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3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股东孙世尧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世尧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股份不超过1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占其持有股份比例的35.47%。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该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孙世尧先生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孙世尧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828,800股,本次减持数量已经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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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本次减持的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时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包括股份持有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集中竞价减持价格区间为2.78元/股-4.88元/股。
孙世尧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孙鲲鹏先生,自2020年10月30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的累计减持比例为3.5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孙世尧先生与孙鲲鹏先生系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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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持有股份占总股份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孙世尧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2、孙世尧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进展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孙世尧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4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
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孙世尧、孙鲲鹏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孙世尧及孙鲲鹏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孙世尧先生自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12月3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8,82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7%。本次权益变动后,孙世尧及孙鲲鹏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397,7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孙世尧
姓名:孙世尧,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3706311947********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
通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
(二)孙鲲鹏
姓名:孙鲲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3706311977********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
通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所致。减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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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持有股份占总股份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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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持有股份占总股份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情况与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2021年9月1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2021-074)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出具日,2021年9月15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股份减持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孙世尧及孙鲲鹏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孙世尧及孙鲲鹏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