日收市时,辽宁交投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760,000股,完成减持计划的46.90%。
● 截至本公告日,辽宁交投持有公司股份14,163,0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1%。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收到股东辽宁交投发来的《股份减持进展及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告知函》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获知:本次权益变动前,辽宁交投持有公司股份16,923,0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5%。2021年12月1日,辽宁交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460,000股 ,占总股本0.84%。本次权益变动后,辽宁交投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减少为14,463,076股,持股比例降至4.91%,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00%。
(一)减持人:辽宁交投
(二)减持目的:根据股东自身经营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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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辽宁交投根据自身经营资金需求而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出现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二)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涉及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三)辽宁交投减持股份进展
辽宁交投于2021年11月4日发布《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拟于2021年11月25日至2022年5月23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总数量不超过 5,886,0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前述权益变动后,2021年12月2日至3日,辽宁交投继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00,000股。
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日收市时,辽宁交投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760,000股,完成减持计划的46.90%。
截至本公告日,辽宁交投持有公司股份14,163,0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1%。
辽宁交投将继续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减持事项涉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21-158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处罚。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7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编号:处罚字 【2021】97号),根据《告知书》,公司2018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收入,追溯调整后,公司可能存在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年营业收入均低于1000万元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同时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3、公司2020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4月27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4、如后续公司股票价格低于1元/股,公司可能会面临因连续20个交易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55元/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日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济堂 公告编号:2021-081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26元/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74 证券简称:快意电梯 公告编号:2021-092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快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意股权”)函告,获悉快意股权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及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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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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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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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的上银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芯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网下申购。东芯股份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上银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行。东芯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18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东芯股份于2021年12月3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现将本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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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
2、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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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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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2015年4月24日修订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及“证监会核准高管任职资格的日期”不再适用。
3.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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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经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备。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