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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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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2021-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研精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3220号)。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17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15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14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5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根据《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0,921.08193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6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54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45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48.5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155822875%,有效申购倍数为6,417.54299倍。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1年12月8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1年12月8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科创板、创业板、主板等板块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科创板、创业板、主板等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并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深证上[2021]919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483号)、《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1]212号)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1年12月6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披露的34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224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中,有1家网下投资者因被中国证券业协会采取暂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资格六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其管理的29个配售对象不具备配售资格,为无效申购,合计申购量为19,270万股。剩余33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195个配售对象为有效申购,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6,775,260万股。

无效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如下: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其中零股1,086股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配售对象睿远均衡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上初步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1-87827953;0571-87821503;0571-87825137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研精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3220号)。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17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15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14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5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根据《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0,921.08193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6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54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45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48.5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155822875%,有效申购倍数为6,417.54299倍。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1年12月8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2月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累计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08室主持了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29,10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发行人: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月镜片”、“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358.5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证监许可〔2021〕3473号)。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358.54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91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依据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30.323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86%。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273.4578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271.8168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2.62%;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56.4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7.38%。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3,128.2168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发行人于2021年12月7日(T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明月镜片”股票856.4000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1年12月9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2021年12月9日(T+2日)披露的《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于2021年12月9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2月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中信建投明月镜片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创业板、科创板、主板、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创业板、科创板、主板首发股票项目及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的网下询价及申购。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3,277,657户,有效申购股数为88,224,175,000股,配号总数为176,448,350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176448350。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0,301.74860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625.6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646.1668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52.62%;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482.0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47.38%。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167986836%,申购倍数为5,952.84741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2021年12月8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08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21年12月9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艺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3559号)。《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交所、本次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数量为1,750万股,其中网上发行数量为1,7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

2、本次发行价格为31.18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2021年12月10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处行业为“家具制造业(C21)”。截至2021年12月7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27.65倍。本次发行价格31.1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6.68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投资者在2021年12月10日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上发行申购日为2021年12月10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5、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12月14日(T+2日)公告的《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1年12月14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人: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3559号)。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本次发行网上发行股份数量为1,7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1、网上路演时间:2021年12月9日(T-1,周四)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址:全景网(http://rs.p5w.net);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查询。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1年1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和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所属网页二维码: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家联科技

(二)股票代码:301193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20,000,000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30,000,000股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30.73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30.7398元/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27.44倍(截至2021年11月25日,T-3日)。本次发行价格30.73元/股对应的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41.35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7.44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发行人: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兴浦路296号

联系人:汪博

电话:0574-86360326

传真:0574-86369331

(二)主承销商及保荐代表人联系地址电话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26楼

保荐代表人:张贺、杜元灿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121

发行人: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

承销证券的公告

中金鑫福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审批程序,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管理的部分基金参与了百济神州有限公司(“百济神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本公司股东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本次发行价格为192.60元/股,由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百济神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现将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注: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中金鑫福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

第2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投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icc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咨询相关情况。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