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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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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2021-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向参股公司华涧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1-074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向参股公司华涧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2021-106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培动力”)拟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涧投资”)共同向公司参股公司华涧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涧新能源”)增资,其中公司拟增资人民币190万元,华涧投资拟增资人民币810万元。增资完成后,华涧新能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仍为19%,华涧投资持股比例仍为81%。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与其他关联方未发生与此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截至目前,华涧新能源已经完成了氢燃料电池空气压缩机第一代平台产品的设计及制造,同时启动第二代空气压缩机技术的预研工作,后续的技术开发存在开发不成功或开发不及预期的风险。

● 受政策和氢燃料配套设施的限制等影响,氢燃料电池空气压缩机项目开发产品的销售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氢燃料电池技术能否进入大规模商业应用仍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加快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产业和战略布局,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华涧投资共同向公司参股公司华涧新能源增资,其中公司拟增资人民币190万元,华涧投资拟增资人民币810万元。增资完成后,华涧新能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仍为19%,华涧投资持股比例仍为81%。

截至本次交易前,华涧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260.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53%,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华涧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与其他关联方未发生与此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华涧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华涧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华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怀磊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5日

注册资本: 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吴怀磊

(三)关联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的发展情况

华涧投资近三年对汽车相关领域的投资情况良好。

(四)关联方与公司之间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的说明

关联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五)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涧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怀磊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4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赵重公路2278号4幢2层-3

经营范围:新能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生产加工电机产品、电子产品、轴承,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增资前后股权比例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定价无溢价, 双方遵循股权比例同比例出资, 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增资协议的签订主体为上海华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增资协议的交易价格为每股1元人民币。上海华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810万元,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190万元。

3、支付方式为现金转账支付。

4、支付期限为增资协议生效后的三个工作日全额一次性付清。

5、协议生效条件为签订主体双方盖章后,实际生效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

6、违约责任:若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所受的全部损失。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加快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产业和战略布局,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华涧投资共同向公司参股公司华涧新能源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不会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华涧新能源已经完成了氢燃料电池空气压缩机第一代平台产品的设计及制造,同时启动第二代空气压缩机技术的预研工作。后续的技术开发存在开发不成功或开发不及预期的风险。

受政策和氢燃料配套设施的限制等影响,氢燃料电池空气压缩机项目开发产品的销售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氢燃料电池技术能否进入大规模商业应用仍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京航安机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航安”)、远东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电缆”)、远东买卖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卖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京航安提供人民币3,000.00万元,为远东电缆、买卖宝合计提供人民币8,4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京航安、远东电缆、买卖宝合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6,874.61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相关年度授权担保额度内)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风险提示:若被担保人受国家政策、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发生完全或部分无法履约的情况,公司可能存在承担担保金额范围内相应担保责任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京航安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00万元,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担保,并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公司全资子公司远东电缆、买卖宝与无锡市城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保理额度为人民币8,400.00万元,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担保,并签订了《保证合同》。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4月25日)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5月17日)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京航安、远东电缆、买卖宝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327,000.00万元,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担保额度内对不同的被担保人相互调剂使用担保预计额度,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2)。上述担保事项在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京航安机场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信息大厦1312室

法定代表人:张胤

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技术检测、技术咨询、技术开发及转让、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金属制品、五金交电、计算机、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京航安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公司名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8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宜兴市高塍镇远东大道8号(经营场所:宜兴市高塍镇范兴路209号)

法定代表人:蒋承志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远东电缆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3、公司名称:远东买卖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8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宜兴市高塍镇远东大道29号

法定代表人:蒋承宏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www.cableabc.com、www.mmbao.com网站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发布国内网络广告(范围凭《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网上销售电工设备、工业用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电线电缆、电线电缆设备及附件、输配变电设备、金具、电池、仪器仪表、机电设备、五金交电、照明灯具、电器配件、塑料制品、电子元器件、智能家居设备;电力能源自动化控制软硬件、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开发、销售、维护及技术咨询;网络平台技术研发;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贸易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买卖宝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为京航安、远东电缆、买卖宝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均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京航安、远东电缆、买卖宝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公司名称:北京京航安机场工程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00万元。

担保期限: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2、债权人:无锡市城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远东买卖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8,000.00万元及相关利息4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主债权发生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业务是为了满足京航安、远东电缆、买卖宝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京航安、远东电缆、买卖宝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管控权。京航安、远东电缆、买卖宝业务运行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其提供的担保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17,795.26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518,157.67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57.05%、162.87%,其中: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805,140.26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505,503.67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53.07%、158.89%;公司对其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2,655.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2,654.0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98%、3.98%,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形。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11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3、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12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9人。

5、会议由王力民董事长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王力民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职务,鉴于本次会议暂时不选举董事长,王力民先生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暂时代为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待新董事长选举产生后即自动离任。

王力民董事长在任期间,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力民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实际控制人滨州市国资委提议,推荐盛守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附件:盛守祥简历

盛守祥,男,生于1973年3月,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历任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计、计划管理员、软件工程师、微机室主任;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资源中心主任、信息管理委员会主任、电器自动化与计量管理委员会主任、供应链总监、干部绩效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供应链总监。

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东海一路118号公司本部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2日

至2021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于2021年12月7日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00。

(二)登记地点:山东省滨州市东海一路118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三)登记方式:法人股东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东海一路118号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 编:256602

(三)联 系 人:丁泽涛

(四)联系电话:0543-3288398

联系传真:0543-3288555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收到董事长王力民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提出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职务。

鉴于公司尚未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王力民先生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暂时代为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待新董事长选举产生后即自动离任。

王力民董事长在任期间,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力民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1-078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日:2021年12月3日。

●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

(1)限制性股票:2,150.80万股

(2)股票期权:4,407.00万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

1、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有关事项,相关事项于2021年9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1年9月11日起至2021年9月21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披露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相关事项于2021年9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4、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相关事项于2021年11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1年11月15日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2150.80万股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326人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人民币5.0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情况:

在资金缴纳过程中,共有326名激励对象实际进行认购,其中7名激励对象进行了部分认购。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未参与认购。因此本公司本次实际向326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150.80万股限制性股票。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

除14名激励对象未参与认购外,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本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确定的人员。

(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情况

1、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21年11月15日

2、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4,407.00万份

3、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332人

4、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人民币10.09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情况:

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332人,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因此本公司本次实际向332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4,407.0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分配如下:

除8名激励对象未参与认购外,本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为本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确定的人员。

二、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及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一)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30%、30%、40%。

(4)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和解除限售比例:

注:上述指标计算时使用的净利润为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该净利润指标为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后的数据。

(二)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予完成之日起计算。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行权,每期行权的比例分别为30%、30%、40%。

(4)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行权安排、业绩条件和行权比例:

注:上述指标计算时使用的净利润为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该净利润指标为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后的数据。

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24日止,公司已收到326名激励对象缴纳的2,150.80万股限制性股票款合计人民币108,615,4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1,508,000.00元, 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87,107,400.00元。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CAC证验字[2021]0205号”验资报告。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2,150.80万股,于2021年12月3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同日,本公司本次授予4,407.00万份股票期权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新疆众和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0000000881、0000000882、0000000883

3、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1年12月3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25,896,855.00股增加至1,347,404,855.00股,公司第一大股东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数不变,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32.83%的股份,本次授予后,持有公司32.30%的股份,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一)限制性股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为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与授予价格的差额。

公司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5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定激励成本。

经测算,预计未来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8,216.06万元,2021-2024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说明:(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除限售的情况。

(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二)股票期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统计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运用该模型以2021年11月15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预计未来股票期权激励成本为2,595.76万元,2021-2024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说明:(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股票期权未来未能行权的情况。

(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权日、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 报备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