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847 证券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晶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7,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4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董事会秘书张晶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6,875股公司股份,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注:张晶女士所持股份来源均为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高管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 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高管张晶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847 证券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丰台区郭公庄中街20号院北京方向A座15楼小VIP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莫天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8人,独立董事叶剑平先生因在外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主要股东及相关方签署〈股份转让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家天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薇蕾、张兰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万里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4日
股票代码:600847 股票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股价近期涨幅较大,相比于2021年11月25日收盘价,公司股价目前涨幅为72.01%,短期波动幅度较大,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已经累计出现2次(含本次),涨幅高于同行业涨幅及上证指数。截至2021年12月2日收盘,公司市盈率为568.52,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数据,公司所处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平均滚动市盈率为41.76,公司滚动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南方同正自家天下受让上市公司股份事项尚处于沟通过程中,双方尚未签署任何有关股权受让意向书或相关交易协议,面临无法达成的风险。同时,南方同正也在积极对接铅酸电池业务资产的潜在承接方,筹划资产置出的具体方案,但尚未有实质性进展。上述事项均处于商议筹划阶段,具有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目前收入及利润规模较小,且生产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晶女士发布《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除前期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开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查,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 热点概念的情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 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 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价近期涨幅较大,相比于2021年11月25日收盘价,公司股价目前涨幅为72.01%,短期波动幅度较大,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已经累计出现2次(含本次),涨幅高于同行业涨幅及上证指数。截至2021年12月2日收盘,公司市盈率为568.52,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数据,公司所处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平均滚动市盈率为41.76,公司滚动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资产承接及股份转让尚无实质性进展。
目前,南方同正自家天下受让上市公司股份事项尚处于沟通过程中,双方尚未签署任何有关股权受让意向书或相关交易协议,面临无法达成的风险。同时,南方同正也在积极对接铅酸电池业务资产的潜在承接方,筹划资产置出的具体方案,但尚未有实质性进展。
上述事项均处于商议筹划阶段,具有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收入及利润规模较小的风险。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7,107,835.93元,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22,784.92元, 2021年1-9月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9,128,293.97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81,214.86元。公司目前收入及利润规模较小,且生产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其他提示
1、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晶女士于2021年12月4日发布《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2021/12/27~2022/6/26),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68号楼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陈波董事长主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总经理赵继伟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杨宁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郑小晨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韩晓东先生、副总经理巨新团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参与新能源项目竞标授权期限延期一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司雨、石雨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4日
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1-014
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1-125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109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功燕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赖琪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奚玉湘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2、议案3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戴林璇、侯珊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1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创践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创践”)转让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银牛微电子(无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牛微电子”)22.9514%股权,交易对价为25,000.00万元;向深圳信合鸿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合鸿泰”)转让银牛微电子17.7002%股权,交易对价为19,280.00万元;向诸暨众合优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合优创”)转让银牛微电子3.0480%股权,交易对价为3,320.00万元。本次交易合计转让股权比例为43.6996%,交易对价合计47,600.00万元。同日,公司与上海创践、信合鸿泰、众合优创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上述股权转让款的20%(首期款)合计9,520.00万元,其中:上海创践股权转让款5,000.00万元, 信合鸿泰股权转让款3,856.00万元,众合优创股权转让款664.00万元。近日,银牛微电子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银牛微电子股权。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海创践、信合鸿泰、众合优创应于完成本次交易对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后5日内,分别以电汇方式向公司指定账户支付其应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的80%(尾款),共计38,080.00万元。其中,上海创践应向公司支付20,000.00万元;信合鸿泰应向公司支付15,424.00万元;众合优创应向公司支付2,656.00万元。
公司将根据收款进展情况及时履行进展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股票简称:用友网络 股票代码:600588 编号:临2021-094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高志勇先生之子高宬晗先生使用高志勇先生的夫人张青女士的证券账户于2021年7月买卖了公司股票,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具体内容详见《用友网络关于公司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及致歉公告》(编号:临2021-085)。高志勇先生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高志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95号),具体内容如下:
“高志勇:
经查,你担任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期间,你的儿子使用你配偶名下证券账户分别于2021年7月8日买入公司股票、2021年7月26日卖出公司股票。
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应当吸取教训,加强本人及亲属的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已将警示函内容及时告知高志勇先生,高志勇先生表示接受北京证监局的监管措施决定,会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办理解除可交换公司债券
质押登记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编号:2021-087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办理解除可交换公司债券
质押登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盛洋科技”)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洋电器”)通知,盛洋电器已完成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摘牌,并拟于近日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上述解除质押登记手续的相关需要,公司披露本提示性公告,具体如下:
盛洋电器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标的股票为盛洋科技A股股票,发行规模为1.98亿元,期限为3年,盛洋电器将其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1,800,000股划转至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一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在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盛洋电器委托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
鉴于盛洋电器已完成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换股及摘牌工作,盛洋电器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拟申请将“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一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中剩余的5,147,351股划转回盛洋电器证券账户。
截至本公告日,盛洋电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0,662,598股,持股比例为6.92%;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一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持有公司股份5,147,351股,持股比例为1.72%。本次解除质押登记完成后,上述质押专户中的5,147,351股公司股份将划转至盛洋电器证券账户,盛洋电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5,809,949.00股,持股比例为8.64%,上述质押专户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要约收购。
公司将持续关注盛洋电器后续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认购信托计划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1-055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认购信托计划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继续认购信托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宁波汇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浩投资”)作为一般委托人及一般受益人,出资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认购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国投”)拟设立的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劣后级份额;本公司承担该信托计划的补仓义务。
汇浩投资与陕国投已于2021年11月10日签订信托合同,信托计划分两期设立,分别为“陕国投·聚财2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聚财2号信托计划”)及“陕国投·聚财3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两期信托计划除规模区别以外,其他合同条款均为一致。信托合同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披露的公告临2021-050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聚财2号信托计划”依据信托合同约定于 2021年12月3日正式设立,共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10亿元;其中,汇浩投资认购一般信托资金人民币5亿元。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发行境外公司债券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149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发行境外公司债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12日和2021年7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发行境外公司债券的议案》,以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为发行主体,在境外发行不超过2亿美元(含2亿美元)的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拟发行境外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公司已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发改办外资备〔2021〕87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境外发行债券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3)。
2021年12月3日,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明阳智能(BVI)有限公司(MingYang Smart Energy (BVI)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发行人”)收到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上市申请同意通知书(函号:MOX〔2021〕515),主要内容如下:
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就发行人于2021年10月28日报送的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作回复。
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发行人于2021年10月28日为本次债券递交的所有文件所述,确认同意本次债券发行上市并出具本同意书。
本同意书自发出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在本同意书发出之日起至本次债券上市日期间,如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需及时通知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1年12月4日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0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金证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更好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12月10日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15:00-17:00
二、接待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楼9楼阶梯会议室
三、活动方式:活动采取现场接待的方式进行,公司与参加活动的投资者进行现场交流。
四、公司出席人员: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殷明先生、监事会召集人刘瑛女士。
五、预约方式:为更好地安排本次活动,请有意向参与此次活动的投资者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预约,以便做好接待登记和安排。
预约时间:2021年12月9日前(9:30-11:30、14:00-17:00)
联系人:陈志生 联系电话:0755-86393989
邮箱:chenzhisheng@szkingdom.com
六、注意事项:
1、由于公司场地有限及相关防疫政策要求,本次会议登记人数满30人后,公司将不再接受预约。如在本次投资者接待日前 14 日内有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请勿参与报名。
2、为提高本次活动的效率,在活动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提出所关心的问题,以便公司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统一答复;
3、参加互动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终结执行公告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2021-050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终结执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诉讼(仲裁)阶段:相关诉讼案件目前处于执行裁定判决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洲际油气”)、被执行人。
● 诉讼案件涉及金额:本次披露的诉讼进展案件中已披露的诉讼案件涉及金额约22000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披露的诉讼进展事项不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涉及相关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与海南建行的借款协议纠纷
因借款协议纠纷,2020年7月7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以下简称“海南建行”)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洲际油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对外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2021年3月6日对外披露的《诉讼进展及执行和解公告》、2021年7月8日对外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
二、相关案件目前情况
(一)与海南建行的借款协议纠纷
公司近日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25日下发的《执行裁定书》(2021)琼01执2460号,裁定如下:
终结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琼01民初37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三、相关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
本次进展案件不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3日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5 证券简称:ST通葡 编号:临 2021-086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被冻结事项尚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但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所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被处置的风险,若上述公司子公司股权被处置,将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所持有的北京九润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相关情况
2021年7月,南通泓谦企业策划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泓谦”)向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承担对实际控制人的违规担保的担保责任,详情请见《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3),目前尚未开庭。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京03财保313号] 具体情况如下:南通泓谦因与公司仲裁一案申请保全公司资产,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公司持有的北京九润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77.64万元出资额的股权。
二、上述股权冻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上述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被冻结事项尚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但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所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被处置的风险,若上述公司子公司股权被处置,将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针对南通泓谦的相关纠纷,公司相关股东已经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措施,避免公司利益受损,详情请见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违规担保等事项解除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21-077)。同时,公司已聘请律师等专业人员积极应诉,并将采取法律手段解决上述股权被冻结事项,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