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1-070)。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完善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现发布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9日(周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1年12月9日09:15-09:25,0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0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6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6日(周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村西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章程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1)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3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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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7日9:00一11:30、14:00一16:00
3、登记地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应在2021年12月7日16:00前传真至公司证券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
1、会议联系人:师恩战、张静静
联系电话:0535-8938520
传 真:0535-2730726
2、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股东参会登记表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1,投票简称:双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如议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方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9日09:15-0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弃权或者反对并在相应栏内注明持有的公司股权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单位(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单位公章(签名):
委托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姓名):
地址:
有效证件及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股东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1-059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6日,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经营现金流量充沛,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委托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昌乐支行向潍坊乐夷山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提供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年利率为8.30%,利息按月结算。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贷款将用于借款人的日常经营活动。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介绍
1、借款人名称:潍坊乐夷山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借款人控股股东:山东宝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3、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营丘镇李家官庄村东首200米
4、成立时间:2019年4月26日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杨明
7、注册资本:10000万元
8、经营范围:生态保护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亮化工程、地基工程、环保工程施工,建材销售;石材开采、加工、销售;水泥制品、商品混凝土加工、销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经营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人实现营业收入16,183.08万元,净利润2,049.06万元,总资产13,380.75万元,净资产6,243.85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借款人实现营业收入9,151.41万元,净利润1,078.59万元,总资产14,608.35万元,净资产7,322.43万元。(以上数据经昌乐正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借款人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为降低委托贷款的风险,山东宝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昌乐县龙湖水务有限公司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具体情况如下:
(一)山东宝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担保公司名称:山东宝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0年2月6日
3、注册资本:22657万元人民币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5、住所:昌乐县商业步行街97号
6、法定代表人:陈建
7、经营范围:旅游资源开发、建设、管理,工艺品开发、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及投资业务;冷热力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山东宝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426,452.28万元,净资产239,767.16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28,450.66万元,实现的净利润为10,820.44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山东宝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444,342.22万元,净资产247,022.14万元,营业收入为22,295.04万元,实现的净利润为7,254.98万元。(以上数据经昌乐正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昌乐县龙湖水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担保公司名称:昌乐县龙湖水务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5年6月23日
3、注册资本:50000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5、住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利民街356号
6、法定代表人:钟经玲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水资源管理;水文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土流失防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地整治服务;林产品采集;树木种植经营;中草药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天然水收集与分配;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河道采砂;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昌乐县龙湖水务有限公司总资产759,803.18万元,净资产409,681.19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33,827.24万元,实现的净利润为7,908.90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昌乐县龙湖水务有限公司总资产763,316.98万元,净资产412,408.26万元,营业收入为26,558.33万元,实现的净利润为2,727.07万元。(以上数据经昌乐正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风险揭示
1、目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收益。
2、风险揭示:委托贷款在投资管理运用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贷款和收益产生影响。
五、风险控制
1、公司董事长或其受理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签署此项委托贷款相关的协议、合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委托贷款的具体实施并控制风险。
2、借款人潍坊乐夷山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国有控股企业,其实际控制人为潍坊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同时为降低风险,山东宝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昌乐县龙湖水务有限公司为借款人就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良好,本次委托贷款的风险可控。
3、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本次委托贷款及损益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借款人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的评估,认为其有相应的偿债能力,同时山东宝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昌乐县龙湖水务有限公司均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贷款风险较小。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用于委托贷款的资金是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本次委托贷款不存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可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均同意公司进行本次委托贷款相关议案。
八、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未对外提供委托贷款。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1-057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矿机”)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华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经营现金流量充沛,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委托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昌乐支行向潍坊乐夷山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年利率为8.30%,利息按月结算。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本次委托贷款将用于潍坊乐夷山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05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委托贷款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1-058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于2021年12月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郭龙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外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公司此次对外委托贷款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决策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公司决定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委托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昌乐支行向潍坊乐夷山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年利率为8.30%,利息按月结算。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05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2月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 本次赎回委托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期限:91天
● 现金管理收益:708,054.79元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11月18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总经理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澳弘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1年9月3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澳弘电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2月6日进行赎回,共收回本金8,000万元及收益708,054.79元,并归还至募集资金户,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一、委托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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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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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银行大额存单每月支付利息,收益直接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2、上述“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是在之前理财授权额度下产生的单日最高余额;
3、上述“总理财额度”为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所授权的理财额度。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二、归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1年4月21日,公司已提前将8,3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金田铜业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2021年6月8日,公司已提前将4,1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金田铜业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2021年7月6日,公司已提前将12,300万元归还至可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金田铜业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2021年9月3日,公司已提前将4,700万元归还至可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金田铜业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2021年10月11日,公司已提前将3,600万元归还至可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金田铜业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2021年11月4日,公司已提前将1,000万元归还至可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金田铜业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2021年12月7日,根据现阶段可转债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公司提前将2,000万元归还至可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归还可转债募集资金36,000万元,现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25,000万元,公司将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期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9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归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1-097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12月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使用部分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17,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汇利丰”2020 年第6476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披露的《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上述理财产品于2021年12月6日到期,公司已收回该笔理财的本金17,000万元人民币,并获得理财收益5,463,287.66元人民币。本金及收益已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的最近12个月内,公司在董事会审议批准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及期限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购买了5次银行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获得理财收益合计626.5145万元人民币,理财产品到期后,募集资金本金及理财利息均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12个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最近一年”数据以2020年度经审计的数据为计算依据。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子公司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管”)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投资品种采用的估值技术不一致。二是对产品持有的违约资产估值不合理,也未按规定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且其中部分集合产品持续开放申购、赎回。三是投资交易管理存在缺失。交易员及投资经理在交易时间通过个人手机接听电话,权益交易室摄像监控未覆盖全面。个别权益交易员在公共办公区域进行股票交易、拥有查看固定收益交易执行权限。四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不健全。公司内部制度允许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低于产品风险等级的投资者销售私募资产管理计划。五是合规人员配备不足。未设置专职合规人员负责债券交易合规管理,未向异地债券交易部门派驻合规人员。
…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公司作出如下监督管理措施;
一、责令改正。你公司应当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全面深入整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内控制度。你公司应当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二、暂停你公司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按规定为接续存量到期产品持有的未到期资产而新设产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资;不限制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
三、责令处分有关人员。你公司应当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你公司有关制度规定,作出处分相关责任人员的决定,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对上述人员进行处分与问责,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对此,你公司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公司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复核成立的,我局将予以采纳。如果你公司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证据作出正式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同时,上述被责令处分的责任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责令处分事先告知书》。浙商资管相关责任人员收到《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事先告知书》,拟对其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年的监管措施。
二、浙商资管关于事先告知书所涉事项的自查及整改情况
上述事先告知书所涉产品为部分私募固收类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产品经浙商资管前期自查整改均已整改清理完毕。暂停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事项对浙商证券合并收入和利润的影响极小,不影响浙商证券正常经营活动,本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在证监会检查后,浙商资管已进行了全面合规自查,进一步强化了合规管理工作,全面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合规意识,持续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截至目前,事先告知书所涉及合规事项均已整改完成。后续浙商资管将继续严格遵守监管要求,以市场需求为核心,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做负责任的管理人,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商资管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1-08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商资管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1-087
债券代码:113550 债券简称:常汽转债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1-072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