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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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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1-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锐明技术,证券代码:002970)于2021年12月2日、12月3日、12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管理层书面或通讯问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基于公司发展现状及未来的资金需求,公司目前正在商议筹划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事项。截至目前,公司可转债事项尚处在筹划阶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如果后续公司实施可转债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主管部门的核准。上述批准或核准为可转债事项实施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的相应时间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可转债事项亦存在因市场环境、融资时机不利以及其他原因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拟筹划可转债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上述可转债项目处于筹划阶段,能否实施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特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5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1-079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连续二个交易日内(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询问,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安达”)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近期,根据上述决议对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备注:1、公司与上表所列签约银行均无关联关系。

二、到期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6、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控制风险、并保证募投项目建设、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2021年11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25,100.00万元(含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9,60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审议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1-063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6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大道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T1栋3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卢国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黄昌福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谭兰兰、副总经理刘维明、副总经理万巍、副总经理杨丽宁、副总经理丁京柱、副总经理郭争永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议案1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议案3、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丽萍、周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内容符合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8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

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了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分别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和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的事项。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卢国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卢国建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二、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根据《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丘运良、卢国建、蔡一茂,其中丘运良为主任委员;

2、战略委员会:卢国建、万巍、蔡一茂,其中卢国建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陈军宁、卢国建、蔡一茂,其中陈军宁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蔡一茂,卢国建、陈军宁,其中蔡一茂为主任委员。

上述委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三、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已经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金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金锁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与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卢国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万巍先生、刘维明先生、杨丽宁先生、丁京柱先生、郭争永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黄昌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谭兰兰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其中,黄昌福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卢国建先生、万巍先生、刘维明先生、谭兰兰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杨丽宁先生、丁京柱先生、郭争永先生、黄昌福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五、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元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吴元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吴元女士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附件:

1、副总经理杨丽宁先生简历

杨丽宁,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杨丽宁于2008年6月至2017年1月任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芯片开发经理/科长,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职于西安万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芯片研发主管,2019年1月至今担任西安芯海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研发总监,2021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丽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丽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杨丽宁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副总经理丁京柱先生简历

丁京柱,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以及MBA学历。于1993年7月至2002年4月曾在河北科技大学就职,担任专业教师;2002年4月至2018年6月就职于德州仪器半导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历任系统工程师、现场应用工程师、技术应用经理以及中国区培训经理;2018年6月至2021年7月任职艾迪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于2018年并入瑞萨电子)市场和应用总监。2021年7月加入公司,并担任公司市场营销部总监。

丁京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丁京柱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丁京柱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副总经理郭争永先生简历

郭争永,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大专学历。于2002年7月至2008年11月就职于新钶信息系统担任软件工程师;2008年11月至2012年3月就职于深圳途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产品经理;2012年3月至2015年4月就职于深圳市乐教云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5年5月至2017年7月就职于深圳市芯海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担任产品经理;2017年7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康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郭争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争永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郭争永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董事会秘书黄昌福先生简历

黄昌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黄昌福先生于2006年8月至2010年6月在长城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担任总经办运营副主任;2010年6月加入公司,并担任总裁助理、人力资源总监;2015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6月至2019年6月担任公司董事。

黄昌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昌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黄昌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证券事务代表吴元女士简历

吴元,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职于淇誉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阿普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011年4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吴元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7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海科技”)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下午17:30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2月6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经过半数监事推举的监事王金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金锁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金锁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