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136 证券简称:天目湖 公告编号:2021-062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环湖西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4日
至2021年1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12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亦可参见公司后续发出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22日(周三)8:00-11:00,13:30-17:00
(二)登记地点:
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环湖西路1号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有效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传真的方式登记。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玲
电话:0519-87985901
传真:0519-87980437
邮箱:yw@tmhtour.com
地址: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环湖西路1号
邮编:213333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人员安全,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须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36 证券简称:天目湖 公告编号:2021-061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1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孟广才主持,公司应参会董事共8名,实际到会董事8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等详情请见另行发布的《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62)。
特此公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涛:男,中国国籍,汉族,1989年1月生,硕士学历。
曾任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南京分行客户经理,江南农商行戴埠支行柜员,溧阳市财政局国库科科员、财政支付中心副主任,溧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国资中心科员、副主任,溧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资中心主任。现任溧阳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1-04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5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知悉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1-04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3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3日
至2021年1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事宜。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经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8月21日、10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临时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乐山国联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天津中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3.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4.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1日、12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5.上述参会登记手续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王江荔 王斌
2.电话(传真):0833-2445800 0833-2445850
七、报备文件
1.乐山电力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乐山电力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3.乐山电力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4.乐山电力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5.乐山电力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44,297,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65%。本次股份部分解质后,傲农投资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54,773,33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63.3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59%。
● 截至2021年12月6日,傲农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有林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有材先生、傅心锋先生、张明浪先生、郭庆辉先生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217,441,537股,占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的64.6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73%。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傲农投资关于将原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傲农投资本次解质股份暂无用于后续质押的安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有林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吴有材为吴有林的弟弟,傅心锋、张明浪为吴有林的姐夫,郭庆辉为吴有林的妹夫,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与吴有林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有材先生、傅心锋先生、张明浪先生、郭庆辉先生互为一致行动人。截至2021年12月6日,傲农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90 证券简称:雅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1-193 转债代码:113620 转债简称:傲农转债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雅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运新材料”)
●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雅运新材料提供3,000万元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雅运新材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381万元(不包含本次发生的担保)。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5日和2021年5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1年度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2021年12月7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雅运新材料向浦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已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雅运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嘉定区江桥工业西区宝园五路301号
法定代表人:曾建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新材料、染料、颜料和助剂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纺织助剂的生产、加工、销售,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事电子测量仪器、实验分析仪器、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雅运新材料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雅运新材料总资产为14,702.08万元,总负债为3,229.19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13,667.90万元,净利润为-427.64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雅运新材料的总资产为31,239.22万元,总负债为14,637.27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为12,845.67万元,净利润2,129.0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雅运新材料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担保金额:3,000万元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四、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961万元(不包含本次发生的担保金额3,0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1.48%。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带来不可控的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21-021)。公司定于2021年12月17日下午13点在上海阿纳迪酒店(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7号)召开2021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形式召开。由于目前处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时期,为最大限度保障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同时依法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就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注意事项特别提示如下:
一、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为配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健康安全,减少人群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位于上海市长宁区,拟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除带齐相关参会证明外,请拟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以下事项。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采取事前填报《预先登记表》(见附件1)。
拟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须于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下午17点前将填写完毕的《预先登记表》发送至公司邮箱:EAL-IR@ceair.com,并与公司联系人联系,登记和确认有关参会信息。
未在前述时间内完成登记的股东、近14天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该等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会。
(二)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当天,请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配合工作人员实施以下预防措施:
1.体温测量正常;
2.佩戴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口罩;
3.已完成预先登记;
4.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双绿码”;
5.具备进入会场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未落实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届时将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无法进入会议现场,敬请公司股东理解和支持。
三、联系方式
如股东就本次股东大会有任何疑问,可以在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17:00前与工作人员联系咨询。
联系人:陈浩伟 联系电话:021-22365112
传真:021-22365736 电子邮箱:EAL-IR@ceair.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空港六路1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附件1
预先登记表
■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参加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注意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1-023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参加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注意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456 证券简称:国联证券 公告编号:2021-060号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7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姚志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姚志勇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香港联交所授权代表以及在公司、子公司担任的其他一切职务。姚志勇先生向董事会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知会股东的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姚志勇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其辞职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决议,推举执行董事兼总裁葛小波先生代行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责,并相应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直至公司选举的新任董事长开始履职之日止。
姚志勇先生自2013年任董事长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紧抓行业创新发展机遇,积极推动公司各项战略发展举措落地落实,带领公司全体干部员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相继实现公司H股、A股发行上市及A股非公开发行,推动公司资本实力持续增强,不断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行业地位和社会影响力,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司董事会对姚志勇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1456 证券简称:国联证券 公告编号:2021-059号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经全体董事同意后,于2021年12月7日在公司总部国联金融大厦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周卫平先生因公书面委托董事华伟荣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葛小波先生、董事刘海林先生、独立董事卢远瞩先生、独立董事吴星宇先生、独立董事朱贺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执行董事葛小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证券上市地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通过。
公司董事会收到姚志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姚志勇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香港联交所授权代表以及在公司、子公司担任的其他一切职务,具体内容请参阅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号)。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日常事务的开展,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意推举执行董事兼总裁葛小波先生代行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责,并相应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直至公司选举的新任董事长开始履职之日止。
(二)《关于变更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电子呈交系统授权人士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通过。
同意公司将香港联交所电子呈交系统(ESS)授权人士由姚志勇先生变更为公司董事葛小波先生,并授权公司秘书办理相关登记备案事宜。
(三)《关于变更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授权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通过。
同意公司将香港联交所授权代表由姚志勇先生变更为公司秘书林凡钰女士。
(四)《关于增设培训中心、股票销售交易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通过。
为适应国内资本市场发展形势及证券行业竞争要求,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同意公司增设培训中心、股票销售交易部两个一级部门。
(五)《关于提请审议〈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通过。
特此公告。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