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12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1-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109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召开通知于2021年12月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2021年12月7日,会议在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赵书盈、余德忠、张勇、安汝杰董事和王京宝、刘振、史建庄独立董事共7人出席了会议。其中,张勇董事和王京宝、刘振、史建庄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赵书盈董事长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濮阳豫能”)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濮阳豫能100%股权已于2021年9月14日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濮阳豫能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导致公司关联方发生了变化,同时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作出合理调整,2021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由186,960.00万元调减69,110.00万元,调整为117,850.00万元。

公司关联董事赵书盈先生、余德忠先生、张勇先生、安汝杰先生回避表决,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议案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及设立公司的议案》

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保障能源安全,加快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相关文件。公司子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公司拟分别在南阳市鸭河工区、平顶山市鲁山县、鹤壁市淇县、信阳市固始县、安阳市林州市投资设立豫能南都新能源有限公司、鲁山豫能碳中和有限公司、鹤壁豫能朝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固始县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林州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5个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司,认缴出资金额共计26600万元;同时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南阳市鸭河工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南阳市天泰水泥BIPV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鲁山县电商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淇县等八县区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原建港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长垣市双创园一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濮阳化工产业聚集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7个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总建设装机规模84.02612MWp,总投资额32431.7万元;以上合计总投资59031.7万元。

新设立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及设立公司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事项由董事会发出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通知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110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86,96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35)。

2.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持有的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濮阳豫能”)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资产重组”)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濮阳豫能100%股权已于2021年9月14日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濮阳豫能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导致公司关联方发生了变化,同时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作出合理调整,2021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由186,960.00万元调减69,110.00万元,调整为117,850.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销售煤炭的关联交易金额调减79,000.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粉煤灰、蒸汽等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调减500.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电能的关联交易金额调增3,000.00万元,向关联人投资集团子公司提供检修维护、土地租赁等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调增70.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检修维护、劳务、物业、餐饮等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调增5,650.00万元;向关联人租赁房屋的关联交易金额调增70.00万元;向关联人购买补偿电量指标的关联交易金额调增2,000.00万元,向关联人转让发电权指标的关联交易金额调减400.00万元;以上合计调增11,790.00万元,调减80,900.00万元。

3.2021年12月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书盈先生、余德忠先生、张勇先生、安汝杰先生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调整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人介绍

1.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699542485

法定代表人:刘新勇

注册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亿元

成立日期:1991年12月18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所需工业生产资料和机械设备、投资项目分的产品原材料的销售(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房屋租赁(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投资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738,700,6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20%,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财政厅。

截至2021年9月30日,投资集团合并报表资产总计2,419.0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602.78亿元,营业总收入279.5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4亿元。

2.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豫能”)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2MA3X87U148

法定代表人:赵庆恩

注册地址:荥阳市贾峪镇祖始村鲁庄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03月2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现为河南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豫能”)(未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总计50.1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7.91亿元,营业收入10.1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27亿元。

3.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614711149D

法定代表人:赵庆恩

注册地址: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73,379万元

成立日期:1992年01月14日

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公司所属5×200MW燃煤发电供热机组;从事电力、热力及相关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电力与热力工程的安装、调试、检修、维护;从事发电机组的承运及检修,发电厂相关技术培训、咨询与服务。

现为河南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新力”)(未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总计1.4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8.59亿元,营业收入1.0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888.07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款的规定,投资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投资集团及其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投资集团及其子公司均按约定履行相关协议项下的交易,未出现重大违约情形。

(四)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调整主要内容

以下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根据交易发生时通过市场询价、比价取得的同类交易的一般市场价格确定或者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交易时以现金或票据结算。

1.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煤炭

按照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子公司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豫煤交易中心”)拟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简称“郑州豫能”)等子公司销售煤炭。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标的资产濮阳豫能交割实际,2021年预计总金额调减79,000.00万元,调整为51,000.00万元。

2.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粉煤灰、蒸汽等商品

按照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子公司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鹤淇发电”)、濮阳豫能、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益发电”)及孙公司新乡益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益通”)、拟向投资集团下属水泥板块等企业销售发电过程产生的粉煤灰、蒸汽等商品。2021年预计总金额调减500.00万元,调整为7,500.00万元。

3.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电能

按照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子公司河南豫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科技”)、鹤淇发电、中益发电、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间称“丰鹤发电”)、濮阳豫能等拟向投资集团下属水泥板块、造纸板块、城市发展板块等企业销售电能。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2021年预计总金额调增3,000万元,调整为26,000.00万元。

4.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提供检修维护、土地租赁等服务

按照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子公司鹤淇发电、豫煤交易中心、孙公司鹤壁威胜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壁威胜力”)拟向投资集团下属子公司郑州豫能及其他子公司提供检修维护等服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2021年预计总金额调增70.00万元,调整为250.00万元。

5.公司接受投资集团子公司提供的业务外包、培训、物业、餐饮等服务

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本公司及子公司拟接受投资集团子公司河南天地酒店有限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餐饮等服务,河南汇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劳务、招聘等服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2021年预计总金额调增5,650.00万元,调整为15,300.00万元。

6.公司及子公司租赁投资集团办公楼、龙丰热电房屋及卸煤区附属设施

为了满足办公需要,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本公司及子公司租赁投资大厦8-13层及其他楼层作为办公场所;根据资产重组方案,濮阳豫能租赁濮阳龙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及卸煤区附属设施;2021年预计总金额调增70.00万元,调整为500.00万元。

7.公司子公司向关联人投资集团子公司购买补偿电量指标

公司子公司按市场化的原则购买郑州新力关停补偿电量指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2021年预计总金额调增2,000.00万元,调整为11,500.00万元。

8.公司子公司向关联人投资集团子公司转让发电权指标

公司子公司按市场化的原则向郑州豫能转让发电权电量指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2021年预计总金额调减400.00万元,调整为80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采购配件等原材料

按照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子公司能源科技向河南汇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原河南中原云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智慧电厂设备,丰鹤发电向投资集团子公司河南省立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立安实业”)采购设备维护所需部分轴承、滤芯和密封等配件。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之处。对投资集团子公司不会形成依赖,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二)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煤炭

公司子公司利用其集中议价、集中采购的优势,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原煤,有利于公司子公司拓展业务,提高市场份额,增加业务收入。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之处。原煤具有活跃的销售市场,对投资集团子公司不会形成依赖,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三)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粉煤灰、蒸汽等商品

公司子公司将发电过程产生的粉煤灰、蒸汽等材料予以销售,有利于企业节能、利废、环保,提高效益。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之处。电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等废料作为建材原料,具有一定的销售市场,不会形成依赖,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四)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电能

在基础电量计划缩减的情况下,公司子公司与投资集团子公司开展大用户直供电交易符合河南省电力直接交易相关政策,有利于弥补企业计划电量不足,最大限度发挥设备生产能力,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之处,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五)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提供检修维护、土地租赁等服务

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提供的检修维护等服务,有利于公司子公司拓展业务,可有效提高市场占有份额,增加业务收入。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六)公司子公司接受投资集团子公司提供业务外包、培训、餐饮、物业等服务

公司子公司接受投资集团子公司提供的业务外包、培训、餐饮、物业等服务,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七)公司及子公司租赁关联人办公楼、房屋及卸煤区附属设施

公司及子公司租赁投资集团办公楼,龙丰热电房屋及卸煤区附属设施,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的经营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八)公司接受投资集团委托代为管理其资产

按照投资集团在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所做出的承诺,本公司受托管理投资集团的全部发电企业股权,可尽量避免或减少双方之间的同业竞争。该交易每年为本公司带来2,000万元托管收入,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其他影响。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九)公司子公司向关联人投资集团子公司购买补偿电量指标

公司子公司购买关停机组补偿电量指标,可提高子公司的负荷率和发电业务收入,机组运行经济性相应得到提升。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之处。对投资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不会形成依赖,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十)公司子公司向关联人投资集团子公司转让电量指标

公司子公司转让电量指标,可提高子公司业务收入,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之处。对投资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不会形成依赖,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资产重组标的濮阳豫能交割实际和经营需要,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进行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对本次调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允性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11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及设立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及设立公司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保障能源安全,加快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相关文件。公司子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益发电”)、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山豫能”)、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鹤淇发电”)、河南豫能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豫能新能源”)拟分别在南阳市鸭河工区、平顶山市鲁山县、鹤壁市淇县、信阳市固始县、安阳市林州市投资设立豫能南都新能源有限公司、鲁山豫能碳中和有限公司、鹤壁豫能朝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固始县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林州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5个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司,认缴出资金额共计26600万元;同时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南阳市鸭河工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南阳市天泰水泥BIPV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鲁山县电商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淇县等八县区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原建港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长垣市双创园一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濮阳化工产业聚集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7个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总建设装机规模84.02612MWp,总投资额32431.7万元;以上合计总投资59031.7万元。具体如下:

(一)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司

备注:上述各项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二)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备注:上述新设立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豫能南都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拟定公司名称:豫能南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鸭河工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5600万元

出资人及出资方式:天益发电以自有资金100%出资,分期缴纳。

拟经营范围:电力生产;风力、太阳能、充电站、地热能、抽水蓄能电站、生物质发电的开发、建设、运营及设备安装维护;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碳汇市场交易;配电网业务;储能技术研发、建设及运营;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咨询等专业化服务;电力销售业务。

上述各项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2.公司治理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委派担任,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委派担任。

(二)鲁山豫能碳中和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拟定公司名称:鲁山豫能碳中和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出资人及出资方式:鲁山豫能以自有资金100%出资,分期缴纳。

拟经营范围:电力生产、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含垃圾)发电及其他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及设备检修维护;电力销售;电力咨询服务;冷热电联合供应及服务;充电设施、换电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租赁及服务等。

上述各项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2.公司治理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委派担任,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委派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各1名,由股东聘任。

(三)鹤壁豫能朝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拟定公司名称:鹤壁豫能朝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县庙口镇原本庙村北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出资人及出资方式:鹤淇发电以自有资金100%出资,分期缴纳。

拟经营范围:电力生产、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含垃圾)发电及其他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及设备检修维护;电力销售;电力咨询服务;冷热电联合供应及服务;充电设施、换电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租赁及服务等

上述各项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2.公司治理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选派担任,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委派担任。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各1名,由股东聘任。

(四)固始县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拟定公司名称:固始县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固始县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出资人及出资方式:股东以自有资金出资,豫能新能源认缴2550万元,持有51%股权;鹤淇发电认缴2450万元,持有49%股权;分期缴纳。

拟经营范围:电力生产、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含垃圾)发电及其他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及设备检修维护;电力销售;电力咨询服务;冷热电联合供应及服务;充电设施、换电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租赁及服务等。

上述各项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2.公司治理

董事会由3位董事组成,其中:豫能新能源推荐1人,鹤淇发电推荐1人,董事长由豫能新能源推荐。职工董事1人,由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成员3人,其中:豫能新能源推荐1人,鹤淇发电推荐1人,1人由职工代表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豫能新能源在监事会成员中推荐由全体监事选举产生。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各1名,由董事会聘任。

(五)林州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拟定公司名称:林州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安阳林州市陵阳镇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出资人及出资方式:豫能新能源以自有资金100%出资,分期缴纳。

拟经营范围:电力生产、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含垃圾)发电及其他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及设备检修维护;电力销售;电力咨询服务;冷热电联合供应及服务;充电设施、换电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租赁及服务等。

上述各项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2.公司治理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委派。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委派。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各1名,由股东聘任。

(六)南阳市鸭河工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名称:南阳市鸭河工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豫能南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建设内容:总装机容量为 50.03208MWp

项目总投资:18693.29万元

建设工期:12个月

(七)南阳市天泰水泥BIPV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名称:南阳市天泰水泥BIPV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总装机容量为2.0448MWp

项目总投资:989.8万元

建设工期:6个月

(八)鲁山县电商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名称:鲁山县电商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鲁山豫能碳中和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建设内容:总装机容量为3.917MWp

项目总投资:1537.30万元

建设工期:3个月

(九)淇县等八县区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名称:淇县等八县区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鹤壁豫能朝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建设内容:总装机容量为20.08152MWp

项目总投资:8029.42万元

建设工期:2个月

(十)中原建港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名称:中原建港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总装机容量为3.11472MWp

项目总投资:1243.18万元

建设工期:3个月

(十一)长垣市双创园一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名称:长垣市双创园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总装机容量为3.246MWp

项目总投资:1302.65万元

建设工期:4个月

(十二)濮阳化工产业聚集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名称:濮阳化工产业聚集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总装机容量为1.59MWp

项目总投资:636.06万元

建设工期:4个月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豫能南都新能源有限公司、鲁山豫能碳中和有限公司、鹤壁豫能朝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固始县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林州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5个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司,对外投资建设南阳市鸭河工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南阳市天泰水泥BIPV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鲁山县电商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淇县等八县区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原建港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长垣市双创园一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濮阳化工产业聚集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7个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保障能源安全,加快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国家能源转型、保障河南省电力供应、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存在建设成本增加风险、发电量不及预期风险、屋顶产权风险,公司将通过做好项目建设进度规划、集中采购、智慧化运营等措施规避或降低相关风险。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子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司设立方案及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方案。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112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2021年12月7日,本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1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2021年12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提案1: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12月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报名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8:00-12:00,14:30-17:30)。

(三)登记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2层。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2层,邮政编码:450008,电话:0371-69515111,传真:0371-69515114,联系人:韩玉伟。

(五)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代理人凭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和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896”,投票简称为“豫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同意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票数量: 代理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情况: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或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方法为: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或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数的比例。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和开放期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至该封闭期首日的3个月对日的前一日(含)止。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至基金合同生效日的3个月对日的前一日(含)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至该封闭期首日的3个月对日的前一日(含)止,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方正富邦稳恒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8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1628号集合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厦门信托-汇金1628号”)持有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叶股份”)股份177,53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7%。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厦门信托-汇金1628号计划自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2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29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1%。

2021年12月7日,公司收到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齐鲁资管浦银220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齐鲁资管浦银220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之委托人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厦门信托-汇金1628号”))出具的《关于集中竞价减持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2月7日,厦门信托-汇金1628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758,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0%,占计划减持数量的50.36%。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相关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124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