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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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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为公司开立银行保函的公告

2021-1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1-016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978,782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13日(因2021年12月11日是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000,000股,并于2021年0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0,271,21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9,728,782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426户,对应股票数量为978,7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8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978,782股,将于2021年12月13日(因2021年12月11日是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博力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博力威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博力威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978,782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13日(因2021年12月11日是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尾数不符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3

转债代码:118001 转债简称:金博转债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110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证券简称:*ST盈方 证券代码:000670 公告编号:2021-092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为公司开立银行保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企管”)分别于2021年4月26日、12月1日作出相关承诺,就公司目前涉及的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及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项担保诉讼可能造成公司需承担担保责任或赔偿责任等损失,舜元企管承诺承担全部责任并承诺向银行申请开立不可撤销之银行保函,以向公司提供清偿保障。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2021-091)。

2021年12月3日,公司收到舜元企管发来的《告知函》,舜元企管已就该2项诉讼事项向银行申请开立2份合计金额不超过9,867万元的不可撤销之银行保函且获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行已就上述事宜向公司分别开立完毕1份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和1份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柒仟叁佰陆拾柒万元(2份合计金额不超过9,867万元)的不可撤销之银行保函。自此,舜元企管于2021年12月1日作出的关于开具银行保函的承诺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