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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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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启诚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2021-1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等额550亿人民币的担保, 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有关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现就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近期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子公司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北京神州数码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的融资贷款事项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4亿元、人民币4亿元和人民币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近期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与子公司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的融资贷款事项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2、被担保人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人民币)

3、被担保人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情况如下: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667.88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金额456.57亿元,控股子公司互相担保金额201.96亿元,股东大会单独审议担保金额人民币8亿元和美元2100万元(按实时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合计约9.35亿元),担保实际占用额为225.4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9.73%;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54.92亿元,担保实际占用额26.7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401.65亿元,担保实际占用额198.76亿元。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交银施罗德启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4038,基金简称:交银启诚混合A;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4039,基金简称:交银启诚混合C)经2021年9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027号文准予注册,并已于2021年12月3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1年12月15日。经统计,截止2021年12月3日,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和认购户数均已达到其基金合同生效的备案条件。

为了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做好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交银施罗德启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交银施罗德启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相关销售机构协商,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21年12月3日止,自2021年12月4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若本基金募集总规模超过30亿元人民币,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的相关约定,对2021年12月3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未确认的认购款项将退还投资者,比例确认的结果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重要提示:

1、投资人欲了解上述基金及上述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1年11月20日在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的交银施罗德启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

2、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裕隆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受理时间相同,为开放日的9:30一15:00。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该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公告的时间为准。

3.日常转换业务

3.1转换费率

3.1.1 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3.1.2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按一定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收取标准遵循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1.3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从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原则上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入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若遇固定费用,则按实际产生补差费用收取。

3.1.4 具体转换业务规则、程序和数额限制,以及转换费率水平、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和举例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列示的相关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3.1.5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转换费用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并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

3.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3.2.1 暂停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也一般适用于暂停基金转换。具体暂停或恢复基金转换的相关业务请详见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自动予以撤销,不再视为下一开放日的基金转换申请。

4.基金销售机构

4.1场外销售机构

4.1.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4.1.2场外非直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述销售机构系指已销售本基金且开通本次转换业务的场外非直销机构。上述销售机构中未销售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则只办理该机构所销售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之间已开通的转换业务。

4.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不开通场内销售业务。

5.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开通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由同一基金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

2、本基金自2016年12月14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自2020年10月28日起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详情请查阅相关公告。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办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交银施罗德裕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裕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为更好服务投资者,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站和手机APP,下同)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其中部分转换业务可享受转换费率优惠,优惠费率只适用于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无优惠。可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的转换业务范围及转换费率优惠的具体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4、本公告仅对交银裕隆纯债债券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予以说明,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亦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1-150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81 股票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1-054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公司及子公司已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及财产保全,并于近日收到了《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文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与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工程款等款项,公司及子公司已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及财产保全,并于近日收到了《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文件,此次涉及的诉讼案件共694件,合计金额人民币8.82亿元。

其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情况如下: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持续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合法利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未决诉讼、仲裁案件合计金额人民币24.83亿元(含本次与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诉讼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60%。

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单项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情况如下:

注:以上案件涉及金额与最终实际执行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涉诉案件中多数案件为公司作为原告要求交易对方支付拖欠公司的工程款等款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装修装饰工程款是否享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函复》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及子公司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合法利益,持续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鉴于本次诉讼案件正在进展过程中,公司尚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受理案件通知书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70,909,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1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37号)文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科科技”)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4,592,922股,并于2020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765,501,92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170,909,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94,592,922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股东上饶市晶航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饶晶航”)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170,909,000股,锁定期为自上饶晶航增资晶科科技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三年(即2018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9日)。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12月10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公开发行3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5月3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债券简称“晶科转债”。“晶科转债”自2021年10月29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1年12月2日,“晶科转债”累计转股128,774,019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由2,765,501,922股增加至2,894,275,941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事项。股东上饶晶航持有的限售股数量仍为170,909,0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上饶晶航就其股份锁定情况出具如下承诺:

1、自公司完成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3、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该股东应得的现金分红和薪酬,同时其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其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饶晶航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晶科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晶科科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晶科科技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晶科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10日;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70,909,0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注:总股本为公司截至2021年12月2日的总股本。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注:表中“本次上市前”相关股份数据为公司截止2021年12月2日的股份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87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部分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9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部分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科兴路988号斯达半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华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哲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振、王以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