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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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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1-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21-089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王莺妹女士与何人宝先生的通知,获悉王莺妹女士与何人宝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目前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如后续出现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份解除质押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21-090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因工作人员疏忽,在公告中涉及“解除质押股数”单位表述错误,现将相关事项予以更正:

原公告内容:

一、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现更正为:

一、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无变更,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8日

万家民安增利1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

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2)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wjasset.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万家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一次,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单位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0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公告发布当天(2021年12月8日)万家强化收益定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停牌一小时(9:30-10:30)。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场外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wjasset.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0800(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围海,证券代码:002586)于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6.2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先后于2020年8月26日、2020年8年31日、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26日、2021年1月22日、2021年3月9日、2021年5月26日、2021年7月6日、9月4日、10月28日、11月10日、12月4日披露了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进展。公司收到围海控股管理人的书面说明,其最终确定提交宁波舜农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宁波源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联合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

2、公司于2021 年11月20日、25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关于公司2020年度年审机构及会计师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亚太所对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根据上述决定书中存在的问题,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意见将调整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因涉及审计意见调整,公司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条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相关要求,公司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司与招标人签署了 “龙湾二期滨海湿地修复工程(一阶段)施工”项目的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142,368,086元。

4、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徐群女士成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披露了《关于收到结案通知书的公告》,公司就顾文举违规担保诉讼案件,已按法院判决结果和和解协议约定支付完毕赔偿责任款项,并由法院足额划扣,被冻结的公司银行账户已全部解除冻结,申请执行人顾文举已向法院书面申请对公司执行结案。

6、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并于2021年3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于2021年3月24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甬证调查字201905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达能源提供18,500万元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达能源提供18,500万元担保的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1-162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2.7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86.71%,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7.0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94.73%,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大连银行”)申请授信,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为18,500万元,期限12个月,由公司为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33,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94,399.5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212,899.50万元,泰达能源可用担保额度为20,100.5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1999年5月31日

3. 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万象路187号

4. 法定代表人:孙国强

5. 注册资本:25,196万元整

6.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 股权结构图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0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泰达能源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不存在诉讼与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四)泰达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大连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担保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评估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费、拍卖费、公告费、电讯费、差旅费、公证费、送达费、鉴定费等)以及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其他所有的应付费用。

2. 担保金额:18,500万元。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该笔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泰达股份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三)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泰达能源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和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1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仍为121.0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2.7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86.71%。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8日

浙商智多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数量区间为0份。

(2)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67-990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恩捷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微孔隔膜项目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公告编号:2021-203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恩捷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微孔隔膜项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恩捷与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与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投资协议书》,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上海恩捷与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号)。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由上海恩捷全资子公司重庆恩捷实施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由上海恩捷的全资子公司重庆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恩捷”)实施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并与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投资协议书》,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由上海恩捷全资子公司重庆恩捷实施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号)。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项目公司重庆恩捷根据项目建设规划对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微孔隔膜项目第一期项目(12条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分三次进行项目备案,12条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已分两次完成了项目备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重庆恩捷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微孔隔膜项目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号)。

二、本次进展情况

1、近日,重庆恩捷对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微孔隔膜项目第一期项目的办公楼等设施已完成项目备案,并取得由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代码:2107-500115-04-01-131843

(2)项目名称: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微孔隔膜项目(三期)

(3)项目所在区县及建设地点:长寿区 重庆市长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泉南一路

(4)项目法人:重庆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法人经济类型:私营经济

(6)总投资:20000万元

(7)建设性质:新建

(8)建设工期:2021年11月至2022年12月

(9)建设内容及规模(生产能力):新建办公楼、倒班楼、门卫、小分切车间、非机动车棚、泵房水池。总建筑面积16973平方米。

2、近日,重庆恩捷完成了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微孔隔膜项目第一期项目8条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的项目备案证变更,并取得由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代码:2104-500115-04-01-962666

(2)项目名称: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微孔隔膜项目(二期)

(3)项目所在区县及建设地点:长寿区 重庆市长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泉南一路

(4)项目法人:重庆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法人经济类型:私营经济

(6)总投资:300000万元

(7)建设性质:新建

(8)建设工期:2021年05月至2023年12月

(9)建设内容及规模(生产能力):新建8条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微孔隔膜生产线及涂布线,新建车间B/C、原料库B、成品库B、再造粒车间、固废仓库、危废仓库、110KV变电站等配套公用工程、厂区道路及管网工程。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1-051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经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26号)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313,65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12,529,000元,募集资金净额1,670,671,339.94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香蜜湖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香蜜湖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募投项目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等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1号楼项目、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偿还银行贷款等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目前,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894.74万元(含利息收入)已全部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具体详见下表:

公司及募投项目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