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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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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121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中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122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

●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8月27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53号)核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45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945,000,000元,期限6年,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0,607,246.0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10月30日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19]第4-00122号《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即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30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11月30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70,993.71万元(不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2,902.3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公司将及时把所需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监管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认可并同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法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项目各省已陆续开标公示、公示期已满,公司尚未收到中标通知书,能否最终签订合同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本项目总金额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可能存在最后金额总量不及预估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了“中国移动2022年至2023年通信工程施工服务集中采购(传输管线)项目”投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于近日发布了相关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告,公司为其中19个省(市、自治区)65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内容:中国移动2022年到2023年传输管线工程施工服务需求,包括省(市)内骨干传送网管线工程和城域传送网管线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工程施工服务。具体如下:

时间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为止。

公司中标总体情况:

■■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体是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招标人中国移动集团各省公司。详细内容请查看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网址为:http://b2b.10086.cn。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在本次 “中国移动2022年至2023年通信工程施工服务集中采购(传输管线)项目”招标中,公司为其中19个省(市、自治区)中标候选人之一,中标省份数量从上一期的14个增加至19个,体现了公司在通信技术服务行业中的综合实力和领先优势。其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业务稳定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对公司2022年-2023年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一)本项目各省已陆续开标公示、公示期已满,公司尚未收到中标通知书,能否最终签订合同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本项目总金额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可能存在最后金额总量不及预

估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1-027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在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055号3幢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6日以口头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召集人已在监事会会议上就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本次会议由监事李云航先生召集,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李云航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李云航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任期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1-028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睿昂基因”)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一人;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九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二人,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以及《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长:熊慧女士,其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董事会成员:熊慧女士、高尚先先生、熊钧先生、高泽先生、林雷女士、徐敏女士、袁学伟先生(独立董事)、徐伟建先生(独立董事)、赵贵英女士(独立董事)。

上述董事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睿昂基因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三)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袁学伟先生(召集人)、徐伟建先生、熊慧女士;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袁学伟先生(召集人)、徐伟建先生、赵贵英女士;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袁学伟先生(召集人)、徐伟建先生、熊慧女士;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熊慧女士(召集人)、高尚先先生、徐敏女士、袁学伟先生、赵贵英女士;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委员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睿昂基因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监事会主席:李云航先生,其任期自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成员:李云航先生(职工代表监事)、沈洁女士、李可嘉先生;

上述监事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睿昂基因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总经理:熊慧女士;

(二)副总经理:熊钧先生、张成俐女士;

(三)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李彦先生;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彦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熊慧女士、熊钧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睿昂基因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张成俐女士、李彦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部分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后,刘绍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对离任的刘绍林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附件:

1、张成俐女士简历

张成俐女士,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77年至1990年在上海市奉贤区中心医院任职,1990年至2001年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局任医政专员,2001年至2016年在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任职,2020年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2、李彦先生简历

李彦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2007年9月至2012年9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2012年10月至2013年6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2013年7月至2020年3月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监;202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7月至2021年10月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1-065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积生先生通知,获悉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述限售股均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曹积生先生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股权质押延期购回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曹积生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补充现金等措施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证券质押明细表。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08日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1-057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季光明先生关于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季光明先生于2021年12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60,000股,增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28%,截至本公告日,季光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84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1%。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信息

(一)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季光明先生。

(二)已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实施前,季光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58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3%。

二、增持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季光明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认可,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时间:2021年12月6日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方式

(四)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五)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金额及比例:本次增持260,000股,成交总金额425.88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28%。

(六)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数量及比例:季光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84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1%。

(七)增持主体暂无其他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增持主体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增持人具有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季光明增持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1-058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路优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路优势”)持有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份数量为4,17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88%减少至4.55%。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收到中路优势发来的《关于持有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具体减持股份计划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减持进展参考于2021年11月3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367,521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3.38%,回购的最高价为15.01元/股、最低价为13.22元/股,回购均价为14.1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61,722,28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

●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6日、2021年9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30万股,不超过450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21年9月7日、2021年9月2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41)。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 2021 年 10 月 9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043)。

2、回购实施进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于2021年10月9日、2021年11月2日、2021年12月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2021-046、2021-050)。

3、回购实施进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日、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1月2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4、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截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完成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367,521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38%,回购的最高价为15.01元/股、最低价为13.22元/股,回购均价为14.1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61,722,28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5、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6、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内部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4,367,521股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续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按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补选独立董事的相关情况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冬华先生因职务变动的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以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鉴于陈冬华先生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将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冬华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陈冬华先生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乔岳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后,提名秦非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秦非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秦非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其经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秦非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秦非女士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秦非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并对其工作经历进行了解。我们一致认为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拟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秦非女士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2、本次补选独立董事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秦非女士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附件:

秦非女士简历

秦非,1974年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1994年7月至1998年4月,先后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1998年5月至2004年12月,任埃克森美孚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润滑油部财务经理。2005年1月至2005年11月,任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预算及财务共享中心财务高级经理。2005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伊莱克斯(中国)电器有限公司大家电财务业务总监。2014年4月至2017年1月,任亿滋(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控制总监。

截至2021年12月8日,秦非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绍林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秦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秦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1-016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1-051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