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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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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1-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1-046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7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2021年11月30日发送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际出席的董事15名。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拟聘任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因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合同期届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慎重筛选,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

同意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容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拟聘任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议案的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修改条款对比如下: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14:30起,会期半天。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9:15一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 9:15一15:00。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1-047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此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自2016年以来,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5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就不再续聘及相关事项与普华永道进行事先沟通,征得其理解和支持。公司董事会对普华永道多年辛勤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慎重筛选,拟聘任信永中和为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

二、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3.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潘传云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9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詹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颖女士,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于2020年1月13日因执业某上市公司2018年度年报审计项目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受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已整改完毕。除此之外,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拟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信永中和签署相关协议。

三、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情况

公司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为公司2016年度至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已为公司提供了5年审计服务。普华永道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在此公司对普华永道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原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原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原因

因与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合同期届满,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聘任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与普华永道及信永中和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工作。

四、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信永中和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证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和检查中,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人民币。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三)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五)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证照及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1-048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9:15一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9:15一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

(七)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1.审议关于拟聘任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特别事项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1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提案2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徐树田:(0755)26723146 13802555576

陈 嵩:(0755)26726431 13544491923

邮 箱:xushutian@cohc.citic chensong@cohc.citic

(五)其他事项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投票代码为“360099”。

(二)投票简称:“海直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4日9:15一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 (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见下表:

注:若无明确投票指示,委托人应注明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58 证券简称:大西洋 公告编号:临2021-44号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大西洋焊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大西洋”)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上海大西洋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42,168.85万元(含本次担保,均系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3.71%,占净资产的20.00%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一一上海大西洋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人民币3,00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期限为自2021年12月08日起至2022年12月07日止。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情请见2021年4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未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大西洋焊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浦东新区合庆镇庆达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晓柏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焊接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本系统内的资产经营(非金融业务),实业投资,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大西洋系公司与上海合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持有其85%的股权,上海合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5%的股权。

上海大西洋信用等级:AAA

上海大西洋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上海大西洋提供担保的主债权期限为自 2021年12月08日起至2022年12月07日止。

(二)为上海大西洋提供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等值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

(三)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海合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浦东新区合庆镇政府下属企业(属村镇集体资产),若为上海大西洋提供担保须经相关政府机构审批,办理手续相当繁琐。而上海大西洋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处于平稳的发展阶段,各方面运作正常,为满足其发展需要,本公司为其提供全额担保支持,有利于上海大西洋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上海大西洋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加之上海大西洋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人员均由本公司派出,上海合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派出一名管理人员,本公司为其提供全额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为上海大西洋提供全额担保。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2,168.85万元(含本次担保,均系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3.71 %,占净资产的20.0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1-036

公司债代码:143213 公司债简称:17豫高速

公司债代码:143495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1

公司债代码:143560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2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7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11月30日以专人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沉重先生主持,会议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董事会授予对外融资审批权限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在建项目资金需求,提高融资决策效率,降低公司偿债风险,授予公司董事会对外融资审批的权限,在授权范围内,依照相关程序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发行融资产品、办理综合授信等融资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1、授权金额:

本次授权对外融资额度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50亿元(以公司授权有效期内实际发生的净融资金额为准)。

2、授权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授权融资工具范围:

(1)申请银行授信及借款: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内保外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

(2)注册及发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或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永续)、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债权融资计划等;

(3)注册及发行公司债券(含可续期公司债券)、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等;

(4)其他各类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表外融资工具、信托贷款、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融资租赁、资产支持票据等。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权限内决定公司对外融资事项,签署融资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并可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条件确定、调整或终止融资工具的发行时机、金额、期限、利率等具体方案。上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12月24日上午9:30在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八路6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向公司董事会授予对外融资审批权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2021-037

公司债代码:143213 公司债简称:17豫高速

公司债代码:143495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1

公司债代码:143560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2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4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八路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4日

至2021年1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相关公告公司已于2021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相关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三)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四)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2日、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五)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306室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李全召、王妍妍

联系电话:(0371)67717695

联系传真:(0371)87166867

邮政编码:450016

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1-94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 (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内容详见 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近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情况表

公司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产品,风险可控。在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所需资金不受影响、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短、风险较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本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止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含本次),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的本金总额为 50,000万元(含本次)。

五、备查文件

业务说明书及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