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关联交易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21一063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系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合营公司洛阳富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川矿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富川矿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85亿元。
● 反担保:富川矿业持有的上房沟钼矿采矿权(证号:C1000002011073120115610)抵押,该等反担保责任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合营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其合营公司富川矿业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有效期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担保总额范围内决定和处理公司为富川矿业的相关融资担保、富川矿业以其持有的上房沟钼矿采矿权为公司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等事宜,且同意在董事会获得股东大会以下授权的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全权决定和处理该等授权事宜。
该等担保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已获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洛阳富川矿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3年9月29日
3、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冷水镇钼都大道68号
5、经营范围:钼、铁矿采选及产品销售(危险化学品及国家专控除外);工矿工程建筑;管道和设备安装;建筑劳务分包。(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6、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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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法定代表人:常学立
8、富川矿业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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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为富川矿业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申请最高余额在人民币3.76亿元内的综合授信提供质押担保。
1、担保方: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洛阳富川矿业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4、担保方式:单位定期存款存单(人民币4亿元)质押担保
5、担保类型:借贷
6、担保期间:自银行放款日起至2023年6月18日
7、担保金额:3.76亿人民币
(二)反担保协议
富川矿业以其持有的上房沟钼矿采矿权(证号:C1000002011073120115610)抵押给公司,针对公司提供的担保责任进行反担保,该等反担保责任不得超过人民币10亿元。如出现公司为富川矿业承担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之情形,在公司已因履行该担保义务而向债权人支付相关款项的前提下,公司有权向相关机关申请实现采矿权抵押权,并从经处置的采矿权所得中依法受偿。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意见:富川矿业作为公司重要合营公司,公司为其商业融资需求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内的融资担保,符合富川矿业及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可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并控制相关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合营公司富川矿业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融资担保事宜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其旗下子公司及合营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富川矿业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融资担保、富川矿业以其持有的上房沟钼矿采矿权(证号:C1000002011073120115610)为公司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的相关事宜,且同意在董事会获得股东大会以下授权的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全权决定和处理该等授权事宜。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按2021年1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1美元兑人民币6.3738元折算: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82.77亿元(包括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人民币276.9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20%。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参与了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联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家联科技于2021年12月2日发布的《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家联科技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基金管理人的关联方,家联科技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73元/股,现将本公司上述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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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参与了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通灵股份于2021年12月2日发布的《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通灵股份发行的主承销商为以下基金托管人,通灵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08元/股,现将本公司上述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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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4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大盘精选
证券投资基金限制申购、定期定额申购
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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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华夏大盘精选混合B保持目前业务状态不变。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2月6日起对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进行限制,即自2021年12月6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合计申请金额均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如合计申请金额超过上述规定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保持目前业务状态不变。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
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哲医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的A股配股发行。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迪哲医药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宁波银行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之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参与迪哲医药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网下申购情况
迪哲医药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58元/股,由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迪哲医药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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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与宁波银行A股配股发行情况
宁波银行本次A股配股发行以2021年11月23日为股权登记日,按每10股配售1股的比例向截至该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宁波银行全体A股股东进行配售,本次A股配股代码为“082142”,配股简称为“宁行A1配”,配股价格为19.97元/股,配股价格的确定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与股东利益等因素,遵循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现将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参与宁波银行本次A股配股发行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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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2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800,000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13日(因12月11日、12月12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1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34号),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当虹科技”)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并于2019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6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469,297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3,530,703股。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1,683,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对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投资者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跟投的股份数量为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12月13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的战略配售股份,其承诺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无其他特别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当虹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当虹科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当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当虹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800,000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13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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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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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1-133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资产收购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95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如下: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日,公司公告称,拟支付现金2000万元收购控股股东平启科技持有的清纯半导体9.1948%的股权,交易溢价率940.62%。但清纯半导体的账面总资产1914万元,主要为公司控股股东平启科技增资的2000万元,且其产品均处于研发阶段,尚未形成销售,5名研发人员中有3人为兼职。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信息。
1.公告披露,清纯半导体主要从事半导体设计,成立时间不足9个月,团队人数共10人,其中研发人员5人(含兼职3人),主要研发产品为SiC功率器件,目前处于研发阶段。请公司补充披露:(1)清纯半导体目前的经营场所和面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具体构成和账面金额,说明其是否具备基本生产经营条件和状态;(2)清纯半导体团队成员的具体构成和主要成果,其中研发人员负责的主要设计研发产品和职责,说明兼职研发人员的具体工作方式,如何保障研发进度;(3)清纯半导体主要在研产品和具体进展,包括具体产品名称和类型、所处具体研发阶段、性能参数、样品测试情况,预计达到可应用状态的时间;(4)清纯半导体的业务模式、盈利模式,具体说明是否已获得终端客户验证,是否有客户意向订单,是否已与代工厂建立合作关系;(5)结合前述问题详细说明清纯半导体实现销售、盈利尚需经过的阶段、取得的资质或相关手续以及时间周期,并提示相关风险。
2.公告披露,清纯半导体注册资本约500万元,其前两大股东实缴进度仅约10.79%,公司控股股东累计投入约2000万元,占各方投入总额的94.8%。截至2021年9月30日,清纯半导体净资产为1921.94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清纯半导体成立至今主营成本构成、研发投入情况,是否与目前产品所处研发阶段相匹配,投入与产出是否符合行业情况;(2)除控股股东外其余各方实际投入较少但股权比例较高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告披露,本次交易拟收购清纯半导体9.1948%的股权,整体估值为2亿元,溢价率940.62%,交易作价的依据为控股股东前期总投资金额。请公司补充披露:(1)清纯半导体历次股权转让估值及依据,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和可比案例情况,说明本次交易的估值合理性,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2)公司收购少数股权的主要考虑和合理性,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概念炒作的情形。
4.公告披露,清纯半导体目前有包括控股股东平启科技在内的5名股东,其中平启科技和新甄半导体为公司的关联方。请公司穿透披露清纯半导体除平启科技外4名股东上层持股主体情况,并说明与公司具体的关联关系和其他协议或利益安排。
5.请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面自查近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相关要求,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供交易核查。
请独立董事对上述问题逐项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将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就《问询函》进行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成都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1年11月29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小明女士主持,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一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8日。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邮件、书面或当面反映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止2021年11月29日,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全体监事对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2月3日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1-104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件,现就有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粤0604民初675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相关进展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向公司发放了贷款,因公司未能依约偿还欠款本息,兴业银行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2021年6月收到了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1)粤0604民初675号,并对判决主要内容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一审判决后,公司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1)粤06民终14285号,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938.59元,由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实际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上述《民事判决书》中确认兴业银行对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房产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因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债权人起诉及申请财产保全,该部分土地、房产目前处于查封状态,其中灯管生产车间、车间4、车间5、南府国用(2005)第特180018号土地、南府国用(2011)第0603820号土地已用于出租,其他抵押土地及建筑物目前用于公司开展生产办公,该部分土地及房产目前处于查封状态,但未被限制正常使用,暂时不会直接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上述被查封资产存在着被司法拍卖以偿还债务的可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进展另行披露。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粤06民终14285号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1-董-009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的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徐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航天科技控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同意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转让公司持有的航天科技控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公司”)49%股权,以国资单位评估备案所对应评估值为参考,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山西公司的股权。山西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本次挂牌转让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或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日前,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该只股票的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551)的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鉴于股票发行过程公开透明,交易价格公允,且该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按法规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了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并获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2021年12月03日配售结果公告,现将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获配情况公告如下:
获配“迪哲医药”(股票代码:688192)8926股,获配金额469,329.08元。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