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辽宁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1-066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公司全体职工推选了职工代表共98名,出席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89名,超过职工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会议经全体与会代表无记名投票,选举黄德山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黄德山先生的简历附后。
黄德山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7日
附件: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黄德山,男,汉族,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黄德山先生曾任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上海鸣志鸣志自动控制设备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研发部经理、采购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人力资源部总监。
黄德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德山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1-067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盘阳路59弄7幢16号(近联友路)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常建鸣先生因公无法参加会议,经公司董事一致同意推选董事刘晋平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常建鸣、傅磊、Ted T.Lin、张新、黄苏融、徐宇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此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邵颂一、那天荣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此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4、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4;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3、4;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亦涛、吕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1-068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经半数以上董事推选,会议由常建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常建鸣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常建鸣先生的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产生以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选:
1、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非独立董事常建鸣先生、非独立董事刘晋平先生、独立董事黄苏融先生,其中常建鸣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鲁晓冬女士、独立董事徐宇舟先生、非独立董事傅磊女士,其中鲁晓冬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徐宇舟先生、独立董事黄苏融先生、非独立董事程建国先生,其中徐宇舟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鲁晓冬女士、独立董事徐宇舟先生、非独立董事常建云先生,其中鲁晓冬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上述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的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常建鸣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常建鸣先生的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聘任刘晋平先生、常建云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的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聘任程建国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的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温治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温治中先生的简历附后。
温治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在拟聘任温治中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之前,已按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王艳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后续培训,符合任职要求。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附件、相关人员的简历
常建鸣,男,汉族,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上海一〇一厂,上海施乐复印机有限公司,上海福士达电子有限公司,上海鸣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鸣志精密机电有限公司。1998年创立上海鸣志电器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鸣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
刘晋平,男,汉族,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曾任职于常州电讯电机厂研究所、常州宝马集团,常州宝马集团精密电机厂。1998年加入上海鸣志电器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公司全资子公司安浦鸣志公司董事等职务。
傅磊,女,汉族,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曾任职于上海鸣志精密机电有限公司。1998年加入上海鸣志电器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
常建云,男,汉族,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上海资源电子有限公司。2000年加入上海鸣志电器有限公司,历任上海鸣志自动控制设备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公司全资子公司鸣志自控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程建国,男,汉族,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事业执行管理中心/全球开发中心(苏州)财务总监。2009年加入公司,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至今。
黄苏融,男,汉族,中共党员,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黄苏融先生曾获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上海市育才奖、上海新能源汽车专家、中达学者、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技术专家等荣誉称号。曾任 IEEE 工业应用学会北京分会主席,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电机与电力电子中心( WEMPEC)访问教授,上海大学电气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负责人,上海高校机电驱动与功能部件创新团队带头人。2018年1月由上海大学退休科研岗位返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SAE 讲师、上海大学高密度电机团队带头人、上海电机系统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委员会主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中小型电机副主任委员,全国专业标委会委员(旋转电机标委会和电工合金标委会)等。
徐宇舟,男,汉族,中共党员,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静安区司法局律师党工委委员,上海原本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徐宇舟先生曾先后为包括上海电气、华谊集团、机场集团、绿地集团、银联、锦江等多家国有集团提供国资国企法律服务,为各类银行、信托、保险、基金、资管等金融机构提供各类金融信托及资产管理法律服务,曾经成功承办上海首次公务用车拍卖项目、上海首单地方国企超短融债券发行项目、首批非上市公司小公募债发行项目等标杆性法律服务项目。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原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鲁晓冬,女,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2009年至2015年10月任上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15年10月至今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负责人、合伙人、党支部书记。
温治中,男,汉族,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后续培训。
王艳,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2006年进入公司,现任资金税务管理部经理。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后续培训。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1-069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经半数以上监事推选,会议由邵颂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邵颂一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邵颂一先生的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7日
附件、相关人员的简历
邵颂一,男,汉族,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邵颂一先生曾任鸣志国贸销售经理,鸣志电器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鸣志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1-070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温治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王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温治中先生和王艳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21-055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药物临床试验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18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药物临床试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成都盛迪医药有限公司研发的SHR8554注射液Ⅲ期临床试验(SHR8554-301)主要研究终点结果达到方案预设的优效标准。研究结果表明,SHR8554注射液能够有效治疗腹部手术后中重度疼痛,显著提高受试者对镇痛治疗的满意度。公司将于近期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递交上市前的沟通交流申请。
一、药物的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SHR8554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1类
二、药物的研究情况
SHR8554-301研究是一项评估SHR8554注射液用于腹部手术后镇痛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Ⅲ期临床研究。由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陈向东教授担任主要研究者,全国55家中心共同参与。主要疗效指标是开始输注负荷剂量试验用药品后24小时内静息状态疼痛强度差异的时间加权和(SPID24),次要疗效指标包括不同时间点的疼痛强度差异时间加权和(SPID)、疼痛缓解评分时间加权和(TOTPAR)、补救镇痛药物的累积使用量、补救镇痛次数、镇痛满意度评分和安全性等。
本研究共入组528例受试者,手术结束后的4小时内任意时刻静息状态下疼痛评分≥4分的受试者按照1:1:1:1随机进入SHR8554注射液0.75mg组、SHR8554注射液1.0mg组、吗啡组或安慰剂组接受治疗。研究结果表明,SHR8554注射液能够有效治疗腹部手术后中重度疼痛,显著提高受试者对镇痛治疗的满意度。
三、药物的其他情况
SHR8554是一种靶向μ阿片受体(MOR)的小分子药物,可激活MOR受体,适用于镇痛治疗。国外已有同类产品Trevena公司开发的Oliceridine(商品名:Olinvyk)于2020年在美国获批上市销售,暂未查询到该产品2020年全球销售数据。截至目前,SHR8554相关项目累计已投入研发费用约7,977万元。
四、风险提示
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药物需完成临床研究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审批通过后方可生产上市。
由于药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上述研发项目,并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182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苏州盛迪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关于苹果酸法米替尼胶囊、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注射用SHR-1802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将于近期开展临床试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物的基本情况
■
二、药物的已获批情况
2019年5月,公司的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商品名:艾瑞卡)获批用于至少经过二线系统化疗的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的治疗;2020年3月,获批用于既往接受过索拉非尼治疗和/或含奥沙利铂系统化疗的晚期肝细胞癌患者的治疗;2020年6月,获批联合培美曲塞和卡铂适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治疗,和用于既往接受过一线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的治疗;2021年5月,获批用于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晚期鼻咽癌患者的治疗;2021年6月,获批联合顺铂和吉西他滨用于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三、药物的其他情况
苹果酸法米替尼胶囊是公司创新研发的小分子多靶点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国内外有索拉非尼、舒尼替尼、培唑帕尼等多种同类产品获批上市。索拉非尼由拜耳公司开发,于2005年在美国获批上市;舒尼替尼由辉瑞公司开发,于2006年在美国获批上市;培唑帕尼由诺华研发,于2009年在美国获批上市,三款多靶点抑制剂均已在国内获批上市。经查询EvaluatePharma数据库,索拉非尼、舒尼替尼、培唑帕尼的2020年全球销售额约为21.83亿美元。截至目前,苹果酸法米替尼相关项目累计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为17,031万元。
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是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可与人PD-1受体结合并阻断PD-1/PD-L1通路,恢复机体的抗肿瘤免疫力,从而形成癌症免疫治疗基础。国外有4款PD-1单克隆抗体获批上市,分别为帕博利珠单抗(默沙东,商品名可瑞达)、纳武利尤单抗(百时美施贵宝,商品名欧狄沃)、cemiplimab(再生元制药,商品名Libtayo)和dostarlimab(葛兰素史克,商品名Jemperli),帕博利珠单抗和纳武利尤单抗均已在国内获批上市。除恒瑞医药的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外,国内另有5款PD-1单克隆抗体获批上市,分别为特瑞普利单抗(上海君实,商品名拓益,2018年获批)、信迪利单抗(信达生物,商品名达伯舒,2018年获批)、替雷利珠单抗(百济神州,商品名百泽安,2019年获批)、派安普利单抗注射液(正大天晴和康方生物,商品名安尼可,2021年获批)和赛帕利单抗注射液(誉衡生物,商品名誉妥,2021年获批)。经查询EvaluatePharma数据库,2020年抗PD-1抗体全球销售额约为237.6亿美元。截至目前,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相关项目累计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为177,610万元。
注射用SHR-1802为我公司自主研发和生产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可激活和促进抗肿瘤T细胞应答,发挥抗肿瘤作用,用于标准治疗失败的晚期恶性肿瘤。经查询,国内外现无同类产品上市销售,目前研发进展最快的是BMS的relatlimab,其上市申请已被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并被授予了优先审评资格。截至目前,注射用SHR-1802相关项目累计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为2,713万元人民币。
四、风险提示
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药物在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后,尚需开展临床试验并经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通过后方可生产上市。
由于药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上述研发项目,并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天宸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1.25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概述
近日,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天宸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宸健康”或“控股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分别签署了《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向天宸健康公司提供总计人民币1.25 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同时,天宸健康公司将持有的位于银都路2889号【产证编号:沪(2020)闵字不动产权第060536号】抵押给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公司作为天宸健康的控股股东,与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同时签署了《保证合同》为上述贷款额度内的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同时,公司与天宸健康的其他股东上海科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迅投资”)、上海峰盈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峰盈”)签署了《反担保合同》,按各自持股比例(共计15%)就公司与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50、临2021-05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天宸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银都路2889号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VINCENT MAO GING YE(叶茂菁)
注册资本:130,5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9年05月04日
经营范围:健康管理,医院管理,企业管理,出版物印刷、出版物经营,软件开发,停车场(库)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室内外装潢,物业服务,实业投资,人才中介,企业形象策划,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医疗器械、计算机软件的销售,从事健康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公司的股权比例
本公司持有天宸健康85%股份,科迅投资持有天宸健康8.25%股份,上海峰盈持有天宸健康6.75%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科迅投资及上海峰盈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担保/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为:
主债务人/被担保对象:上海天宸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保证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主债权本金:人民币1.25亿元
保证期间: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形下,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以及根据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范围: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担保费、保全财产担保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2、公司与天宸健康其他股东签订的《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与天宸健康的其他股东科迅投资、上海峰盈分别签署了《反担保合同》,按各自持股比例,为《保证合同》项下担保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担保债权:因《保证合同》相关约定,就《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贷款人(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天宸健康的各项债权总额。
担保范围及担保比例:公司因履行《保证合同》而代天宸健康向贷款人(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偿还的包括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在内的总额的15%(共计)。即按其对天宸健康的持股比例对担保债权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承担的担保份额为担保债权总额的15%(共计)。
反担保期限及债务履行期限:从公司实际履行《保证合同》相关担保责任之日起计算三年止,公司分笔、分期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延长期至公司按《保证合同》承担最后一笔担保责任之日起三年止。
担保形式:按照其各自对天宸健康的持股比例,科迅投资持股8.25%、上海峰盈持股6.75%(共计15%),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议案》,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m)上刊登的公告。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贷款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上述贷款额度内的一切有关的合同、承诺函、协议等文件。
五、董事会意见
此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贷款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其尽快获得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的资金,且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经营和整体发展需要。被担保方具备偿还相关贷款能力。因银行对本次贷款事项的担保要求,公司为上述贷款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天宸健康的其他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计15%)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以保障上市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贷款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事项后,公司实际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26%,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4、《反担保合同(科讯投资)》及《反担保合同(上海峰盈)》。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经营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1-56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经营合同的公告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1-069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辽宁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1年辽宁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1年12月10日(周五)15:30至17:00,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互动交流。届时公司高管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的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风险防控、投资者保护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6日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1-070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产销数据快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1月产销数据快报如下:
单位: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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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为产销快报数据,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工程”)于2021年12月4日与陕西通力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陕汽集团车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合同》。
一、交易对方介绍
陕西通力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敬安
注册资本:10,8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蔡五路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械设备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劳务派遣服务。
二、合同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陕汽集团车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经开区汽车大道
工程承包范围:建设免抛丸下料车间、零部件1、2车间、小件电泳车间及零部件Ⅰ库,车间内各工序通过过跨台车实现产品输送,同步配套建设公用站房、污水处理站、危废站等公用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2.18万平方米。
(二)合同工期:合同签订后265日历天
(三)合同价款:人民币25,580.16万元
三、合同的签署及履行对公司影响
中汽工程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致力于工厂建设的精益化、智能化设计和低成本运行的绿色节能工程建设,具备提供工程咨询、工程设计、EPC工程承包、地质勘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等涵盖完整产业链的一体化全过程系统服务能力。在汽车工程规划设计、EPC工程总承包、汽车生产装备供货方面已确立了自身优势。
中汽工程此前承接了陕汽重卡扩能EPC总承包一期项目,本合同的签订有助于进一步巩固与陕汽集团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提升公司总承包业务的竞争力,并在合同履行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合同履约风险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陕汽集团车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