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874 证券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2021-078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本公告仅适用于A股股东。H股股东股权登记日及参会登记方法等相关事宜请参阅本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刊发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和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天津创业环保大厦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4日
至2021年1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二)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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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如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另行刊发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2、特别决议议案: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3、4、5、6、8及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2、3、4、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3、4、5、6、8、及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本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现场会议出席登记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18楼公司治理中心。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如下:
本公司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
邮编:300381
联系人姓名:牛波、郭凤先
联系部门:公司治理中心
电话:86-22-23930128
传真:86-22-23930126
电子邮箱:tjcep@tjcep.com
提醒各位股东注意,预期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需时半天,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二)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212 证券简称:赛伍技术 公告编号:2021-100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吴江东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运创投”)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155,5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4%;银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煌投资”)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3,929,4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东运创投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00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银煌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及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400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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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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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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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在本公司/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本企业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等。
2、本公司/本企业减持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规则要求。
3、本公司/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
4、本公司/本企业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此外,本公司/本企业还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5、若本公司/本企业违背上述股份减持意向,本公司/本企业因减持股份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上缴给公司;如不上缴,公司有权扣留本公司/本企业应获得的现金分红,本公司/本企业将继续执行股份减持意向,或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要求延长股份减持意向。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东运创投及银煌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系东运创投及银煌投资根据自身经营计划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及相关股东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 公告编号:2021-045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经天路7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8日
至2021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
(七)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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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11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有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所有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上述第1项和第2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外资股股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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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和会计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或其代理人(如有)须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代理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如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经公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授权委托书必须由委托人获正式书面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章且经公证部门公证。授权委托书连同公证文件须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送达本公司之办公地方为有效。
六、其他事项
1、预计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时半日,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股东及代理人负责本身之差旅费及住宿费。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进行。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市经天路7号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33
电话:025-84801144
传真:025-84820729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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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21-065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阶段:收到《民事裁定书》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27,450,894.00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依据永康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批准的《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对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拥有的普通债权27,450,894.00元,可在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收到现金10万元,其余债权27,350,894.00元可分得众泰汽车A股股票约2,107,157股。公司在《2019年年报》和《2020年年报》中,已经根据相关资产(应收账款和待摊模具费)的可回收情况计提了减值准备,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此次诉讼相关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约101.96万元。公司将在收到上述现金及获得相关股票后根据相关资产的公允价值与相关诉讼标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利得或损失。本次永康市人民法院对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批准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情况将依重整计划的后续执行情况,以会计师的审计为准。
因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欠本公司货款14,080,314.85元、模具费13,140,190元逾期未支付。公司于2020年7月向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本公司胜诉。2020年12月3日,永康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2021年12月7日,公司收到永康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浙0784破47号之七】,裁定批准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与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签署的《供货合同》(2017 年)和《供货合同》(2018 年),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欠本公司货款14,080,314.85元、模具费13,140,190元逾期未支付。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披露的《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2020-039号)、2020年8月13日披露的《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2020-049号)。
2020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永康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浙 0784民初 4239 号】,判决确认公司对被告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享有债权为货款 14,080,314.85 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14,080,314.85 元为基数,从 2020 年 7 月 2 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 2020 年 12 月 2 日止】。详细情况见公司2020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2020-074号)。
2020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永康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浙 0784民初 4999 号】,确认公司对被告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享有债权为模具分摊费 13,140,190 元。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0-075号)。
永康市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2021年12月7日,公司收到永康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浙0784破47号之七】,裁定批准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二、本公司债权及《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债权
根据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决议及相关文件,确认本公司对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拥有普通债权金额为27,450,894.00元。
(二)本公司债权的相关受偿方案
1、每家普通债权人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债权部分:在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清偿完毕。
2、每家普通债权人超过10万元以上的债权部分:以股票方式清偿,预计每100元普通债权可分得约7.70416025股众泰汽车A股股票(若股数出现小数位,则去掉拟分配股票小数点右侧的数字,并在个位数上加“1”),该部分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100%。债权人根据重整计划应受偿的股票自划转至其指定的账户之日起归其所有,该部分股票的收益或损失与众泰制造无关。债权人自受偿转增股票之日起六(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众泰汽车股票。
(三)执行期限
1、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自重整计划获法院的裁定批准之日起计算,于2021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2、如非债务人自身原因,致使重整计划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执行完毕,众泰制造应在上述执行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永康法院提交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申请,并在永康法院批准的延长执行期限内继续执行。
(四)重整计划的批准
依据《民事裁定书》【(2020)浙0784破47号之七】,永康市人民法院裁定:
1、批准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2、终止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依据本次永康市人民法院批准的《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对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拥有的普通债权27,450,894.00元,可在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收到现金10万元,其余债权27,350,894.00元可分得众泰汽车A股股票约2,107,157股。公司在《2019年年报》和《2020年年报》中,已经根据相关资产(应收账款和待摊模具费)的可回收情况计提了减值准备,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此次诉讼相关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约101.96万元。公司将在收到上述现金及获得相关股票后根据相关资产的公允价值与相关诉讼标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利得或损失。本次永康市人民法院对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批准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情况将依重整计划的后续执行情况,以会计师的审计为准。
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执行期限均存在不确定性,未来相关债权所转换的股票价格也存在较大波动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