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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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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1-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2021-082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7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公司董事6人,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耀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审议和举手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山东鲁银新材料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1-083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1-084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张星贵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星贵,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山东球墨铸铁管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海南鲁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济钢集团财务处钢城矿业财务科科长、规划设计院财务科科长,济钢集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山东融鑫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济钢集团金融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主任、主任助理、副主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2021-083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设立公司名称:山东鲁银新材料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 投资金额:2400万元。

●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 特别风险提示详见“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年12月7日,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山东鲁银新材料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银新材”)与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山东鲁银新材料技术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发公司”)。鲁银新材出资2400万元,持80%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综合保税区港兴三路北段未来创业广场3号楼3层301室

4.法定代表人:孙殿义

5.注册资本:拾肆亿元整

6.成立日期:2019年07月18日

7.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创业服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产业技术开发、转让、服务、推广;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鲁银新材料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2.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3.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高科技创新园

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对外投资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1.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300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人民币。

2.各方出资金额、出资形式及出资时间为:

各方于公司注册完成后2个月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进行实缴。甲方出资2400.00万元(大写:贰仟肆佰万元整),乙方出资600.00万元(陆佰万元整)。

3.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4.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出资人有权要求公司向其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及出资人所享有的股权,不得私自转让或质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公司缴纳所得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公司的亏损;(2)提取利润的10% 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当提取到达注册资本的50%后,不再提取。(3)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6.各方一致确认:在投资合作过程中所研发的技术成果归属于公司所有;对于转让技术成果而产生的收益,各方有权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或双方另外约定的比例)分配利润;委托研发项目的技术成果归属按照“委托研发协议”约定执行。

(二)资金监管

出资人对投入项目的资金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监管:

1.公司董事会必须向各方股东按时披露以下资料:每季度结束后20天内,提供季度经营分析报告及下一季度工作计划;每年度结束后的30天内,提供下年度经营预算及工作计划;每年度结束后45天内,提供年度会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以及年度经营报告;如项目发生任何重大诉讼或可能导致重大诉讼的情形,应立即通知各方。

2.各方均有权对资金使用目的不明确之交易进行过问与核实,有权对所有重大采购合同进行详细检查,并与供应方进行联系与沟通。

(三)公司治理

1.股东会。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不得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

2.董事会。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3人,其中甲方委派2人,乙方委派1人。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长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监事。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甲方委派。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4.经理层。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四)股东责任

1.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及时间履行出资义务。

2.公司发给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及股东所享有的股权,不得私自转让或质押。

3.严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公司或单位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

4.甲方每年将其一定比例的企业研发费用拨付研发公司,供研发公司从事研发工作,保证研发公司正常运作的资金需求。

5.乙方向公司提供位于高科技创新园3000㎡研发及办公场地。

6.公司引入的外部项目,经乙方充分论证并通过的,可按股权比例配资。

7.甲、乙双方拥有定期、不定期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的权利和配合义务。

8.本协议签订后 30 日内,甲方负责完成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其他各方提供必要的配合,相关费用计入公司开办成本。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履行出资义务的,每逾期10日作为一个节点,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其应出资额的1%作为违约金,直至出资完毕为止。

2.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按出资总额20%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3.未经公司股东会的全体股东同意,不得私自或与他人合伙成立公司开展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得经营和参与同公司竞争的市场化业务,否则须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鲁银新材设立研发公司,致力于粉末冶金行业内先进技术、工艺、产品等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和产业化成果转化,打造行业信息收集平台、资源融合平台、研发创新平台、人才吸纳平台,将研发公司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金属制粉工艺研究和产品研发、粉末性能及应用研究、先进粉末冶金材料及制品研究中心。研发公司的设立,有利于进一步增强鲁银新材的研发能力和人才吸引力,集聚融合行业资源,助推鲁银新材向创新型高科技企业转型升级,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技术开发风险

由于现有认识水平、技术水平、科学知识及其他现有条件的限制,研发公司在相关技术研发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无法预见、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全部或部分失败,因而引起的财产上的风险。应对措施主要包括加强技术研判及论证、相关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加强产学研合作等。

2.技术进步风险

因部分项目技术要求高、程序复杂、研发周期较长,可能存在因技术进步较快或技术替代等导致相关技术落后的风险,从而影响运营成本等。应对措施主要包括加强技术研发与技术前沿把握,提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能力等。

3.政策变动风险

研发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因不满足相关政策要求而无法申请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的风险。应对措施主要包括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运营、加强风险把控等。

4.人才流失风险

研发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因人才流失造成技术和经验流失、影响工作连续性等风险。应对措施包括引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转变用人观念、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激励政策、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等。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2021-084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银新材”)、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肥城制盐”)、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岱岳制盐”)、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菜央子盐场”)

●本次为鲁银新材增加借款担保额度2100万元,为肥城制盐增加借款担保额度4000万元,为岱岳制盐增加借款担保额度1000万元,为菜央子盐场增加借款担保额度8000万元,上述担保期限为相关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21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12月7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鲁银新材增加借款担保额度21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肥城制盐增加借款担保额度4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岱岳制盐增加借款担保额度1000万元,为全资孙公司菜央子盐场增加借款担保额度8000万元。按照《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制度》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相应担保额度内为上述子公司办理担保手续,担保期限为相关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超过上述担保额度时需按决策程序另行审议。

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名称: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九龙大街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伟

注册资本:3622.55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元

2.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边院镇河西村胜利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闫青

注册资本:14766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单位:元

3.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住所:泰安市大汶口石膏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姓名:裴庆军

注册资本: 167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单位:元

4.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

住所:寿光市羊口镇菜央子村北

法定代表人姓名:晋来文

注册资本:5066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将控制在担保额度范围内,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董事会审议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的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公司,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21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对鲁银新材提供融资担保17100万元,对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10000万元,对肥城制盐提供融资担保15000万元,对岱岳制盐提供融资担保10000万元。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2021-085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发审委

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7月6日,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就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出具的《关于请做好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告知函的要求,对告知函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做好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以下简称“告知函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将告知函回复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2021-081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李茜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李茜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李茜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李茜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

董事会对李茜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对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1-084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1-57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4,793,95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1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9年1月7日,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协议约定除陈刚、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义乌奇光”)、天津天创海河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创海河基金”)及珠海横琴嘉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横琴嘉时”,该企业现已更名为“佛山市嘉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外的其他乙方在重组交易项下的业绩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可分两期解锁其因重组发行认购取得的股份。首期解锁时间为自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届满之日。该议案于2019年5月10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月8日发布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和2019年5月11日发布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9-044号公告)。

2019年9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陈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60号),核准公司向陈刚等11位股东(以下简称“重组交易对手方”)发行1,383,505,15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2019年9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该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

2021年11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之(二)》”),同意对江苏南通沿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疌泉金茂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天诚一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段小光、谭学龙、邢宪杰等7位股东所持限售股份的锁定期及解锁条件进行调整,该事项于2021年11月29日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13日发布的《关于与2019年重组交易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临2021-080号公告)和2021年11月30日发布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1-083号公告)。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2019年9月,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总股本为1,829,888,23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46,383,08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383,505,150股。

2、2020年8月,公司完成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总股本变更为2,036,329,187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46,383,08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89,946,107股。

3、2021年2月,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保持2,036,329,187股不变,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为652,824,037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383,505,150股。

前述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数量及限售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情况

(一)本次拟部分解除限售的股东

公司于2019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与重组交易对手方签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本次满足部分限售股解锁条件的股东为重组交易对手方中除陈刚、义乌奇光、天创海河基金及珠海横琴嘉时外的其他乙方,即江苏南通沿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疌泉金茂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天诚一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段小光、谭学龙、邢宪杰等7位股东(以下简称“本期部分解除限售的股东”)。

(二)股份限售的承诺及解锁条件

根据公司与重组交易对手方签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期部分解除限售的股东所持限售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届满之日及业绩补偿义务(若有)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若无业绩补偿义务,则为关于承诺业绩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不得转让。同时,根据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公司与重组交易对手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之(二)》,对锁定期及解锁条件进行调整。在前述锁定期届满时,本期部分解除限售的股东在重组交易项下的业绩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则分两期解锁其重组认购取得的股份。调整后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解锁条件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修订并审议通过,具体修订内容详见2021年11月13日发布的《关于与2019年重组交易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临2021-080号公告)。

(三)承诺实际履行情况及解锁数量

根据公司与重组交易对手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之(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中2019年度承诺业绩所对应的限售股份。根据公司与重组交易方约定的2019-2021年业绩承诺方案,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2019年度承诺业绩目标为47,500万元,实际完成业绩为49,342.37万元,实现了当年的业绩承诺。因此,根据修订后的解锁条件,本次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4,793,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中2019年度对应的承诺业绩已实现,相关股份自发行至今限售期已满二十四个月,相关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爱旭股份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解除限售安排,不存在不利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华泰联合证券对爱旭股份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4,793,95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10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七、上网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56)。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发布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上午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7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26号,宗申工业园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将以下事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 关于受让宗申小贷公司股权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询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均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在表决时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与要求

(1)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

(2)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0日(工作日)9: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炒油场宗申工业园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1.投票代码:361696

2.投票简称:宗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3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宗申工业园

联 系 人:李建平 周霞

联系电话:023-66372632

联系传真:023-66372648

电子邮箱:zhouxia@zsengine.com

邮政编码:400054

其他事项:出席会议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

注:委托人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四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21-106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1-131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2021年12月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创投”,目前持有公司463,089,7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8%)关于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3)以2021年12月6日起算,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对应融资余额如下表所示: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进行股份质押融入的资金用于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

(5)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6)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股份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凯旋门控股有限公司、白宜平合计持有的深圳前海首科科技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中植融云(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随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申请材料。

2021年7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1624)。2021年8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62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收到《反馈意见通知书》后,公司与有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落实,并逐项进行了说明和回复,并于2021年10月15日对外披露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及相关公告。

2021年11月3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了2021年第28次并购重组委会议,依法对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次交易未获通过。2021年11月16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不予核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21]3637号),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鉴于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将产业链进一步延伸,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已于2021年11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并继续推进本次交易。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协调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材料。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本次交易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