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2021-104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8日以专人、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4人,实际参加监事4人(蒋国健、汪传斌、顾国栋、周丽平)。会议由监事长蒋国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监事会提名丁文斌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丁文斌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胜任监事职责的要求。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丁文斌,男,汉族,1970年6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宜兴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曾任职于宜兴市生产资料总公司、宜兴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江苏中广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截至目前,丁文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2021-103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8日以专人、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蒋锡培、蒋华君、张希兰、郎华、陈静、杨朝军、武建东、陈冬华)。会议由董事长蒋锡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提名潘跃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潘跃峰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胜任董事职责的要求。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105)。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跃峰,男,汉族,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中级会计师。现任宜兴市金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兴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截至目前,潘跃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0869 证券简称:远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5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1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1日
至2021年12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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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12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远东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以上文件报送以2021年12月17日17:00前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亮
电话:0510-87249788
传真:0510-87249922
邮箱:87249788@600869.com
邮编:214257
(二)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食宿、交通、通讯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