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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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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2021-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民生加银聚享39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2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民生加银聚享39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仅有现金分红;

2、本次分红方案: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05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本次红利款将于2021年12月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3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88(免长途通话费用)

3.4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

民生加银嘉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4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民生加银嘉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次分红方案: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612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本次红利款将于2021年12月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4 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3.5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10元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执行。

3.6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88(免长途通话费用)

3.7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

民生加银价值优选6个月持有期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民生加银价值优选6个月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21年12月9日起的每个开放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相关业务的除外)开放日常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起办理该等最短持有期届满的基金份额赎回。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的公告为准,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 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结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对申购份额而言)起至6个月后月度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期间。如果投资人多次认购/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视为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和每笔最低赎回份额均为10份,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10份的最低限额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为0%。

4.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开通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 办理事宜以销售机构的安排为准,请关注销售机构公告或询问销售机构。本公司 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开展基金转换业务,本基金管 理人将另行公告。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 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转换业务规则请参照本公司官网中发布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转换业务规则》。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电话:0755-23999809,传真:0755-23999810,联系人:林泳江。

6.2 非直销销售机构

(1)A类份额的非直销销售机构:

(2)C类份额的非直销销售机构: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1年9月7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净值和基金份额的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8.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可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88(免长途通话费用)

8.2风险提示: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而言,本基金设置了6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只能在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才能提出赎回申请,面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

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华泰柏瑞中证500增强策略交易型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了百济神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济神州”)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网下申购。百济神州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托管人。本次发行价格为192.60元/股,由发行人、保荐机构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百济神州于2021年12月6日发布的《百济神州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旗下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的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

华泰柏瑞中证500增强策略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

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柏瑞中证5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21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交易公告书全文于2021年12月7日在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001[免长途话费],或021-3878463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

关于华泰柏瑞量化绝对收益策略定期

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第二十六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

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0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0日(含该日)至2021年12月16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第二十六个开放期,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与转换时除外。

2、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有关法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费率

3.1.1前端收费

注: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

的费率。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

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费率

5日常转换业务

5.1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开放期内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与以下基金的转换业务:

注:1、上述目前正在封闭期内的基金不能参与此次转换;

2、基金转换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参见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告及本公司已刊登的基金间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7日

华泰柏瑞中证500增强策略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华泰柏瑞中证5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一级市场申赎代码为“561551”。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3.1申购、赎回金额限制

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300万份。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变化以及投资者需求等因素,对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3.3其他与申购、赎回相关的事项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投资者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营业场所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将在开始申购、赎回业务前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名单,并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的规定;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申购对价。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

(四)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人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可用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 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确实接收到该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起可卖出,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起可卖出。

(五)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相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

投资者 T 日申购成功后,登记机构在 T 日收市后办理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与基金份额的交收登记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 T+1 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 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投资者 T 日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 T 日收市后办理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与基金份额的注销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 T+1 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 T+2 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如果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相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对申购和赎回的程序进行调整,并于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对价、费用

1、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2、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如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3、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 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

4.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一级交易商)包括: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华泰柏瑞中证5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泰柏瑞中证5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亦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tai-pb.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免长途费),021-3878463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方正富邦稳恒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7日

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9月8日证监许可【2021】2957号文注册,方正富邦稳恒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21年11月11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1年12月10日。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本基金的实际募集情况和市场现状,以及《方正富邦稳恒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方正富邦稳恒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方正富邦稳恒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1年12月10日提前至2021年12月6日,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为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7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http://www.founderff.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咨询相关情况。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公司已将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关手续。上述调整自2021年12月7日起生效。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