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2021- 035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12月7日上午在当阳市国中安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许锡忠委托董事许泽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江晓丹委托独立董事刘新发代为出席并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2月23上午10时在当阳市国中安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16日。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2021-036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12月7日在当阳市国中安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公司转让恒波公司股权不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以具备相关资格的专业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为依据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转让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2021-037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当阳市国有资本经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波公司”)100%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013.38万元(叁仟零壹拾叁万叁仟捌佰元整)。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自2018年以来,恒波公司主要因“中邮系”诉讼案和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合作银行持续收贷,流动资金严重不足,长期存在金融债务逾期、融资难融资贵的情形,部分业务延期或中止,经营持续恶化,连续亏损且在目前形势下扭亏无望。公司为集中精力发展主业,确保公司健康发展,维护公司股东根本利益,通过竞争性谈判,拟将所持有的恒波公司100%的股权出售给国投集团,股权转让价款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人民币3013.38万元。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程序
公司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恒波公司进行了审计、评估;通过竞争性谈判拟定国投集团为受让方;2021年12月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简介
公司名称:当阳市国有资本经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82MA49E0M84L
住 所:湖北省当阳市玉阳办事处子龙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翔
注册资本:叁亿圆整
经营范围: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不良资产管理;产业投资;项目开发(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国投集团与公司之间、公司控股股东、恒波公司现任董监高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本次股权转让不属于关联交易。
2、交易标的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54250460R
住 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北路洪湖二街50号新南滨大楼第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刘德逊
注册资本:11048.05万元
经营范围:通信产品、数码产品及配件的购销和维护、维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通信设备、电子产品、通信产品、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柜台出租;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从事货物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家用电器的销售;网上从事电子产品的销售;房地产中介服务;电信 研发和技术服务;电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策划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移动电话机、无线数据终端产品的研发及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移动电话机、无线数据终端产品的生产(生产 限分支机构进行);普通货运。
恒波公司于2003年8月在深圳注册成立,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于2016年6月收购了恒波公司100%的股份,恒波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自2018年以来,恒波公司主要因“中邮系”诉讼案和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合作银行持续收贷,流动资金严重不足,长期存在金融债务逾期、融资难融资贵的情形,部分业务延期或中止,经营持续恶化,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
跟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审字(2021)0110092号)审计报告,截止2021年6月30日,恒波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根据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1]第1310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财务数据如下:
■
上述两家机构均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和评估业务服务的资格。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当阳市国有资本经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所持深圳恒波100%的股权。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转让价格
本次拟以3013.38万元人民币转让公司持有的恒波公司100%股权
2、定价依据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审字(2021)0110092号)审计报告。根据该报告,截止2021年6月30日,恒波公司账面总资产215,181.85万元,负债218,794.94万元, 净资产-3,613.09万元。
(2)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1)第1310号)。根据该报告,截止2021年6月30日,恒波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3,013.38万元。
(3)通过竞争性谈判多轮磋商、反复比对,国投集团报价最高、付款条件最优、公司债权保障方案最可行。
3、付款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对价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由受让方国投集团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
4.公司对目标公司债权的保障措施
公司将采取如下债权保障措施,并通过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要求受让方国投集团承担配合支持义务:
(1)国投集团同意并确保目标公司将目标公司债权质押给公司,作为目标公司偿还对公司债务的保障;
(2)国投集团配合、支持公司对目标公司采取的清偿措施及实现质押权的措施。
5.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6.生效条件
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公司为保障对恒波公司债权安全采取的措施
1.公司对恒波公司债权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6月收购恒波公司后,作为恒波公司的唯一股东,为支持恒波公司发展,经过规定程序,公司多次向恒波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还为恒波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截止2021年12月6日,公司对恒波公司的股东借款和因承担担保责任形成的债权、为恒波公司尚未偿还贷款担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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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权保障措施
公司将积极向恒波公司清收债权,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采取对恒波公司提起民事诉讼等措施,追偿债权。
(2)对公司因承担担保责任对恒波公司形成的债权,除向恒波公司追偿外,还将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要求其他担保方公平分担担保责任。
(3)在选择受让方时,将受让方受让恒波公司股权后,如何管理恒波公司、如何清收恒波公司债权作为主要协商内容,认真考察了受让方的管理能力、清欠能力、资信等情况。
(4)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债权保障措施,要求受让方对公司实现债权承担配合支持义务,具体见“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五、转让恒波公司股权的原因和目的
1.集中精力发展公司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平板玻璃主业。
2.自2018年以来,恒波公司主要因“中邮系”诉讼案和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合作银行持续收贷,流动资金严重不足,长期存在金融债务逾期、融资难融资贵的情形,部分业务延期或中止,经营持续恶化,连续亏损且在目前形势下扭亏无望。
3.恒波公司的情况,已经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一是公司作为控股股东,为保障恒波公司的稳定不得不向其提供借款或担保,截止2021年12月6日,公司对恒波公司因提供股东借款、承担保证责任等原因形成对恒波公司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232,709,625.03元,公司还对恒波公司尚未偿还的24948万元银行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恒波公司应付公司8000万元股利也尚未支付给公司,公司因恒波公司产生的负担沉重且不断增加,长此以往将积重难返;
二是恒波公司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不良信誉已经影响了公司在金融机构的信誉,导致公司也开始出现融资难融资贵的情形;
三是恒波公司严重亏损,造成公司股价长期低迷,不能准确反映公司本部的经营情况;
四是恒波公司现有经营管理团队以传统思维、传统方式经营互联网业务,基本上把希望寄托在公司输血的基础上,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扭亏方案,恒波公司在现有管理层的管理下,基本丧失经营能力。
六、本次转让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恒波公司不再为公司子公司,恒波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审字(2021)0110092号)审计报告,截止2021年6月30日,恒波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613.09万元,本次恒波公司股权转让价款为3013.38万元。
恒波公司对公司的债务将转为非关联方欠款,公司虽然采取了债权保障措施,但由于恒波公司主要资产为对外债权,其回收有风险,不动产则处于抵押和人民法院查封的状态,存货等资产变现能力有限,公司完全实现对恒波公司的债权存在风险。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审计报告
(三)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293 证券简称:三峡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8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3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当阳市国中安大厦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3日
至2021年1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2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1年12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在会议召开前2天进行登记。
4、现场登记时间:2017年12月21日(上午9:30一12:00,下午14:00一16:00)。
5、现场会议地点:当阳市国中安大厦三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自理;
(2)公司地址:湖北省当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编:444105
联系电话:0717一3280108 联系人:杨晓凭
传 真:0717一3285258 傅斯龙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160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公司除了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外,于2021年11月2日起在公司内部公示了上述激励对象名单(包含姓名和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11日;
(3)公示方式:公司各基地公告张贴栏;
(4)反馈方式:通过电话、邮件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2、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和独立董事;激励对象未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161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21年11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1-158)。公司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安排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上午9:15至2021年12月1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1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议案3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1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委托南俊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上述议案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规定,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如下: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3)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出席会议时请股东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上午 8:30~12:00)
3、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法务部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编:510760,信函请注 明“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韩恒 卢小翠
联系电话:020-66608666
联系传真:020-66608668
联系邮箱:IR@tinci.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韩恒 卢小翠
联系电话:020-66608666
联系传真:020-66608668
联系邮箱:IR@tinci.com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09,投票简称:天赐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上午9:15至2021年12月1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大会结束。
一、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 本人(本单位)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表格填写说明:
1、上述所有议案,如同意,在“同意”栏中打“√”,持反对意见的,在“反对”栏中“√”,持弃权意见的,在“弃权”栏中打“√”。
2、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多选视为无效。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信息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其他有效证件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卡账号: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
年 月 日
附件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160
转债代码:113616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6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虞仁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6,43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0.66%;本次质押解除后,虞仁荣先生剩余累计质押股份为102,022,000股,占其持股比例的38.29%。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绍兴市韦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绍兴韦豪”)、虞小荣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47,994,00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0.04%;本次质押解除后,虞仁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42,022,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0.81%,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34%。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接到控股股东虞仁荣先生的通知,虞仁荣先生质押给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1,000,000股股份已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虞仁荣先生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尚无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如有变动,虞仁荣先生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虞仁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绍兴韦豪、虞小荣先生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赎回理财产品情况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孙公司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于2021年3月10日利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购买的1,000万元收益凭证已到期赎回,并得到兑付。
●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金能化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收益凭证或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1-135)。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金能化学于2021年3月10日利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中泰证券购买产品名称为“安鑫宝”9月期101号的1,000万元收益凭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编号:2021-026)。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并得到兑付,金能化学收回本金1,000万元,收到理财收益274,712.33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余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金能化学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7,3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具体如下:
■
备注:具体到期日以实际到账日为准。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