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ST维维 编号:临2021-068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丁金礼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丁金礼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丁金礼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由于丁金礼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丁金礼先生仍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公司监事的职责。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公司股东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马翔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监事会同意马翔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马翔先生 1969年1月出生 中共党员 大学本科
1991年9月至2000年9月,交通银行徐州分行信贷员;
2000年9月至2003年10月,交通银行徐州分行信贷科长;
2003年10月至2010年8月,交通银行徐州分行副经理、经理;
2011年2月至2016年9月,云龙区小额信贷公司副总经理;
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
2017年5月至2018年6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金融拓展部副经理;
2018年6月至今,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拓展部经理。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ST维维 公告编号:临2021-067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林斌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崔桂亮先生、董事曹荣开先生、董事孟召永先生因工作原因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其各自担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上市公司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股东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时博先生、郭敏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崔秭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时博先生、郭敏女士、崔秭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同意时博先生、郭敏女士、崔秭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刘淑想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独立董事任职的有关资格和条件,公司股东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张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张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同意张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时博先生 1981年2月出生 中共党员 大学本科
2006年2月至2009年3月,上海森宇物流有限公司行政岗工作;
2009年4月至2011年4月,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行政人事岗工作;
2011年5月至2012年7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岗工作;
2012年7月至2015年6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人资主管;
2015年6月至2017年12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经理助理;
2017年12月至2018年8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副经理;
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经理;
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经理兼徐州市新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20年12月至2020年12月,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经理兼徐州市新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20年12月至今,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主任、运营管理部经理。
2、郭敏女士 1982年12月出生 中共党员 大学本科
2004年10月至2010年6月,邳州市市政公司职员;
2010年6月至2013年10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主办;
2013年10月至2015年11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业务主管;
2015年11月至2018年8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经理助理;
2018年8月至2020年12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组织人事部)副部长;
2020年12月至今,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部长。
3、崔秭瑞先生 1987年7月出生 大学本科
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徐州市铜山区信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综合办经理;
2011年6月至2019年2月,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2019年2月至2019年12月,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调度;
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维维乳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1年9月至今,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4、张雷先生 1972年5月出生 硕士 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1992年8月至1998年12月,徐州市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1999年1月至2000年8月,徐州大彭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
2000年9月至2004年7月,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助理;
2004年8月至2006年8月,徐州环宇钼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06年9月至2009年8月,徐州天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9年9月至2019年1月,江苏天裕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2019年2月至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徐州分所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ST维维 公告编号:2021-069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4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本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江苏省徐州市维维大道300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4日
至2021年1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刊登在2021年12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1.01、1.02、1.03、2.00、2.01、3.00、3.0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原件,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票账户原件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21年12月21日(星期二)或之前到江苏省徐州市维维大道300号本公司办公楼四楼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FAX:0516-83394888)。
(二)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签署。如果该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由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须经公证。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和委托书须在办理会议登记时送达本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常设联系人:于航航、王璨
联系电话:0516-83398138、0516-83398080
传真:0516-83394888
电子邮箱:yuh@vvgroup.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维维大道300号维维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21111。
(二)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成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77 证券简称:中国电影 公告编号:2021-044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成员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董事会成员的专业方向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下设的战略委员会(社会责任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其余委员会不变。调整后的情况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社会责任委员会)
焦宏奋(召集人)、傅若清、于增彪、杨有红、任月、周宝林、王蓓、卜树升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于增彪(召集人)、杨有红、谢太峰、王蓓、卜树升
以上委员任期均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0977 证券简称:中国电影 公告编号:2021-045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授权情况:使用额度为不超过3.5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可根据需要及时赎回,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 本公告为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授权情况。具体执行中,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理财目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股东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公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6,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416,564.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09,294.29万元。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上述资金于2016年8月3日全部到位。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时公告《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6)。
(三)产品类型: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可以根据需要及时赎回,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四)授权额度:总额度不超过3.5亿元,在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五)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在使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七)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可以根据需要及时赎回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健全公司的资金管理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公司将密切关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2.49%,货币资金余额为67.34亿元。本次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3.5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20%,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认购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三、风险提示
金融市场受宏观环境影响较大,虽然公司将通过风险控制措施保障资金安全,但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等影响,存在无法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1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策有效期内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电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可以根据需要及时赎回,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4人,实际参会监事4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中国电影通过投资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中国电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单位:人民币
■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0977 证券简称:中国电影 公告编号:2021-043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电影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电影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修订〈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1-80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金世旗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世旗控股”)通知,获悉金世旗控股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世旗控股及其一致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的限售部分为高管锁定股。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金世旗控股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二)金世旗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399,390,843股,占其所持股份的43.07%,占公司总股本的19.98%,对应融资余额为8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股,对应融资余额为0万元。金世旗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
(三)金世旗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世旗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748 股票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29
债券代码:155364 债券简称:19上实01
债券代码:163480 债券简称:20上实01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绍兴上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相应债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上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投控股”)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交所”)公开转让其所持有的绍兴上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上投”)100%股权及相应债权,本次交易起始挂牌价为人民币3.2亿元,最终由绍兴市立新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新印染”)、绍兴鑫亿电子商务创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亿电子”)联合通过竞价以人民币3.65亿元成功摘牌。
● 本次交易受让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投控股拟以人民币3.2亿元的起拍价通过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有绍兴上投100%股权及相应债权(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临2021-28号公告)。
2021年12月8日,公司收到产交所关于上述挂牌转让事项的结果通知,最终由立新印染、鑫亿电子联合通过竞价方式以人民币3.65亿元的价格成功摘牌。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1.受让方基本情况
1)立新印染
公司名称:绍兴市立新印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民忠
成立日期: 1997年8月13日
营业期限: 1997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31日
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染色、印花、化纤织物热定型;生产、经销:纺织品、服饰;批发、零售:纺织原料(除蚕茧)、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王安忠持90%股权,王民忠持10%股权。
截至2021年10月31日,立新印染总资产约人民币2.2653亿元,净资产约人民币1.7045亿元,营业收入约人民币9109万元,净利润约人民币704万元。
经查,立新印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鑫亿电子
公司名称:绍兴鑫亿电子商务创业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姚文娟
成立日期: 2003年5月23日
营业期限: 2003年5月23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4032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区开发、建设和管理;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研发、推广数码印花技术;数码印花设计;生产、加工:纺织面料;砂洗牛仔面料、纺织面料水洗、针织面料后整理加工;批发、零售、网上销售:纺织品、服饰、服装及辅料、鞋料、皮革制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玩具、工艺品(除艺术品、文物)、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百货、电器、办公用品、木制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家居用品、床上用品、鞋帽、电子产品、金银饰品、竹制品、宠物用品、家具、建材、装饰材料、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包装材料、纺织原料、智能化安防监控设备及弱电智能化设备、通信设备、汽车及配件、初级农产品;服装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网站设计;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除网络广告)(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食品经营;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张姚杰持50%股权,张永华持30%股权,姚文娟持10%股权,应卫国持10%股权。
截至2021年10月31日,鑫亿电子总资产约人民币1.0337亿元,净资产约人民币183万元,营业收入约人民币1446万元,净利润约人民币620万元。
经查,鑫亿电子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次交易成交价格
本次交易起始挂牌价为人民币3.2亿元,最终成交价为人民币3.65亿元。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