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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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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1-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1-099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8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8月19日(即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日),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丰山集团”)股东:(1)江苏高投创新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高投创新”)持有公司股票5,829,05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583%;(2)江苏高投科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高投科贷”)持有公司股票1,467,557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902%;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科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毅达”),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296,61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62,676,080股的4.485%。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1 年12月8日,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科贷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在此期间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科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公司1,752,04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中的持股比例以公司截至2021年8月19日之总股本162,676,080股计算。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注:上述表格中的减持比例及当前持股数量以公司截至2021年12月8日之总股本162,348,760股为基数计算。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系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科贷自身资金需求,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科贷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科贷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股东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郑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36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2%;董事林家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69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监事何修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69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前述标的股份已于2018年1月17日解除限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郑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526,9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董事林家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27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监事何修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27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披露了《公司股东及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因个人资金需求,董事郑坤先生、董事林家兴先生、监事何修明先生等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1年12月31日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数均不超过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其中郑坤先生拟减持不超过3,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林家兴先生拟减持不超过2,4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何修明先生拟减持不超过2,4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坤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3,839,9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04%;林家兴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2,4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48%;何修明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2,4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48%。

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郑坤先生未完成的74股在本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前不再减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9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1-043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1-047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12月8日上午9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吴储正、独立董事陈伟华、李鹏和彭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董事会秘书丁家丰及副总经理王建鸿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建荣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过充分审议,本次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景德镇迪贝电机有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景德镇迪贝电机有限公司的注销手续。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迪贝电气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3320 股票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1-048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景德镇迪贝电机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景德镇迪贝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德镇迪贝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景德镇迪贝的注销手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注销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 称:景德镇迪贝电机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06749529130

3、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 所: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威富尔路(高新区梧桐大道南侧)

5、法定代表人:吴建荣

6、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7、股权结构:景德镇迪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8、成立日期:2008年05月09日

9、经营范围:微电机、机电元件、家用电器零部件、制冷设备制造、销售;厂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1:2020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2:2021年主要收入利润来源于土地房产的处置

二、注销子公司的原因

因客户产品结构调整,景德镇迪贝已于2016年开始停产。2021年,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有偿收回了景德镇迪贝的土地厂房等资产,目前该交易已交割完毕。

鉴于景德镇迪贝已长期未生产经营,主要资产已出售完毕,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拟注销景德镇迪贝。景德镇迪贝的注销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三、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景德镇迪贝后,其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特信息”)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二级全资子公司永特信息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062.59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公司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永特信息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额度为5,000万元,公司对上述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供担保,并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根据公司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5月14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担保,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不同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编号:2021-016)。

本次公司拟为二级全资子公司永特信息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在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MA28NT2M5B

3、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第1幢

4、法定代表人:张文其

5、注册资本:30,000万元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成立日期:2017年4月14日

8、经营范围: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通信器材、电线电缆生产,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永特信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即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永特信息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为永特信息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担保范围:保证人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各笔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延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实现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是为了满足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永特信息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便高效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能实时监控上述子公司的财务状况,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累积对外担保总额为59,035.53万元(包括本次担保,其中为子公司担保总额为47,035.53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7.19%;为合营公司担保总额为12,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39%),占公司2020年度审计净资产的21.58%。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永特信息营业执照;

3、永特信息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季富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2,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5,6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9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33%;财务总监王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5,6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2%;董事会秘书庄柯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5,6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2%。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披露了《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自2021年9月9日起6个月内,副总经理季富华先生、财务总监王泳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庄柯杰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15,600股、9,700股及9,7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转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副总经理季富华先生于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7%。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包括历次送转股和股权激励获授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季富华先生、王泳先生及庄柯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等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副总经理季富华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财务总监王泳、董事会秘书庄柯杰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王泳先生及庄柯杰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1-144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

之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7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

之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

● 本次担保数量:本次新增21,077.98万元人民币保证担保。

● 担保余额:截至目前,公司为金能化学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257,500万元,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8,504.83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本次新增担保情况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开立33,040,794.30美元信用证,于2021年12月3日与交通银行签订编号青开开证2021019号《综合授信项下开立进口信用证额度使用申请书》,信用证于2021年12月7日办理完毕。

2、担保合同情况

2021年8月20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青开交银保证20210819号,担保期限自2021年3月26日至2023年3月26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金能化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

3、法定代表人:曹勇

4、成立时间:2018年03月09日

5、注册资本:捌拾亿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与本公司关系:金能化学是金能科技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9月30日,金能化学总资产为10,081,632,060.43元、总负债为2,545,407,390.22元,其中流动负债为2,545,407,390.22元、净资产为7,536,224,670.21元、净利润为-112,840,026.01元。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 55,000 万元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 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 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担保期限:2021年3月26日至2023年3月26日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金能化学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257,500万元,实际使用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8,504.83万元(含本次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5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21-112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8号办公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腾生先生受董事长臧牧先生委托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胜芳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臧辉先生、财务总监周先云女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0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波、叶慧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老百姓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6,452,7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94%。本次股份质押后,医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75,34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59.58%,占公司总股本数量的18.44%。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2021年12月8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医药集团的通知,医药集团将其持有的13,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具体事项如下:

1、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2、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医药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医药集团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9,38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7.4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0%,对应融资余额20,000万元。未来一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9,38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7.4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0%,对应融资余额20,000万元。

2、医药集团的股份质押用于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医药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出现平仓风险,医药集团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3、医药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医药集团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包括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