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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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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1-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1-103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概述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4月29日公司公告2021-027号)。

根据目前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将部分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上调:

1、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纯碱、碳酸氢钠等原材料的实际发生额为2,211.16万元,未超过原3,500.00万元的预计金额。但因纯碱等原材料价格上涨,拟将该类别关联交易金额上调至3,800.00万元。

2、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材料、设备、磷矿石等原材料的实际发生额为26,593.99万元,未超过原27,000.00万元的预计金额。但因材料、设备、磷矿石等原材料价格上涨,拟将该类别关联交易金额上调至41,000.00万元。

3、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油料等燃料和动力的实际发生额为270.6万元,未超过原360.00万元的预计金额。但因燃料和动力等价格上涨,拟将该类别关联交易金额上调至390.00万元。

除上述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调整外,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金额等仍按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执行。调增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为97,290.00万元。

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卞平官、张忠华对此议案表决时予以回避。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按照相关规定,届时,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截至2021年9月30日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等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4月29日公司公告2021-027号《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三、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对《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同日公告)。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同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1-10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章程修订情况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章程》中“第六章第二节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修订为“第六章第二节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会由 9-1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该议案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完成之后,原《公司章程》将同时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1-10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北宜化董事会召集。本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2日下午14点30分。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2日上午9:15-2021年12月22日下午3:00。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征集投票权。

(六)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7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2月17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聘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2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1、审议《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1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议案1属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议案2须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7日交易结束后至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的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3、登记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26楼证券部或股东大会现场。

4、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5、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

邮编:443000

联系电话:0717-8868081

传真:0717-8868058

电子信箱:mailliyuhan@163.com

联系人:李玉涵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方法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2”,投票简称为“宜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样式)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1-10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于2021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网络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董事8名,实际参与董事8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卞平官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忠华、卞平官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1-10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3日以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与监事3名,实参与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廖琴琴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廖琴琴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2月6日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5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3日和2021年12月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3日和2021年12月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自查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部经营管理有序推进;市场环境、行业政策不存在重大调整,亦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和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和涉及热点概念的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3日和2021年12月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声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在上述规定中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事项,亦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公开信息真实、准确,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取得土地所有权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临2021-052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取得土地所有权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普莱柯(南京)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兽用灭活疫苗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普莱柯(南京)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公司”)投资40,000万元建设年产能20 亿毫升兽用灭活疫苗生产基地,用于生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产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兽用灭活疫苗生产项目、生物制品车间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6)。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21年12月6日,南京公司按照相关法定程序,竞得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空港开发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签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地块具体内容如下:

1、地块编号: NO.江宁2021GY16

2、地块面积:94,877.1m2

3、地块位置:南京市江宁区空港开发区华商路以南、钟萃路以东

4、地块用途:工业用地

5、地块成交价格:伍仟陆佰玖拾叁万元(小写56930000元)

6、土地出让年期:50年

7、容积率:1.2≤容积率≤2.0

8、建筑密度:≤50%

上述信息最终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

本次南京公司参与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拍所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地块主要用于建设南京公司兽用灭活疫苗生产基地项目,本次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有利于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的落实及公司未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南京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尚需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办理用地许可证等;同时,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其他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如环保、安全、节能评估、规划、建设施工等尚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或变更等风险。

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6日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阶段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转债代码:113535 转债简称:大业转债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阶段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2021年,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分期支付现金170,000.00万元的方式购买山东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含山东胜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东胜通进出口有限公司、东营市汇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4月29日,本次交易涉及的购买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公司当前持有山东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钢帘线”)100%股权。收购完成至今,公司针对胜通钢帘线的生产、采购、销售和研发等方面进行了梳理、优化和整合,包括但不限于派驻高管团队、推动员工招聘、优化团队结构、统筹材料采购、统一调度销售、加快客户开发、研发整体规划。目前,胜通钢帘线的员工数量、产能利用率、订单数量等经营指标已较前期有所改善。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款项支付进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分别于2021年4月支付投资价款30,000.00万元(含保证金20,000.00万元),2021年6月支付投资价款30,000.00万元,2021年9月支付投资价款30,000.00万元。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本次交易剩余投资价款80,000.00万元将于2022年4月20日前支付,公司目前正积极与金融机构、产业投资人等磋商和落实融资条件和细节,以期达成适合公司的最终融资方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及应用指南,在公司完成支付全部170,000.00万元投资价款后,标的资产将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

三、胜通集团的行政处罚相关说明

近期,公司关注到山东胜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集团”)及其证券服务机构因胜通集团(含其子公司胜通钢帘线、胜通化学、胜通光科等)2013年至2017年存在财务数据造假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等措施。针对前述情况,公司做出说明如下:

1、2019年6月,胜通集团等11家主体进入合并重整程序并由破产重整管理人接管,2020年12月,胜通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2020年12月,公司公告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筹划本次交易时,公司已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专业证券服务机构对胜通钢帘线等标的资产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全面尽职调查,并重新出具了《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文件。交易各方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经友好协商,最终确认本次交易作价。

2、胜通钢帘线等主体的财务造假事项发生在2013年至2017年,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报告期为2019年和2020年,期间不存在任何重合,2019年和2020年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与前述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证券服务机构无关。

4、中国证监会已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不包含胜通钢帘线(含山东胜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东胜通进出口有限公司、东营市汇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家全资子公司)。

综上,胜通集团及其证券服务机构的行政处罚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212 证券简称:赛伍技术 公告编号:2021-099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日(2021年5月12日),上海汇至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汇至”)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9,843,9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6%。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汇至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数为7,183,444股,占本次减持计划股份数的29.93%,占公司总股本的1.80%。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注1、上海汇至根据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183,4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减持价格区间为28.04 - 41.31元/股,减持金额211,467,133.79元。

注2、上海汇至根据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减持价格区间为30.30 - 30.72 元/股,减持金额30,428,778.84元。

注3、上海汇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7,183,4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累计减持金额241,895,912.63元。

注4、上海汇至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0,000,500 股,截至目前上海汇至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2,660,000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14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现将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购买的“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482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于2021年12月6日到期并兑付本息。上述产品购买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08)。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并兑付,获得实际收益为人民币7.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浦发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9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12月3日,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质押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870万股股份解除了质押。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朱蓉娟女士《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三、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朱蓉娟女士、彭韬先生、潘利斌先生分别持有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47.62%、14.67%、37.71%股权,且通过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21%的股权。截至2021年12月3日,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彭韬、潘利斌、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1,711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72.1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2.34%;

朱蓉娟女士、姚芳媛女士分别持有南宁市东方之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5%、16%的股份。截至2021年12月3日,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姚芳媛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0,381.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89.4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80%;

质押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解除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