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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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17.88元。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1〕644号《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80,000,000.00元,公司总股本由60,000,000股变更为80,000,000股。
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1月2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将《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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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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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2月20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2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章潘桥村(犁头金)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二)有关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1年12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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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见附件2)和股东账户卡原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可以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2月17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格式参见附件3);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4、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章潘桥村(犁头金)公司三楼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朱恩琴
电话号码:0571-57573593
传 真:0571-82367420
电子邮箱:zhengquanbu@zhengqiang.com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登记表
附件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19
2、投票简称:“正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的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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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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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1、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跨境通”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环球”或“被申请人”)近日收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太原中院”)送达的(2021)晋01破申14号《民事裁定书》及(2021)晋01破8号《民事裁定书》。债权人深圳中安讯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讯视”或“申请人”)以深圳环球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向太原中院申请对深圳环球进行破产清算。太原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中安讯视对被申请人深圳环球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2、深圳环球进入破产程序后,如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深圳环球,公司将丧失对其控制权,深圳环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破产清算概述
2021年11月24日,中安讯视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太原中院申请对深圳环球进行破产清算。深圳环球与中安讯视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0305民初30360号民事调解书。深圳环球未能履行民事调解书的义务,中安讯视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本申请之日未偿还货款金额为人民币2,602,351.4元。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太原中院《民事裁定书》(2021)晋01破申14号,裁定受理申请人中安讯视对被申请人深圳环球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太原中院《民事裁定书》(2021)晋01破8号,裁定查封深圳环球的所有财产。
太原中院《通知书》(2021)晋01破8号,《通知书》内容:
“深圳市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本院根据深圳中安讯视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深圳市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你公司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如拒不提交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本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特此通知”
二、申请人、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一)申请人
公司名称:深圳中安讯视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04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桔塘社区桔岭新村270号磊泰工业园厂房3栋301
法定代表人:黄豪佑
注册资本:100万元
主营业务:安防监控产品、存储器、相关零配件的技术开发、销售;电子产品及相关零配件的技术开发、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智能安防电子产品;辅助照明设备、连接线产品的技术开发和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安防监控产品、存储器、相关零配件的生产;电子产品及相关零配件的生产。
(二)被申请人
1、概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5月6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登良社区东滨路与南光路交汇处永新时代广场2号楼13层
法定代表人:梅跃钢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主营业务:经营电子商务;软件技术开发;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提供办公场地租赁及配套商业服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增值电信业务。
公司持有深圳环球100%股权。深圳环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财务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深圳环球总资产158,369.67万元,总负债333,785.05万元,净资产-175,415.38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562,939.27万元,利润总额-247,599.01万元,净利润-295,262.10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21年9月30日,深圳环球总资产172,729.06万元,总负债335,790.15万元,净资产-163,061.09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33,525.17万元,利润总额-21,052.02万元,净利润-21,031.69万元。(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裁定书主要内容
太原中院《民事裁定书》(2021)晋01破申14号主要内容:本院认为,深圳环球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及实际经营地)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建设南路632号盛饰大厦13层,本院具有管辖权。申请人中安讯视对被申请人深圳环球享有到期债权,且经过强制执行不能实现。深圳环球是有限责任公司,是适格的破产主体,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中安讯视对深圳环球的破产清算申请符合受理条件,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申请人中安讯视对被申请人深圳环球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四、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对公司的影响
深圳环球进入破产程序后,如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将丧失对其控制权,深圳环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目前,公司对深圳环球的长期股权投资为32.13亿元、债权2.66亿元、担保金额为1.52亿元,深圳环球的破产清算已被法院受理,该长期股权投资、债权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担保责任并未消除,深圳环球对本公司的最终影响金额需等破产清算完成后方能确定。本公司将依据最终清算结果按照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相应预计负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晋01破申14号
2、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晋01破8号
3、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2021)晋01破8号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85证券简称:京泉华公告编号:2021-065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ST跨境 公告编号:2021-129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公告
监事吕小荣、特定股东舞钢市昊扬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监事吕小荣先生股份减持计划数量已实施完毕,吕小荣先生仍持有公司189,8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54%;特定股东舞钢市昊扬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昊扬合伙”)股份减持计划数量已实施完毕,昊扬合伙仍持有公司1,570,9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28%。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若后续发生继续减持公司股份行为,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泉华”)于近日收到监事吕小荣先生、特定股东昊扬合伙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9月4日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2日期间,吕小荣先生共减持股份13,2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4%;截止2021年12月2日,累计减持股份63,2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2%,吕小荣先生股份预披露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截至2021年12月2日,公司特定股东昊扬合伙累计减持股份523,600股(距本次预披露减持股份数量523,649股相差49股(不足100股无法进行交易)),占公司总股本的0.2909%,昊扬合伙股份预披露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现将上述股东减持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的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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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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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监事吕小荣先生、特定股东昊扬合伙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发生。
2、监事吕小荣先生、特定股东昊扬合伙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不存在违规情况发生。
3、监事吕小荣先生、特定股东昊扬合伙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自京泉华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京泉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京泉华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满足上述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将根据自身的经营需要,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以市场价且不低于京泉华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减持所持股份,减持股份数量最高可达京泉华科技上市时承诺人所持京泉华科技股份总额的100%。
(3)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后若进行股份减持的,本公司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解除锁定股份数量范围内减持;减持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4)监事吕小荣先生、特定股东昊扬合伙所持京泉华科技股份减持时,将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承诺人将在减持前4个交易日通知京泉华科技,并由京泉华科技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监事吕小荣先生、特定股东昊扬合伙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4日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级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1-116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级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光圆成”)于近期收到了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2021】浙07执349号之二)。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及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原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与被告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阳市云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禾置业”)、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建材城”)及其他被告的合同纠纷案,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其借款本金及利息141,677万元。
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19】浙07民初297号),对此案件进行判决。
公司于2021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2021】浙07执349号),法院作出的判决已生效,要求各被告按判决书进行执行。
二、进展情况
执行中,申请执行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向法院申请撤回此案执行。根据(2021)浙07执34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2021)浙07执349号案件终结执行。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本次披露的诉讼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涉案总金额为1,192.91万元。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的该笔担保仅为资产抵押担保,未涉及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公司承担责任仅以抵押资产为限,公司已于2019年度对该项合规担保已计提相应的担保损失,本次收到的终结裁定执行书对公司无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赛格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新城市”)系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并表企业。公司曾于2019年10月披露了原告洛阳市尚冶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尚冶”)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的事项[(2019)粤03民初3413号],并就诉讼进展情况进行了持续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8日、2020年4月17日、2020年9月16日、2020年12月15日、2021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1)粤民申3578号],裁定如下:
驳回洛阳尚冶的再审申请。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连续十二个月内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36)中“八、诉讼事项”。
四、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案件再审已结束,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具体以公司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案件的后续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粤民申3578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编号:2021-039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孙公司顺特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特设备”)于近日收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的《传票》(案号:(2021)粤06民终15691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该案件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日、2021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因不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606民初14773号民事判决书,顺特设备依法向佛山中院提起上诉,现已获佛山中院受理。
1、当事人
上诉人:顺特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新悦路23号,法定代表人:张译军
被上诉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下称“大良土发中心”),住所地: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县前路16号,法定代表人:胡健玲
2、上诉请求
请求判令撤销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0)粤0606民初14773号案件民事判决书的全部判决,依法改判为:上诉人顺特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不需向被上诉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支付违约金并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三、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已针对该案件计提了预计负债17,962,645.5元,该案件结果不会对公司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2、本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不会影响顺特设备拥有上述案件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不会对资产完整性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2021)粤06民终15691号;
2、《民事上诉状》。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1-149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项目目前尚处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公司能否取得《中标通知书》并最终签署正式合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了《2021年至2022年人工智能通用计算设备集中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神州数码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科信息技术”)为该项目标包2的中标候选人之一,云科信息技术投标报价为149,097,168.00元(不含税),中标份额70%,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预中标项目情况
(一)公示媒体名称: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s://b2b.10086.cn/)
(二)项目名称:2021年至2022年人工智能通用计算设备集中采购
(三)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内容:人工智能通用计算设备(推理型)
(六)公示日期: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5日
(七)中标情况:标包2:云科信息技术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149,097,168.00元(不含税),中标份额70%。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https://b2b.10086.cn/)的《2021年至2022年人工智能通用计算设备集中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相关内容。
二、 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项目如能中标并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 风险提示
上述项目目前尚处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公司尚未收到相关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是否收到中标通知书及最终的中标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产品注射用艾普拉唑钠继续纳入医保目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1-099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产品注射用艾普拉唑钠继续纳入医保目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3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医保发〔2021〕50号,以下简称:《医保目录》),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点产品注射用艾普拉唑钠通过谈判续约,继续纳入《医保目录》。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通用名:注射用艾普拉唑钠
商品名:壹丽安
医保支付标准:71元(10mg/支)
生产许可持有人: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被授权企业: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应症:消化性溃疡出血。
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注射用艾普拉唑钠于2018年1月获批生产,于2019年11月通过谈判首次纳入2019年版《医保目录》,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发布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产品纳入医保目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注射用艾普拉唑钠本次参加国家医保续约谈判,一系列新的临床证据证明本品具有更显著的疗效、安全性和经济性,经多轮沟通,最终签约成功,且本次续谈结果取消了原报销范围中“禁食医嘱或吞咽困难”的限制,使得适用性更广,方便临床处方且患者获益更多。
公司未来将持续加强本品的市场拓展,不断提高医院覆盖及产品销量,减少医保支付价格调整对公司业绩稳健增长带来的影响。新版《医保目录》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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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已按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通报基金托管人。
投资者可访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