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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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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君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2021-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1

债券代码:113567 债券简称:君禾转债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君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修正前转股价格:11.16元/股。

● 修正后转股价格:10.58元/股。

● 君禾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1年12月9日。

● “君禾转债”于2021年12月8日停止转股,2021年12月9日起复牌恢复转股。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君禾股份”)于2020年3月4日公开发行了21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并于2020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君禾转债”,债券代码“113567”)。君禾转债存续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3日,转股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至2026年3月3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6.2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君禾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20-041)。

截至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前,2020年5月15日,“君禾转债”因实施2019年利润分配事项,转股价格由初始的16.20元/股调整至11.4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君禾股份关于“君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2021年6月3日,“君禾转债”因实施2020年利润分配事项,转股价格由11.46元/股调整至11.1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君禾股份关于“君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在君禾转债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2021年3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9,838,062股新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59,838,062股,每股发行价格8.65元。上述股份已于2021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君禾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综上,君禾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A×k)/(1+n+k);

派息:P1=P-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D+A×k)/(1+n+k)。

其中:P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息,P1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根据上述规定,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59,838,062股,“君禾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1.16元/股,调整为10.58元/股,具体计算过程为:

P1=(P+A×k)/(1+k)=(11.16+8.65×30%)/(1+30%)=10.58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于2021年12月9日生效。

三、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2021年12月8日期间,“君禾转债”(债券代码:113567)转股暂停转股,君禾股份股票(股票代码:603617)和“君禾转债”正常交易。自2021年12月9日起,“君禾转债”转股价格由11.16元/股调整为10.58元/股,并于同日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9

债券代码:113567 债券简称:君禾转债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和价格:发行数量为59,838,062股,发行价格为8.65元/股。

● 预计上市时间: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张君波所认购股份限售期为18个月,杨国芬、宁波宗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宗信投资稳新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邵昌成、大有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有尊享1号结构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罗志岳、何浩杰、周建华、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龙隐尊享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计8家获配投资者所认购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

1、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年9月16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一系列议案。

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的议案》、《关于修订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修订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年8月25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

2021年2月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1年3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9,838,062股新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股

3、发行数量:59,838,062股

4、发行价格:人民币8.65元/股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17,599,236.30元

6、发行费用(不含税)及印花税:人民币5,494,384.55元

7、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12,104,851.75元

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1年11月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001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1年10月29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9,838,062股,发行价格8.65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7,599,236.3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及印花税人民币5,494,384.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104,851.75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59,838,062.00元,资本公积452,266,789.75元。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张君波所认购股份限售期为18个月,杨国芬、宁波宗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宗信投资稳新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邵昌成、大有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有尊享1号结构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罗志岳、何浩杰、周建华、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龙隐尊享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计8家获配投资者所认购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1)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

(2)本次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君禾股份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君禾股份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关于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的认购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认购对象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法律文书真实、合法、有效,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59,838,062股,募集资金总额517,599,236.30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676号文规定的上限;本次发行最终发行对象共计9家,不超过35名,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通过向张君波、杨国芬、宁波宗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宗信投资稳新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邵昌成、大有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有尊享1号结构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罗志岳、何浩杰、周建华、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龙隐尊享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计9家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张君波

姓名:张君波

住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集仕港镇

2、杨国芬

姓名:杨国芬

住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

3、宁波宗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宗信投资稳新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宁波宗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88、76号鄞城大厦B幢1层380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MA2930HW5M

法定代表人:董春雷

4、邵昌成

姓名:邵昌成

住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

5、大有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有尊享1号结构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大有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一期)16幢18层01-02单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82511192J

法定代表人:温艳晖

6、罗志岳

姓名:罗志岳

住址:浙江省宁海县跃龙街道

7、何浩杰

姓名:何浩杰

住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8、周建华

姓名:周建华

住址:北京市东城区

9、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龙隐尊享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5号基金小镇2号楼110室-5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3368792588

法定代表人:肖大强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除张君波外,发行对象及其出资方不包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9家认购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注: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以下同。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后,截至2021年12月6日(股权登记日),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注:上述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以2021年12月6日(股权登记日)止的持股及股本为计算基础。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59,838,062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发行前股份199,462,793与2021年9月30日公司公开披露股份199,460,557差异为2,236股,系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6日止公司可转债转股所致。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资产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均有一定幅度增加,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将降低。本次发行将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扩大公司资产规模的增长空间,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家用水泵及其配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商用专业泵产业化项目、商用专业泵研发中心项目、营销网络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方向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和业务结构产生不利影响。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高管人员结构未发生变动。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发生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在生产、采购、销售等方面新增经常性关联交易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为宁波君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阿华、陈惠菊、张君波,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该等情形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产生变化。

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保荐代表人:顾维翰、黄飞

项目协办人:王声宇

项目组成员:朱广屹、梁昌红、施韬

联系电话:021-38677893

联系传真:021-38670666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负责人:梅向荣

签字律师:毛骁骁、钱航

联系电话:010-85199966

联系传真:010-85199906

(三)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

负责人:杨志国

签字会计师:沈利刚、丁伟良、魏琴、陈瑜、陈林栋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联系传真:021-63392558

(四)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

负责人:杨志国

签字会计师:沈利刚、丁伟良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联系传真:021-63392558

七、备查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001号《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君禾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君禾股份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审核报告;

5、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发行申报材料;

6、登记公司出具的新增股份托管证明。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0

债券代码:113567 债券简称:君禾转债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动稀释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6号)的核准。公司目前已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新增59,838,062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已于2021年11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99,462,793股增加至259,300,855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君禾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张阿华、陈惠菊和张君波,其直接持股比例分别为0.74%、4.68%和1.25%,三人通过宁波君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禾控股”)和上海君璋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君璋”)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为62.43%,张阿华、陈惠菊和张君波通过直接、间接方式合计控制的股份比例为69.09%。本次权益变动系君禾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张君波获配5,780,347股,合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增加,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5.38%,权益变动比例为-13.71%。

注:上述变动前总股本199,462,793股与公司前次披露截止2021年9月30日总股本199,460,557差异为2,236股,系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6日止公司可转债转股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宁波君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上海君璋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张君波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22719731229XXXX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集士港镇卖面桥村卖面桥**组**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4、张阿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22719480617XXXX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白杨街**弄**号**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5、陈惠菊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22719500215XXXX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白杨街**弄**号**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注:持股比例计算涉及的股本基数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选取。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股本总数增加所致,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君禾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鑫元安睿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按照《鑫元安睿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2)本公司网站:www.xyamc.com

投资者也可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鑫元安硕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按照《鑫元安硕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2)本公司网站:www.xyamc.com

投资者也可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3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公司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3日

至2021年1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1年12月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金生光、金生辉、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飞梅、李建莉、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

(二)法人股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

(四)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2日(8:30至12:00,14:30至18:00)

六、其他事项

(一) 参加会议的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二)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林先生

电话:0971-8588071 传真:0971-8580075

(三)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