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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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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1-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920 股票简称:润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9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阳科技”)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4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15,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4号),润阳科技获准公开发行2,5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不涉及发行人原有股东公开发售股票。本次发行价格为26.9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7,3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1,201.98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2月21日对上述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1043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1,201.98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资金额相应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1年1月1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新增18,000万元(含本数),总额度合计新增至33,000万元(含本数)。

截止2021年12月3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产品金额为23,00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产品金额为7,000万元。鉴于上述授权额度即将到期,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任一时点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本数)及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拟投资产品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上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授权及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对象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尽管公司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对象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的可能。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相关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继续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1年12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润阳科技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润阳科技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润阳科技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意见》;

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300920 股票简称:润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0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上午9:2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庆锋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决定使用4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15,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300920 股票简称:润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1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8日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罗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6日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1-074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以电话及微信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7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7份。会议由董事长李永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材料。本次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属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的相关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1-075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通过电话和微信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3份。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红卫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董事会作出的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决定,是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募投项目发展情况、公司实际情况以及融资时机等因素审慎作出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1-076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1、2020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2020年12月9 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

2、2020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3571)。

3、2021年1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2021年1月27日,公司公告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报告》等文件,并于同日公告了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后的有关公告。

4、2021年5月1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等文件。2021年5月29日,公司公告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等文件,并于同日公告了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后的有关公告。2021年6月5日,公司公告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等文件。

5、2021年6月15日,公司本次非公开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6、2021年8月24日,公司公告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由于为本次发行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因其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而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中国证监会中止了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2020年公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在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募投项目发展情况、公司实际情况以及融资时机等因素,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反复讨论,公司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A股股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材料。本次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属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的相关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变化以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融资环境等因素,与中介机构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申请材料,是公司根据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综合内外部因素,并与中介机构等深入沟通和审慎分析的决策,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征得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以上事项时,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申请材料。

四、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主要是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募投项目发展情况等,综合考虑公司内外部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1-141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宗玉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股份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3、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再质押系控股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用于偿还前期质押贷款、降低质押风险,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程宗玉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7,7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2.31%,占公司总股本的2.70%,对应的融资余额为5,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54,7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8.05%,占公司总股本的8.35%,对应的融资余额为20,000万元。

3、程宗玉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目前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进展情况,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1-142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授信融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一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匠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匠智汇”)、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名家汇”)为公司本次申请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本次担保已履行名匠智汇、六安名家汇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05月28日

3、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2001(20层01-06号)

4、法定代表人:程宗玉

5、注册资本:65,504.5776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照明技术的开发,城市照明环境艺术设计(不含限制项目),环境导视规划;城市及道路及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标识设计及工程安装;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园林养护;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城镇化建设投资;城镇及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配套建设、产业策划经营;项目投资;合同能源管理;LED灯具及照明灯具、路灯及灯杆、LED显示屏、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开发、设计和销售;灯光智能控制系统技术的开发;标识的制作;电子电器产品的购销及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LED灯具及照明灯具、路灯及灯杆、LED显示屏、太阳能光伏系统的生产;标识的生产(生产场地执照另办)。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

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匠智汇及六安名家汇自愿作为保证人,为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的编号为兴银深彩田授信字(2021)第096号的《额度授信合同》及其项下所有“分合同”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不涉及反担保。

2、保证范围

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其他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为41,568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1.2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8,992.095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4.2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系出售控股子公司后形成的存量担保)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1,192.095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8.4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之情形。

五、备查文件

《额度授信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1年5月25日前发生的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事项已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相关金额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自2021年5月26日起至2021年12月6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发生额已累计达到人民币34,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现金管理的成交金额已达到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宁波银行、民生银行、工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额度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明细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

五、前12个月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六、备查文件

相关理财产品说明书及银行交易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173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