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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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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可转债的公告

2021-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0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345.80万股,占回购前总股本的0.51%。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75元/股(部分人员按激励计划规定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82,614,000股,变更为679,156,000股。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实施情况概述

1、2018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26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8年8月16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激励计划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8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27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1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8年8月21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48名激励对象授予1,8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20元/股。

3、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4、2019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1.0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9年11月6日,公司召开二○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0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3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16名激励对象离职、退休、身故等原因以及公司层面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合计拟回购注销34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部分限制性股票727.60万股。

7、2020年11月4日,公司召开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1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17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8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18名激励对象离职、退休等原因以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327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345.80万股。

9、2021年11月4日,公司召开二○二一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与数量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公司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4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退休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退休后返聘的,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完全按照退休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若公司提出继续聘用要求而激励对象拒绝的或激励对象退休而离职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0名退休,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3)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2018年、2019、2020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6.106亿元人民币”。 2018年、2019、2020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41,013.72万元,30,046.35万元,24,479.14万元,累计为95,539.21万元,未达成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不满足解锁条件。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第三个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由公司按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4)本次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股票总量为345.80万股,具体信息见下表:

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021年11月22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回购注销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2-10046号),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82,614,000股,变更为679,156,000股。

2、回购价格

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进行派息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公告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69,0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不转增,不送股。上述分红派息已经于2019年7月5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公告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8,989.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不转增,不送股。上述分红派息已经于2020年6月24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公告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8,261.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元人民币现金,不转增,不送股。上述分红派息已经于2021年6月9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公告了《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8,261.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不转增,不送股。上述分红派息已经于2021年9月16日实施完毕。

调整后的本次回购价格=6.20-1.50/10-0.50/10-1.30/10-1.20/10=5.75元/股(部分人员按激励计划规定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回购金额合计20,071,749.25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为682,614,000股,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为345.80万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股本总额的0.51%。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12月6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注: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份结构表为准。

四、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所需的资金为人民币20,071,749.25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公司将及时进行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等事项。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1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辽宁辖区

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

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本公司将参加“2021年辽宁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1年12月10日(周五)15:00至17:00,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互动交流。届时公司高管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的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风险防控、投资者保护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1-090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杨辉先生、叶旦旺先生、肖传周先生、郑雄先生、范顺琴女士及林少云女士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94%(全文除注明股本情况外。其他涉及的公司总股本214,952,162为基数计算)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杨辉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1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5%,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叶旦旺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1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5%,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肖传周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1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5%,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郑雄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范顺琴女士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1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5%,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林少云女士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1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3%,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若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前述减持数量根据实际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取得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事、高管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上述表格的比例按股本总数以189,991,704为基数计算。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遵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1-091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

新《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611157883K

名称: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21495.2162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1年08月24日

营业期限:1991年08月24日至长期

住所:福建省寿宁县解放街292号

经营范围:锆系列产品、单晶刚玉高级研磨材料、铸造用包芯线及相关产品、微硅粉;应用于建筑陶瓷、功能陶瓷、陶瓷颜料、磨料磨具、铸造及其他耐火材料等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生产、研发;工业材料技术检测及服务(不涉及限制类,在取得认可证书后方可开展);相关产品的批发。(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生产经营不含国家限制级禁止类品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1-079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孙庆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本次申请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及2015年度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编号:2021-038)。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7日期间,公司股东孙庆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为6,220,000股,现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1.93%。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其合法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四)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后续减持期间,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

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员申请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及2015年度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根据减持计划,减持主体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人员已完成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收到董监高人员华建飞、陆春校、章旭东、倪益剑、尹志平和胡建明发来的《关于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减持已完成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租赁”)、

新力德润(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德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德润租赁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德润因经营业务需要共同向天津东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东疆”)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融资额度,公司为德润租赁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德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德润租赁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9,483.42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德润租赁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德润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为德润租赁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德润共同向天津东疆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为1年,保证期限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履行期(还款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有变更,则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变更后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时止。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2021年5月18日分别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2021年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德润租赁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25亿元;根据实际需要,公司可在年度担保总额范围内,对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适度调配,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担保计划有效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1)、《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9)。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公司名称: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0680743562

3、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A2-615

4、法定代表人:杨斌

5、注册资本:816,666,667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一般经营项目:经营性租赁业务;租赁物残值的处理;租赁信息咨询及资信调查;租赁担保;转让租赁;信用担保;项目投资及管理、咨询;财务咨询。

7、股权结构:

8、被担保人的资产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二)新力德润(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被担保公司名称:新力德润(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MQEYX3

3、公司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贺兰道以北、欧洲路以东恒盛广场4号楼325-2

新力德润已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变更住所地址为:呼伦贝尔路426号铭海中心4号楼-3、7-506,目前尚未取得最新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孟庆立

5、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咨询服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7、股权结构:德润租赁持有天津德润100%的股权,公司持有德润租赁58.48%的股权,因此公司间接持有天津德润58.48%的股权。

8、被担保人的资产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天津东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5、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承租人(德润租赁、天津德润,下同)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按照主合同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租赁手续费、预收租金、销售款、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发生变化,应以变化之后相应调整的债权金额为准;2)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的履行;3)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德润租赁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德润日常业务开展需要,除公司外的其他股东不参与日常经营,公司在经营、财务、对外融资等方面对德润租赁和天津德润有实际控制权,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经营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且被担保方德润租赁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德润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59,683.42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8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1-135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可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鹏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43,28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7%。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披露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高级管理人员吴鹏程先生计划于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12月7日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235,82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2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鹏程先生未实施减持。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自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开始日至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日,吴鹏程先生因股价一直未达到预计减持的心理价位,所以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自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开始日至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日,吴鹏程先生因未实施减持,所以未达到实施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1号)核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凤21转债”)25,000,000张(人民币25亿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凤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庄奎龙、桐乡市中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聚投资”)、屈凤琪、桐乡市尚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聚投资”)、桐乡市诚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聚投资”)合计配售凤21转债15,768,850张(人民币1,576,885,000.00元),占发行总量的63.08%。

新凤鸣控股于2021年10月21日一一2021年12月6日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其所持有的凤21转债2,495,000张,占发行总量的9.98%;中聚投资于2021年10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其所持有的凤21转债2,000张,占发行总量的0.008%;尚聚投资于2021年10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其所持有的凤21转债1,000张,占发行总量的0.004%;诚聚投资于2021年10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其所持有的凤21转债2,000张,占发行总量的0.008%。新凤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出售凤21转债2,5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新凤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现仍合计持有凤21转债13,268,850张,占发行总量的53.08%。

新凤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可转债及变动明细如下: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