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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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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份活禽销售情况简报

2021-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8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基金的名称: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创投(新疆)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标的基金”)。

● 投资金额及身份: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龙集团”、“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标的基金投资项目可能受到行业政策法规、宏观经济、

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标的基金设立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合伙人未能及时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标的基金处于筹备阶段,尚未进行工商登记,还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响应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号召,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深圳市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软件谷科技创新创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24家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共同签署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创投(新疆)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以合伙企业形式设立一家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之直接股权投资子基金。本基金主要投向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的中小企业,通过市场化手段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规模,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加快发展,为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新增量、新动能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二)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有限合伙人

(三)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深圳市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软件谷科技创新创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24家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稳定,盈利能力、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与上述24家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同时本合伙企业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拟设立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截至本公告日,出资情况如下:

四、签署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期限和资金托管

1.出资数额: 基金规模不低于2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84,550万元。

2.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3.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期限安排如下:各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应按照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的要求缴付,除为满足基金备案而需要先行实缴的出资(如有)外,原则上具体分3期缴付,缴付比例分为30%:30%:40%,其中首期实缴出资比例应为其认缴出资额的30%;剩余各期出资仅在前一期已收到的实缴出资额中不低于百分之七十五(75%)的资金已用于项目投资和支付合伙企业费用,或合伙企业剩余可投资资金不足以支付拟投资项目投资金额时由普通合伙人通知缴付。各合伙人应按照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要求进行实缴出资。

4. 资金托管: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内,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均通过托管账户进行。托管行为广发银行上海分行。

(二)合伙企业的管理

1. 上海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基金管理人资质前,暂由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在合伙协议履行期间,上海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及时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则一经取得管理人资格即应替代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合伙企业管理人。

2.合伙企业设合伙人大会。合伙人大会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是合伙人的集体议事机构,是有限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3.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专职人员担任,有限合伙人不得影响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决策的效率、专业性和独立性,不得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投资决策委员委员名单由18位委员组成,投委会每次作出决议时,根据不同业务特点从18位委员中选出不少于9位委员,组成具体项目对应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方可作出决策。

4.合伙企业设咨询委员会。为保证有限合伙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和相关利益,防范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道德风险,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专门的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由主要有限合伙人委派成员共同组成。

(三)基金管理费

有限合伙人于基金投资期内(不含投资延长期)按不超过其认缴出资总额的2%/年承担基金管理费,于退出期内按不超过其实缴出资总额扣除已退出项目的投资成本金额后的余额的2%/年承担管理费。

(四)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方式

(五)退出机制

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对于符合上市或挂牌标准的被投资企业,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在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重组上市和/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对于暂时不适合上市或挂牌的被投资企业,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行业领先企业的并购出售、私募股权市场转让和管理层回购退出;

3.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后,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的财产获得分配。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雪龙集团本次参与签署合伙协议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拓展投资领域、提升公司资本运作能力,获得投资收益,巩固和提高公司竞争力。

该合伙企业不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本次投资合伙企业资金来源于 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当期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 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一)截至目前,本合伙企业尚未进行工商登记,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要求,合伙企业在完成工商登记后,还须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备案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普通合伙人虽在投资领域有较丰富的行业经验,管理团队专业,风控措施严格,但在投资过程中仍不能排除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投后管理等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的风险。

(三)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状况,积极敦促其加强投后管理及进度,尽力降低投资风险,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不参与基金份额认购,亦未在本合伙企业以及基金管理人处任职。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提前赎回及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1-068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提前赎回及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孙公司舟山翰晟携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翰晟”)于近日收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最高法民申6942号、(2021)最高法民申6943号《民事裁定书》,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该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2020年12月4日、2021年2月23日、2021年3月5日、2021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二、申请再审的进展情况

诉讼一:

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舟山翰晟携创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洲路721号永跃大厦17楼(自贸试验区内)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万向资源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西路99号15、16层

裁定结果:驳回舟山翰晟的再审申请。

诉讼二:

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舟山翰晟携创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洲路721号永跃大厦17楼(自贸试验区内)

被申请人一(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传化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分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宁新村

被申请人二(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萧山宁围街道

裁定结果:驳回舟山翰晟的再审申请。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舟山翰晟已将上述诉讼案件所涉及的预付款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故诉讼结果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与律师商讨上述案件所涉及预付款的后续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依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民申6942号;

2、《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民申6943号。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现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日晟”)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提前赎回及购买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提前赎回的情况

2021年8月11日,金日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于浙商银行合肥分行开展七天通知存款业务,实际执行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1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12月3日,金日晟赎回了部分该理财产品,收回本金5,000万元。

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信息

金日晟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购买结构性存款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7406期

2、产品认购金额:5,000万元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4、收益计算天数:90天

5、收益起算日:2021年12月6日

6、到期日:2022年3月6日

7、联系标的:澳元/新西兰元

8、收益区间:1.48%-3.45%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信银行无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相关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实现风险的有效控制。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投资风险揭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安全性高。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影响。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下实施的。公司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人民币565,131,537.75元。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21-43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的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600421 股票简称:华嵘控股 编号:2021-049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健米业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销公司”)、湖南乐米乐家庭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米乐公司”)与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一佳超市”)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部分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乐米乐公司和营销公司根据业务合同曾分别向位于长沙市内的新一佳超市门店、湖南区物流配送中心和新一佳超市的深圳配送中心供应米面油等商品。2016年,新一佳超市资金链出现问题,未能及时清偿乐米乐公司和营销公司货款人民币12,194,731.92元和1,487,517.41元。乐米乐公司和营销公司分别于2016年9月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和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2016年12月8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粤0307民初13919号)判决新一佳超市支付营销公司货款,并支付从2016年9月1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2017年2月23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湘0105民初4709号)判决新一佳超市支付乐米乐公司货款,并支付从2016年9月2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公司结合新一佳超市的重整工作,考虑到诉讼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本着谨慎性原则,再分别经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暨2018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暨2018年年度监事会会议,以及2019年5月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对新一佳超市及其控股子公司湖南省新一佳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按照账面余额100%计提坏账准备。即截止2018年12月31日,乐米乐公司和营销公司两家子公司应收新一佳超市及湖南省新一佳商业投资有限公司货款合计13,682,249.33元,按100%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25日、2018年4月13日、2019年4月13日和2019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部分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编号:临2017-10号)、《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部分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编号:临2018-15号)、《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编号:临2019-20号)。

二、本次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的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乐米乐公司和营销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了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支付的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债权清偿款人民币2,005,083.25元和390,129.93元,合计人民币2,395,213.18元。

现因公司已对上述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根据会计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对于本次收回的债权清偿款人民币2,395,213.18元作为转回的坏账准备计入本期损益。预计增加公司2021年度利润2,395,213.18元,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2021年12月3日、12月6日、12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今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今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及扣非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经营规模偏小,业绩欠佳。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1年12月3日、12月6日、12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外部经营环境未见重大改善,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今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今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及扣非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经营规模偏小,业绩欠佳。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楼永良先生,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1年12月3日、12月6日、12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并收购合计4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ST万方 公告编号:2021-112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并收购合计4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与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铸鼎工大”)、自然人邢大伟、王婷、沈亚平、王碧怡签署了《股权收购与增资协议》和《股权收购与增资协议之利润补偿协议》,公司拟对铸鼎工大进行增资,并收购邢大伟、王婷、沈亚平、王碧怡持有的铸鼎工大股权。内容详见2021年3月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并收购合计4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2、根据公司与铸鼎工大、自然人邢大伟、王婷、沈亚平、王碧怡签署的《股权收购与增资协议》约定,公司已完成部分款项的支付。截至2021年3月10日,公司已完成相关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内容详见2021年3月1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对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并收购合计4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二、交易履行进展情况

公司已按协议约定完成第一笔老股转让款的支付,并于2021年12月7日完成对铸鼎工大全部增资款的支付。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房产拍卖流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1-105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房产拍卖流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诉讼进展及公司部分房产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6日10时至12月7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公司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2号亿能国际广场2座1901室-1908室及2001室、2002室(共10宗)房产,总建筑面积为2,276.90平方米,进行了第一次拍卖。本次拍卖起拍价为人民币21,250,000元,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页面显示无人出价,本次拍卖流拍。相关信息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

本次拍卖流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法院对上述房产的后续处理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份鸡苗销售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2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份鸡苗销售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1年11月份商品代鸡苗销售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11月销售商品代鸡苗2,470.06万只,同比变动-13.51%,环比变动-4.03%;销售收入4,176.01万元,同比变动-51.91%,环比变动30.44%。

二、原因说明

公司商品代鸡苗销售收入同比下降51.91%,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鸡苗销售均价较高所致;销售收入环比上升30.44%,主要原因是本月鸡苗销售价格较上月回升所致。

三、特别提示

1、上述披露仅代表公司商品代鸡苗销售情况,其他业务的经营情况不包括在内。鸡苗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幅度和频次较大,其价格变动直接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归还财务资助款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1-085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归还财务资助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1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人民币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银行,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安徽新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发展”)提供财务资助。委托贷款期限为委托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12个月,委托贷款利率为年利率10%,每季度付息一次。该财务资助事项的详细情况见2021年1月9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和《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该项财务资助相关协议于2021年1月签订,期限为12个月。

近日,借款人新华发展归还上述1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并已至公司办理完毕还款手续。公司收到新华发展归还的委托贷款本金人民币15,000万元以及截至2021年12月5日的利息合计人民币1,312.5万元。至此,新华发展已将本次委托贷款的全部本金及利息归还公司,本次委托贷款未出现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66证券简称:传艺科技公告编号:2021-076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清算并注销全资子公司合肥传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传艺”),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清算和注销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近日,公司收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准予简易注销登记通知书》(合)登记内销字[2021]第18827号,准予合肥传艺注销登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肥传艺的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完成后,合肥传艺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准予简易注销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9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份活禽销售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1年11月份活禽销售情况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1月销售活禽374.82万只,销售收入8,437.62万元,销售均价11.95元/公斤,环比变动分别为-1.16%、4.42%、1.56%,同比变动分别为17.99%、36.68%、17.47%。

二、原因说明

2021年11月,公司活禽收入同比上升,主要是活禽销量增加及销售均价上涨所致。

三、特别提示

1、上述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一定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上述披露仅包含公司活禽销售情况,不包含其他业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