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稳安6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A、C、E类份额增加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伟20转债”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104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20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伟20转债”的
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2月6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已有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伟20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8.22元/股),已触发“伟20转债”的赎回条款。
● 公司已于 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行使“伟20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伟20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21.71元/股转为公司股份。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伟20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伟20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伟20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强制赎回将可能会导致投资损失。如投资者持有的“伟20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一、“伟20转债”发行及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78号文核准,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公开发行1,2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0,00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80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1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1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伟20转债”,债券代码“113607”。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伟20转债”自2021年5月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起止日期为2021年5月6日至2026年11月1日。
“伟20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2.01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伟20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2.01元/股调整为21.7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6日起生效。
二、“伟20转债”本次提前赎回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2月6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伟20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8.22元/股),已触发“伟20转债”的赎回条款。
三、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监高持有变动情况
在本次“伟20转债”满足提前赎回条件前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12月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监高持有“伟20转债”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张
■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伟20转债”的议案》,批准公司行使“伟20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伟20转债”全部赎回。
公司将尽快披露关于实施“伟20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时间等具体事宜。在赎回期结束前,公司将至少发布3次“伟20转债”的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伟20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具体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五、风险提示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伟20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21.71元/股转为公司股份。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伟20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伟20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伟20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强制赎回将可能会导致投资损失。如投资者持有的“伟20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103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20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公司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项光明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王泽霞女士、张伟贤先生和孙笑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可转债存续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3议案名称: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5议案名称: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8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2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1、2(2.01-2.20)、3、4、6、7、8、9、1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汪祝伟、陈舒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8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销售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1、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并于2021年11月23日起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包含姓名和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途径:公司官网
(2)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2日
(3)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方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馈;
(4)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二、监事会的核查情况
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拟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三、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了审慎核查,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本次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骨干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高级管理人员经过了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均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劳务合同)。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新华信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信通”)签署的销售补充协议,本公司自2021年12月7日起新增新华信通销售本公司旗下平安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00003),以及平安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代码A类007238,C类007239)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2月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新华信通办理下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投、转换和赎回业务
■
二、自2021年12月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新华信通办理下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投和赎回业务
■
三、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深圳新华信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000-5767
网址:www.xintongfund.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1-098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883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通知书》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就核查和落实情况逐条说明,现根据要求将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简称:天音控股 证券代码:000829 公告编号:2021-108号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18日、2021年2月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中期票据额度不超过12亿元,根据市场情况分期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披露了《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获准注册的中期票据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即2021年10月27日)起2年内有效。
根据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和银行间市场情况,截至2021年12月2日,公司发行了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10亿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6日到账。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
有关公司此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文件详见上海清算网(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特此公告。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12月7日
根据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服务协议及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21年12月7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大成稳安6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C、E类份额(A类基金代码:013790、C类基金代码:013791、E类基金代码:013792)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址:www.dcfund.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