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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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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收到新疆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1-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1-160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0月26日,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手册》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按照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1年4月28日一2021年10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1年11月29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核查对象梁计为公司副总经理,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经公司核查,梁计先生在进行公司股票买卖前,尚未通过董事会决议选举成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未知悉公司拟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买卖公司股票。其在自查期间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行情、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系基于自身需求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1-161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控股”)对外投资6,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在山东青岛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4)。

2021年12月6日,上述设立公司事项已完成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具体如下:

名称:青岛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7EHHRA5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港兴大道路17号3栋1单元1103

法定代表人:崔华辉

注册资本:美元陆仟万元整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06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维修;集装箱租赁服务;包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设立完成后,密尔克卫控股直接持有青岛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青岛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1-162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变更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密尔克卫(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称:天津至远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于近日对其名称及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了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名称变更

变更前:天津至远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变更后:密尔克卫(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经营范围变更

变更前:管理咨询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技术咨询服务。(证券类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

许可项目: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

名称:密尔克卫(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73733778R

法定代表人:缪蕾敏

注册资本:伍仟贰佰肆拾叁万贰仟贰佰壹拾捌元陆角叁分人民币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路52号滨海金融街6号楼三层AJ315室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二〇〇八年五月九日

营业期限:2008年05月09日至2028年05月08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1-159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锦绣申江金桥华虹创新园39号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银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潘锐、周宏斌、独立董事Chen David Shi因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列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江震、周莹因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列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缪蕾敏列席会议;总经理陈银河、及副总经理丁慧亚、王涛、华毅、李文俊、彭赛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6.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2: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4: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5: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7: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11: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12: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18: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19: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涉及逐项表决的议案6,子议案6.01至6.20均进行逐项表决并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13为非累积投票的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葛嘉琪、牛蕾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1-163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1%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7.78%减少至6.74%。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君联茂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联茂林”)的通知,君联茂林于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2月8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19,100股,股份变动比例累计已达到1.05%。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备注:

1、君联茂林持有公司首发上市前股份26,490,543股,占上市时公司总股本的17.12%。上述股份已于2019年7月1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截至本公告日,君联茂林持有公司股份12,799,9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4%,累计变动比例为10.38%。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君联茂林持有本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君联茂林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君联茂林本次减持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公告编号:2021-099

债券代码:113596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1-091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12月7日赎回2亿元保本型理财产品,已收回本金人民币2亿元,并取得收益人民币178.08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差异。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一、本次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向上海农商银行静安支行购买理财产品,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8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2月5日到期。2021年12月7日,公司已办理完成赎回手续,共收回本金2亿元人民币及收益178.08万元,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账户。

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控股股东间接持有股份的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190,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42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890,629股,占公司总股本36.50 %。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08日,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牧鑫青铜1号基金”管理人的通知,罗卫国先生、万益红女士和基金管理人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三方已经签署了《基金份额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0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基金份额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码:2021-090)。

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罗卫国先生通过转让牧鑫青铜1号基金产品份额,而导致其对该基金产品间接持有的1430万股本公司股份收益权变更,收益人变更为万益红女士。

本次权益变动为牧鑫青铜1号基金产品的收益权的变更,不涉及相应股份表决权的变动。牧鑫青铜1号基金产品及其管理人向公司书面声明放弃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对应的股东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190,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42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890,629股,占公司总股本36.50 %。

本次导致权益变动的基金份额转让,尚需在份额受让方付款且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完成转让变更登记后生效。届时,若与罗卫国先生自上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合计持股变动达到或超过5%的,将另行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间接持有股份的减持,不涉及邀约收购和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公司控股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减持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2月08日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5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1-077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收到新疆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如山”)持有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如山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合计减持1,767,2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05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乌鲁木齐博瑞尚荣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瑞尚荣”)、新疆金汇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汇佳”)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关于对乌鲁木齐博瑞尚荣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金汇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38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乌鲁木齐博瑞尚荣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金汇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关注到,2021年7月6日,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嘉时代或公司)披露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乌鲁木齐博瑞尚荣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瑞尚荣)、新疆金汇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汇佳)拟自2021年7月28日至2022年1月27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9,408,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021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股东减持进展公告,博瑞尚荣、金汇佳在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10月27日之间已分别减持3,049,964股和1,654,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65%和0.35%,合计达到1%。2021年11月10日,公司披露公告,称博瑞尚荣、金汇佳进一步减持公司股份,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11月8日之间已分别减持4,700,964股和3,173,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和0.67%,合计达到1.66%。

博瑞尚荣原持有汇嘉时代5,394,900股股份,占汇嘉时代总股本的1.15%;金汇佳原持有汇嘉时代5,306,700股股份,占汇嘉时代总股本的1.13%。两者均系汇嘉时代实际控制人和员工持股的股权合伙企业,也是汇嘉时代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来源均为IPO前取得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你们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超过汇嘉时代总股本的1%,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

你们应当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博瑞尚荣和金汇佳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并将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自律规则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严格规范股票买卖行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