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1-065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17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正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朱和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朱和平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朱和平先生:独立董事,1964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8月至1994年12月,任新疆财经大学经济学教研室助教、讲师;1997年至今,分别任江南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目前,分别担任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2、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且对与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两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公司重要业务及技术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2日10点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2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电腾路6号新洁能公司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登载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3)。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1年12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17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电腾路6号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4028
电话:0510-85618058-8101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朱和平
2021年12月7日
附件: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和平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48 证券简称:好太太 公告编号:2021-038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好太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7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石化路21号之一、之二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汉标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848 证券简称:好太太 公告编号:2021-039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好太太”)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7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石化路21号之一、之二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贤惜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848 证券简称:好太太 公告编号:2021-040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
●原为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团队离开华兴事务所,加入司农事务所。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保持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拟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华兴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5号中惠璧珑湾自编12栋2514房,首席合伙人李建业。
司农事务所建立了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制度,采用信息系统进行项目管理,拥有一批在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领域具备丰富经验的注册会计师,他们曾经负责或参与审计的行业包括制造业、采掘服务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信息技术业、建筑业、电力、社会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业、房地产业等。
截至2021年11月,司农事务所从业人员250人,合伙人17人,注册会计师9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人。截至2021年11月30日,司农事务所收入总额累计为人民币3,924.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477.9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109.40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审计收费总额630.0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司农计提职业风险基金0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3,6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从成立至今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虹,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2015年4月13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2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楚龙,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9年。2017年4月1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5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经理。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广东好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2015年4月13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2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虹、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楚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3、独立性
司农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虹、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楚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是以司农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本次年报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10万元,与上年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为1年,作为公
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团队离开华兴事务所,加入司农事务所。综
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保持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拟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与华兴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华兴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公司对华兴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提供的客观、审慎、专业的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规定,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司农事务所在征得公司同意后,已与华兴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无异议。司农事务所同意接受本公司委托,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服务。
三、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1年12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事务所的资质资格、业务规模、注册会计师执业情况、项目成员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及独立性等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和求证,认为司农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执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司农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执业资质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司农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为了保持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司农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执业资质与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12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21-068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将用于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资金总额: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1,500万元,下同),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下同);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23元/股(含12.23元/股,下同);
●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发函确认,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除公司副总裁赵颖女士未来六个月内有减持计划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关系密切的亲属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六个月内无减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如公司此次回购股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认购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正时尚”或“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的价格
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23元/股(含12.23元/股)。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六)拟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拟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在回购价格不超过12.23元/股的条件下,假设按回购金额上限3,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452,98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131%;假设按回购金额下限1,5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数量约为1,226,49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06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七)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
注:上述表内合计值若与各分项累计计算值有差异,为合计值取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由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存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股份具体用途进行合理调整的可能性。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调整后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之用途,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将未过户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3,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2.23元/股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452,984股。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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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5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2.23元/股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226,492股。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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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需以后续实际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仍为10%以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41.7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6.99亿元,流动资产24.19亿元。假设按此次最高回购资金3,000万元和公司2021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72%,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1%,约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1.24%。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为: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由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存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股份具体用途进行合理调整的可能性。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调整后的符合法律法规定之用途,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将未过户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将有助于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理、可行。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六、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1年12月1日,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管发出问询函,问询未来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2021年12月2日,董事郑安政、陈克川、郑安坤、苏葆燕、平衡;监事孔琦、周凌、吴春梅;高级管理人员郑安坤、张贵明,均回复:自回购股份事项决议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副总裁赵颖回复:本人计划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名下持有公司股份的25%。
2021年12月1日,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出问询函,问询未来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2021年12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安政先生回复:自回购股份事项决议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2021年12月1日,公司向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系密切的其他家庭成员郑安杰、郑秀萍发出问询函,问询未来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郑安杰、郑秀萍于2021年12月2日均回复:自回购股份事项决议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七、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由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存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股份具体用途进行合理调整的可能性。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调整后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之用途,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将未过户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八、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未来发生将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
九、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股份具体用途进行合理调整;
2.自行或委托有业务资质的专业机构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用途等;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情况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6.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需的事项;
7.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8.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9.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回购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申请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2294230
十一、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具体如下: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如公司此次回购股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认购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与股东的沟通;合理制定和执行回购计划;目前公司流动资金充裕,能充分保障回购股份所需资金。
上述事项后续若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21-069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正时尚”)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1年12月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12月2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
二、2021年12月2日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1-037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99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南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资本”)
投资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 南华资本风险管理业务受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政策、行业环境、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影响,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华期货”)对南华资本增资所产生的效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与南华资本将严格遵循相关监管规定,加强内控管理工作。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为提升南华资本资本实力,公司决定向南华资本以现金方式增资20,000万元。增资后,南华资本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金额未达到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投资行为已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及备案手续。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南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横店大厦601室
法定代表人:李北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本次增资前)
成立日期:2013年05月20日
营业期限:2013年05月20日至2043年05月1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零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批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棉、麻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纸浆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饲料原料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方式:公司自有资金
股东情况:南华期货持有100%股权,增资前后持股比例不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华资本总资产234,233.15万元,净资产47,789.0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08,738.84万元,净利润722.34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南华资本总资产242,735.56万元,净资产69,017.59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27,575.60万元,净利润6,228.54万元。(未经审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南华资本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有利于促进南华资本的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增资后,南华资本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南华资本的风险管理业务受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政策、行业环境、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影响,公司对南华资本增资所产生的效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与南华资本将严格遵循相关监管规定,加强内控管理工作。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前,股东嘉兴市华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秀投资”)持有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1,60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0%,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取得及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已于2020年9月2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华秀投资计划将于该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000,000股,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份数的0.96%。
华秀投资于9月22-2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12,26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36%。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上表中华秀投资在减持前的持股比例为4.999988%,四舍五入后为5.00%;IPO前取得的41,602,200股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股东华秀投资与嘉兴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嘉兴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注:受“台华转债”转股影响,公司总股本有所变动,上表中“当前持股比例”以2021年11月30日公司总股本868,864,351股为基数计算。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因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 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华秀投资将自行根据市场情况、 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