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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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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济神州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2021-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百济神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济神州”、“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3568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百济神州”,扩位简称为“百济神州”,股票代码为“68823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与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盛高华”)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高盛高华合称“联席保荐机构”),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大通证券(中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高盛高华、摩根大通证券(中国)、中信证券与国泰君安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92.60元/股。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初始发行股票数量为115,055,260股,占公司于2021年10月31日已发行股份总数及本次初始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之和的8.62%(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或称“绿鞋”),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132,313,260股,约占公司于2021年10月31日已发行股份总数及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之和的9.79%(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4,516,578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3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26.09%。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4,516,578股,因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数量未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网下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64,431,182股,约占绿鞋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80.00%,约占绿鞋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5.88%。网下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16,107,500股,约占绿鞋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20.00%,网下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发行数量为33,365,500股,约占绿鞋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发行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34.12%。

根据《百济神州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联席主承销商已按本次发行价格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17,258,000股,占本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

根据《百济神州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3,531.66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8,054,000股)从网下回拨到网上。

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及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56,377,182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57.65%,约占本次绿鞋后发行总量的42.61%;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1,419,500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2.35%,约占本次绿鞋后发行总量的31.30%。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515023%。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12月6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战略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发行(含超额配售部分)、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联席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

跟投机构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和北京高华盛泽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华盛泽”);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中金公司百济神州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百济神州员工资管计划”);其他战略投资者的类型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和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截至2021年11月29日(T-3日),全部战略投资者均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联席保荐机构因承担发行人保荐业务获配股票(即联席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部分的股票)除外)。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12月8日(T+4日)之前将超额缴款部分依据原路径退回。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40,387,017股;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7,778,539,474.20元;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1,032,483股;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198,856,225.80元。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56,377,182股;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10,858,245,253.20元;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0股;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0元;

5、网下投资者缴纳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54,291,226.72元。

二、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依据《发行公告》,于2021年12月7日(T+3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下限售账户的摇号抽签。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

中签结果如下:

凡参与网下发行申购百济神州股票并获配的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求而设立的公募产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

本次发行参与网下配售摇号的共有3,720个账户,10%的最终获配账户对应的账户数量为372个。根据摇号结果,所有中签的账户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4,830,119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8.57%,占超额配售启用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94%。

本次网下摇号中签的配售对象具体情况请详见“附表:网下配售摇号中签结果表”。

三、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总计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032,483股,包销金额为198,856,225.80元,包销股份的数量占超额配售启用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后的发行数量的比例为1.06%,包销股份的数量占超额配售启用后发行股份数量的比例为0.78%。

2021年12月8日(T+4日),联席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战略投资者和网上(不含超额配售部分所获得的资金)、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授权的主承销商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不得使用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外的其他资金或通过他人账户交易发行人股票。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承诺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不出售其包销股份。

四、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5051668

2、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北京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1807-1819室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6273335

3、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501号4901至4908室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61066228

4、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20262367

5、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38676888

发行人: 百济神州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382,983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49,359,810股,限售期为12个月。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16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及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52号),恒玄科技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并于2020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9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12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980,45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7,019,54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票数量1,019,544股,已于2021年6月16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9名,对应的股份数量为54,742,7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62%,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12月1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东对其所持股份的锁定承诺及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RUN YUAN Capital I Limited、RUN YUAN Capital II Limited、北京集成电路设计与封测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江苏疌泉元禾璞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Beijing Integrated Circuit Industry International Fund, L.P. 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持有的上述股份。

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如依据终局有效司法判决判定本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本单位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除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外,公司其他首发前的股东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本单位/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3、公司员工章莉、方飞、霍允杰、朱嘉祺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RUN YUAN Capital I Limited、RUN YUAN Capital II Limited、北京集成电路设计与封测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江苏疌泉元禾璞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Beijing Integrated Circuit Industry International Fund, L.P. 承诺:

“(1)本企业作为发行人的股东,将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股份,并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承诺。

(2)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3)在本企业实施减持发行人股份时,若本企业仍为单独或合计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4)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届时若修改前述减持规定的,本企业将按照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定依法执行。

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如依据终局有效司法判决判定本企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战略配售股东

此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除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外的其他战略投资者,其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除上述承诺外,战略配售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经核查认为:

(1)恒玄科技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恒玄科技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恒玄科技对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恒玄科技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54,742,793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45.62%。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382,983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49,359,810股,限售期为12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16日;

(三)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2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股份包含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和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股份。

(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万碧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中,章莉、方飞、霍允杰、朱嘉祺4名员工的财产份额系于申报前6个月内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汤晓冬处受让,上述员工均已出具了《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函》。

对于该等财产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份,上述员工已自愿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2 月 8 日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9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8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2021 年 11 月 17 日至 12 月 7日,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达 46.41%,短期涨幅巨大。以换手率计,11 月 17日以来,公司换手率明显放大,近三个交易日,换手率分别为:7.99%、7.81%和 12.87%,短期波动较大,存在较大交易风险。

● 截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收盘,公司动态市盈率为 80.00,根据同花顺网站发布的最新市盈率数据显示:公司所处行业“汽车零部件”市盈率为 39.59,公司当前的动态市盈率高于同行业。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 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后续业绩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主营业务为车用交流发电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 公司2018 年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450万股,持有其11.25%的股份。森阳科技主营业务为稀土产品加工,矿产品经营;永磁电机研发、制造和销售,并不直接拥有稀土矿山资源。近期稀土资源品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预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正在商讨的收购重庆普来恩中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有关事宜尚属推进前期,以上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未签署协议,存在重大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主营业务为车用交流发电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公司 2018 年以自有资金4725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450万股,持有其 11.25%的股份。森阳科技主营业务为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毛坯及成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不直接拥有稀土矿山资源。近期稀土资源品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预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经公司自查,公司正在与重庆普来恩中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标的公司)股东商讨收购标的公司控制权的有关事宜,交易各方初步确认公司拟收购标的公司60%的股权,正在按其100%股权估值1.05亿元的预估结果进行初步交易磋商,标的资产最终的交易价格以经证券业务资格备案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初步确认,以上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电子真空泵的装配生产及销售业务。

目前上述事项尚在前期进行中,具体交易方案和细节等均未确认,意向协议尚未签订,亦未经相关内部机构决策。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其他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此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正在商讨的收购重庆普来恩中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有关事宜尚属推进前期,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若后续事项进展涉及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的应披露事项,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3、2021 年 11 月 17 日至 12 月 7日,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达 46.41%,短期涨幅巨大。以换手率计,11 月 17日以来,公司换手率明显放大,近三个交易日,换手率分别为:7.99%、7.81%和 12.87%,短期波动较大,存在较大交易风险。

4、截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收盘,公司动态市盈率为 80.00,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市盈率数据显示:公司所处行业“汽车零部件”市盈率为 39.59,公司当前的动态市盈率高于同行业。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5、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后续业绩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10月20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障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正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且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进行该项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近期,公司赎回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情况

近期,公司赎回1笔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收回本金3,500万元,并获得理财收益772,592.13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良好、资本金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内审部门定期对理财产品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控制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已到期的产品情况

2、尚未到期的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合计人民币35,0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五、备查文件

1、赎回现金管理产品的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