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184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北京盛迪医药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关于注射用HRS8179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将于近期开展临床试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物的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注射用HRS8179
剂型:注射剂
申请事项:临床试验
受理号:CXHL2101473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9月13日受理的注射用HRS8179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按照提交的方案开展治疗大面积缺血性脑卒中后严重脑水肿的早期临床试验。
二、药物的其他情况
缺血性脑卒中后脑水肿是导致卒中后病人死亡的首要原因,注射用HRS8179通过减少钠离子内流,减轻脑卒中后脑水肿的形成,从而减轻脑梗死。经查询,国内外现无同类产品上市销售。截至目前,HRS8179相关项目累计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为1,184万元。
三、风险提示
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药物在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后,尚需开展临床试验并经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通过后方可生产上市。
由于药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上述研发项目,并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187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全体3名监事认真审议并同意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继续实施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本次终止实施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终止实施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已授出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009,640股。
赞成: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1-185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盛迪医药有限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12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7日
至2021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12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二)特别决议议案:1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1288号
联系电话:021-61623697、021-61050807
传真:021-61063801
电子邮箱:ir@hengrui.com
联系人:刘先生、孙先生
(三)为减少人群聚集,积极配合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按目前疫情防控要求,拟现场参会人员,应以国务院发布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依据,行程卡显示为绿色的股东可现场参会,如14天内到达或途径的城市(上海市除外)后带有星号,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会议当天参会者需进行体温测量及疫情防控表格填报,公司将按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确认是否符合参会条件,请予配合。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授权委托书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186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鉴于当前行业市场环境和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继续实施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已授出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009,640股。因董事长孙飘扬的关联方属于激励计划的受益人,董事蒋素梅、张连山、孙杰平和戴洪斌属于激励计划受益人,已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188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实施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已授出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与之配套的《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李援朝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0年8月2日起至2020年8月11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8月13日披露了《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8月19日披露了《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0年8月18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以46.91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302名激励对象授予2,573.6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
5.2020年10月23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工作,并于2020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因授予日后有4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资金压力,自愿放弃其获授的部分和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76.93万股,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2,573.60万股调整为2,496.67万,授予人数由1,302人调整为1,260人,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0年10月23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6.2021年6月4日,公司披露了《恒瑞医药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331,231,3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2股。
7.2021年10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0年10月23日)第一次解锁的条件已全部满足,激励对象除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达标或离职的86人外,其余激励对象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可足额解锁限制性股票。
8.2021年10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暨上市公告》,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的股权激励股票共11,484,720股,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0月25日。
9.2021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86人因离职或考核不达标,公司回购注销其限制性股票1,465,680股,注销日期为2021年12月8日。
二、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原因
公司推出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为:
1.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含控股子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
2.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制度,激发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动力和创造力,保证公司战略的顺利实施;
3.有利于吸引和保留优秀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业务)骨干,满足公司对核心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巨大需求,建立公司的人力资源优势,进一步激发公司创新活力,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工作。鉴于当前行业市场环境和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继续实施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经审慎研究后,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已授出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与之配套的《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三、本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回购数量
根据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上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已授出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17,009,640股。因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17,009,640股。
2.回购价格
根据《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章第六条规定,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由于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决定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调整为38.9250元/股。因此,本次回购价格为38.9250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66,210.02万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本次与离职激励对象相关的已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予以转回,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确认;对于终止激励计划及对相关解锁期对应的股份支付的回购注销,已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转回,对于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在2021年加速确认。本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及终止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产生实质性的重大影响,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承诺,终止本激励计划后三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继续实施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本次终止实施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终止实施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已授出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009,640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实施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本次终止实施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终止实施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已授出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009,640股。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事项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189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2021年12月9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17,009,64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6,396,011,914元减至6,379,002,274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登记地点: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山路7号
2.申报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2022年1月22日9:00-17:00
3.联 系 人: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518-81220983
5.传真号码:0518-85453845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7日发布《关于召开2021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57号)。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2021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1年11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周一)下午16点00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8日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幢金科中心27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该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1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0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幢金科中心22楼,邮编:401121
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石诚、袁衎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1-164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新一类药物洗脱支架系统
申报美国上市前批准获得FDA受理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1-064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新一类药物洗脱支架系统
申报美国上市前批准获得FDA受理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2021年12月向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FDA”)递交了公司新一类愈合导向药物洗脱支架系统(商品名称:HT Supreme)上市前批准(以下简称“PMA”)的最终申报资料,并于近日收到FDA的《受理信》,公司新一类药物洗脱支架系统获得FDA正式受理,并进入上市前批准(PMA)最终审评流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受理信》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冠脉药物洗脱支架系统
受 理 号:P210038
预期用途:该冠脉药物洗脱支架系统适用于改善原发冠状动脉病变而导致的症状性缺血性心脏病患者的冠状管腔直径,病变长度应不超过31mm,参考血管直径为2.25-4.00mm。
二、医疗器械相关情况
本次向FDA申请上市前批准的冠脉药物洗脱支架系统是中国第一个自主研发并获得美国FDA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申请(IDE)批准且申请上市前批准(PMA)的冠脉药物洗脱支架产品。该产品采用了已获得国际专利的药物释控技术、eG电子接枝涂层技术、可生物降解聚合物和西罗莫司载体药物。
该药物洗脱支架系统于2019年12月19日取得欧盟CE认证,并于2020年12月31日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目前,该产品在欧洲及中国均已开始商业化植入,在欧洲和中国的上市后临床研究也均按计划进行中。
基于公司在美国、日本、加拿大、欧洲等地发起的全球多中心、随机对照研究(PIONEER III)的主要终点随访结果,公司于近日向FDA提交了该产品美国上市前批准(PMA)的最终申报资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该产品美国上市前批准(PMA)全部五个模块的注册申报。
上述申报资料提交后,该产品尚需经过FDA资料完整性、实质性审查、批准前现场审核(PAI)和临床试验监查(BIMO)等一系列的评审过程,预计将在2022年年获批上市。
三、风险提示
根据美国FDA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上述产品申报美国FDA上市前批准(PMA)获得受理后,仍须经过一系列的评审过程,评审周期及结果均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尚无法预测其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
考虑到医疗器械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医疗器械产品从前期研发、临床试验报批到申请注册以及最终投产的时间周期较长,易受到技术、审批、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公司将按当地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上述产品的上市前批准工作,根据该产品的注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伐沙班片获得批准生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21-094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伐沙班片获得批准生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或“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制药厂”)的利伐沙班片(以下简称“该药品”)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药品注册证书》,该药品获得批准生产。
一、该药品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利伐沙班片
剂型:片剂
规格:10mg、15mg、20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证书编号:2021S01191、2021S01192、2021S01193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13889、H20213890、H20213891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
二、该药品相关的信息
利伐沙班片是一种新型口服抗凝药,主要通过抑制凝血因子Ⅹa因子活性,进而减少凝血酶(凝血因子Ⅱa)生成发挥抗凝作用,不影响已生成的凝血酶活性。临床上利伐沙班广泛用于静脉血栓栓塞性疾病的预防与治疗,以及非瓣膜性房颤的卒中预防,具有起效迅速,疗效可预测,颅内出血发生率低,无需常规凝血监测和常规调整剂量等优势。利伐沙班片最早由拜耳公司研发,于2008年在欧盟上市。2019年12月,常州制药厂就该药品向国家药监局提出注册上市申请,并获受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针对该药品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人民币1,131.83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境内该药品的主要生产厂家有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博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IQVIA数据库显示,2020年该药品医院采购金额为人民币205,463万元。
三、对上市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按新注册分类获批仿制药的品种在医保支付及医疗机构采购等领域将获得更大的支持力度。因此常州制药厂的利伐沙班片获得批准生产,有利于扩大该药品的市场份额,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展仿制药申报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因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影响,该药品可能存在销售不达预期等情况,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1-103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康佳02、19康佳04
114524、114894 19康佳06、21康佳01
133003、133040 21康佳02、21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上海金陵紫金山大酒店四楼金陵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公司独立董事严健军先生、周桐宇女士和王晨明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陈燕莉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胡湧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程裕先生列席会议,副总经理马荧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审议的议案已对持股5%以下的股东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征轶、邵扬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9日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1-065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1日披露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预案》(简称“本次交易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事项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局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30日发布本次交易进展公告。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深圳明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11名赣州明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明高科技”)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明高科技100%股权,拟向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等33名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四达电源”)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海四达电源100%股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1、公司因筹划资产重组事项尚存不确定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证券代码:000016、200016)于2021年8月31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69)、2021年9月7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71)。
2、2021年9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证券代码:000016、200016)于2021年9月13日开市起复牌。
3、2021年10月9日、2021年11月9日,公司按规定披露了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78)、《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93)。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有序推进和落实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仍在正常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局会议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披露本次交易草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30日发布本次交易进展公告。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3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选举王兰玉为公司董事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近日,公司完成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变更内容如下:
原法定代表人:刘键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王兰玉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A股简称:招商银行 A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21-06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近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2021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于2021年12月3日簿记建档,并于2021年12月7日完成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30亿元,前5年票面利率为3.69%,每5年调整一次,在第5年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
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补充本公司的其他一级资本。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