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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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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金标普中国A股低波红利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
停牌公告

2021-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7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11月16日,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11月1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2021年5月16日至2021年11月1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1年11月30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6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郭恒华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樊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洋、洪雅娴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1-053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了适应公司未来发展,保障公司战略规划有效落地和战略目标实现,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管理流程,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对公司整体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附件: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1-052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于2021年12月1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孙培翔、邓大悦、谭博学、肖海龙、芮鹏、王春密以通讯方式参加,其余董事均以现场方式参加。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永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永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旨在适应公司未来发展,保障公司战略规划有效落地和战略目标实现,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管理流程,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财务总监是为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对公司的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好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及增聘副总经理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增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经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增聘张万征先生、胡志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决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及增聘副总经理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1-054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及增聘

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总监戚存国先生因工作岗位调整原因,申请辞去财务总监的职务,辞任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戚存国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戚存国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对其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增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及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兰英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张万征先生、胡志坤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简历:

黄兰英,女, 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高级会计师。2006年9月至2011年5月,任山东博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2011年6月至2014年5月任山东宝阳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会计;2014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会计、总账主管、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

张万征,男,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应用电子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2002年1月至2008年9月,任山东信通电器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2008年10月至2014年7月,历任公司硬件设计部经理、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2014年8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董事、直流事业部总经理、总工程师;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

胡志坤,男,199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软件工程专业。2019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研发工程师、人工智能研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2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90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12月3日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13.0068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预留授予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9月22日,向符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授予113.0068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2、预留授予日:2021年9月22日。

3、预留授予数量:113.0068万股。

4、预留授予人数:10人。

5、预留授予价格:6.84元/股。

6、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A股普通股。

7、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分配情况: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含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喜验字【2021】第00098号):截至2021年10月29日,公司实际收到10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股款合计7,729,665.12元。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113.0068万股。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相关文件,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1年12月3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化,无需摊薄计算,公司的每股收益不会因为限制性股票授予而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七、授予限制性股票所获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因此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9月22日,根据预留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经测算,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合计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周洪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3,719,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9%;本次股份质押后,周洪亮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0,27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3.30%。

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周洪亮先生通知,周洪亮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股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6日,周洪亮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周洪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3,719,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9%。本次股份质押后,公司股东周洪亮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0,27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3.3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3%。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1-143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中路158号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建良先生因公务事由不能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杭虹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杨建良先生、杨昊先生及独立董事赵俊武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陈念淮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庄柯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侯珊珊、侯雨桑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机数控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机数控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36 证券简称:片仔癀 公告编号:2021-035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蜂巢添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恢复个人投资者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江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数量 343,422,6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92 %。九龙江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017,8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 %。九龙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46,440,455 股,占公司总股本 57.42 %。九龙江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 81,060,0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持股数量的 23.60 %,占公司总股本的 13.44 %。九龙江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未质押本公司股票。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九龙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81,060,000股,占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 23.40% ,占公司总股本的13.44%。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九龙江集团《关于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告知函》。2021年12月3日,九龙江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与人保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了本公司58,68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手续,并于同日将所持本公司股份中58,68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再次质押给人保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司股份的解除质押

二、公司股份的再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被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次恢复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对象为个人投资者。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1年12月7日起恢复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申购、转换转入业务。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00-3783)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ex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为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

国金标普中国A股低波红利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501072,场内简称“红利增强”,扩位证券简称“标普红利增强LOF”,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1年11月3日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金标普中国A股低波红利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审议《关于终止国金标普中国A股低波红利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并将于2021年12月7日进行表决结果统计。现就本基金持有人大会计票日停牌等事宜公告如下:

1、根据《公告》安排,本基金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即2021年12月7日)起停牌,期间所有场内业务全部暂停,即停止办理场内交易、申购、赎回与转托管业务。

2、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议案》,则本基金将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后,于公告当日直接进入清算程序,终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与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本基金不再恢复场内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未通过《议案》,则本基金恢复场内交易事宜将另行发布公告,敬请关注。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1年11月3日刊登于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und.com)的《关于召开国金标普中国A股低波红利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