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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2021-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凯撒旅业 公告编号:2021-076

债券代码:112532 债券简称:17凯撒03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江涛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人,以通讯方式出席11人,委托他人出席0人,缺席0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上述注册地址的变更情况,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及属地管理相关条款,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2、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换股吸收合并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换股吸收合并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日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日公告)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凯撒旅业 公告编号:2021-078

债券代码:112532 债券简称:17凯撒03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换股吸收合并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12 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换股吸收合并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终止通过向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信旅游”)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份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众信旅游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向众信旅游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份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众信旅游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股票及公司债券“17 凯撒 03”自 2021年6月15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对外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于2021年6月29日开市起复牌。2021年7月29日、8月28日、9月28日、10月28日、11月27日,公司按规定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062、064、071、075)。

二、本公司筹划及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开展的主要工作

在筹划及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本公司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预案,本公司及相关各方对交易双方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估值等工作;交易双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了多次沟通、磋商与论证。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后,本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30 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最近进展情况予以公告,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的原因

本次交易自启动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均积极推进相关工作。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涉及环节较多,且受新冠肺炎疫情以及本次交易的市场环境变化影响,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可能面临较大不确定性风险。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交易双方共同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换股吸收合并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与众信旅游签署了《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交易双方一致同意,本次吸收合并终止,交易双方不再继续推进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交易双方于2021年6月签署的《合作意向协议》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交易双方不再享有《合作意向协议》项下的权利,亦无须履行《合作意向协议》项下的义务;交易双方于2021年6月签署的《换股吸收合并协议》自始不生效;交易双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等相关方就本次吸收合并以书面或口头作出的承诺或达成的约定等均自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终止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成立,并自双方董事会均分别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本公司在充分考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下作出的决定,不会对本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相关的公司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本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其他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月 6 日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凯撒旅业 公告编号:2021-077

债券代码:112532 债券简称:17凯撒03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军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3人,委托他人出席0人,缺席0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换股吸收合并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换股吸收合并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日公告)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6日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1-048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LAV Spring (Hong Kong) Co., Limited(以下简称“LAV Spring”)、LAV Bio III Investment (Hong Kong) Co., Limited(以下简称“LAV Bio”)、Lilly Asia Ventures III Investment (Hong Kong) Co., Limited(以下简称“Lilly Asia”)、LAV Amber Limited(以下简称“LAV Amber”)、上海礼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礼安”)和苏州礼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礼泰”)均为礼来亚洲基金(Lilly Asia Ventures)的投资主体,均由礼来亚洲基金团队管理,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LAV Spring、LAV Bio、Lilly Asia、LAV Amber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585,5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约5.09%,股份性质均为H股;上海礼安和苏州礼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09,4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约3.12%,股份性质均为A股;前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A股和H股股份总数为20,295,0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约8.20%。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8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上海礼安和苏州礼泰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709,454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3.12%。2021年12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上海礼安和苏州礼泰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127,468股,上海礼安和苏州礼泰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8.20%减少至6.94%。

公司收到上海礼安和苏州礼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礼安和苏州礼泰在本次减持计划中减持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上海礼安、苏州礼泰所持股份性质为A股,LAV Spring、LAV Bio、Lilly Asia、LAV Amber所持股份性质为H股。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求进行的减持,实施主体不是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系上述股东根据自身安排及计划的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

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文具 公告编号:2021-036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

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ST华英 公告编号:2021-078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英农业”)于2021年11月20日收到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信阳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1)豫15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及(2021)豫15破6-1号《决定书》,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潢川瑞华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潢川瑞华”)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为管理人。同日,公司收到信阳中院送达的(2021)豫15破6-2号《决定书》,准许公司重整期间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进入重整程序后,在法院的指导下,管理人及公司依法履行职责,全力推进各项重整工作,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重整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就公司重整进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整进展情况

1、信阳中院于2021年11月20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发布了公告,公告内容为受理华英农业重整、债权申报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相关事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已经于上述公告当日起继续债权申报登记和审查工作,华英农业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1日。

3、根据信阳中院发布的公告,华英农业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12月22日上午10时采取线上加线下方式召开,参加方式及其他事项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4、2021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通知》称,为顺利推进公司重整工作及提高重整效率,保障公司重整成功,实现公司运营价值最大化,管理人依照《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公开招募期间,共有三家主体向管理人报名参与华英农业重整。经综合比对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并经与报名者充分沟通,最终选定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主体与财务投资人联合作为华英农业重整投资人。后续公司及管理人将持续跟进与重整投资人谈判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重整推进期间,公司积极配合法院、管理人推进重整相关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公司各方权益,力争尽快完成重整工作。

二、风险提示

1、2021年11月20日,信阳中院裁定受理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目前已处于重整进程中,但重整能否成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经营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14.4.17条第(六)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2021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根据《上市规则》第14.3.1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14.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14.3.7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12月3日,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集团”)一致行动人上海科迎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迎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成交均价55.31元/股。晨光集团一致行动人上海杰葵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杰葵投资”)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成交均价55.50元/股。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晨光集团一致行动人科迎投资及杰葵投资计划自2021年12月3日起的3个月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以适当的价格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次已增持股份金额)。

●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2021年12月3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晨光集团一致行动人科迎投资和杰葵投资的通知,科迎投资和杰葵投资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本次增持主体为科迎投资和杰葵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晨光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增持情况

2021年12月3日,科迎投资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成交均价55.31元/股。

2021年12月3日,杰葵投资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成交均价55.50元/股。

本次增持前,科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3,1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杰葵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2,99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晨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湖文、陈湖雄、陈雪玲、科迎投资和杰葵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97,4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40%。

本次增持后,科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3,2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杰葵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3,12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晨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97,7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43%。(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后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主体

科迎投资、杰葵投资(以下简称“增持主体”)

(二)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三)增持股份的种类

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

(四)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次已增持股份金额)。

(五)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增持的价格区间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确定。

(六)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2021年12月3日起的3个月内,增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中有关增持的相关规定,保障增持计划的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窗口期或公司股票若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七)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科迎投资、杰葵投资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证券简称: 晨鸣纸业 晨鸣 B 公告编号: 2021-097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1-066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于 2021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监事会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5日至 2021年12月4日,共10天。

3、公示方式: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通过公司公告栏予以内部公示。

4、反馈方式:通过通讯、书面、邮件等方式向监事会反馈意见,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是否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材料进行了核查。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上的人员具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对激励对象的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时与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营销、技术和管理骨干。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也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公司章程》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调整长中短期负债结构,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寿光美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寿光美伦”)拟与北京金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隅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公司为寿光美伦本次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2、审批程序

寿光美伦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事宜已经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对相关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整,在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在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为满足寿光美伦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对子公司黄冈晨鸣浆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黄冈晨鸣”)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调剂2亿元人民币至寿光美伦。本次调剂后,公司为寿光美伦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亿元,扣除本次为寿光美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担保金额2亿元人民币后,寿光美伦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0元;公司为黄冈晨鸣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人民币49亿元调整为人民币47 亿元,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7.75 亿元。本次公司为寿光美伦融资提供担保在上述授权担保额度范 围内。

公司与北京金隅租赁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金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04日

注册资本:80,000.00万元

法人代表:黄文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04GWYG2N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1号楼B2108-B2109房间

股权结构: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物购买、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接受租赁保证金;转让与受让融资租赁或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寿光美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寿光市圣城街 595 号

成立日期:2009年06月30日

法人代表:何志强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80,104.5519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铜版纸、纸板、纸制品、造纸原料、造纸机械、淀粉;销售:纤维饲料、胚芽、蛋白粉、造纸助剂、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电力、热力、煤炭、石膏、造纸机械配件;造纸技术研发咨询服务;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 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寿光美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名称:寿光美伦部分生产设备

类别:固定资产

权属状态:交易标的归属寿光美伦,标的之上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设备融资期内寿光美伦拥有交易标的物的使用权。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寿光美伦及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北京金隅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保证合同》。寿光美伦与北京金隅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公司为寿光美伦本次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寿光美伦本次开展融资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长中短期债务结构,同时盘活固定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获得日常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并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寿光美伦本次交易不影响其对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寿光美伦本次融资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寿光美伦的其他股东均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同时未提供反担保。寿光美伦资信良好,公司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子公司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3.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67%。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4.1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2%, 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