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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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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2021-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公告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91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本公告日,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雁萍持有公司股份7,762,1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6%,本次股份质押后,王雁萍累计质押数量为2,28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29.37%,占公司总股本数量的3.28%。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雁萍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已办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雁萍的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王雁萍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其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92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1,000万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6928期。

● 委托理财期限:3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一、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03日以首次公开发行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了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6928期,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公司已于2021年12月09日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1,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27,602.74元。本金及收益已于2021年12月09日到账,并划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98)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盘科技”、 “公司”)发展战略始终围绕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及“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战略,聚焦风光储领域及数字产业化领域,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储能和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体系建设,金盘科技优化调整了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认定标准。

● 根据公司优化调整后的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标准,认定郗小龙先生、谭覃先生为金盘科技的核心技术人员,李斌先生、哈斯先生将不再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标准

金盘科技坚持围绕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及“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战略制定企业未来的发展战略和运营方向,深耕新能源、高端装备、高效节能等领域,提供电能供应总体解决方案及相关中高端电气设备,构建了优秀的数字化、智能化总体解决方案技术团队,运用数字化技术对企业的研发、采购、生产制造、销售等全价值链的运营管理进行数字化转型升级,同时为国内制造业提供产业数字化解决方案实施服务。

公司积极布局风光储领域,持续加大对风、光、储等领域的研发投入,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研发体系建设,经综合考虑从业年限、取得科技成果、参与或主导核心技术开发情况及参与研发项目情况等因素,金盘科技优化调整了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认定标准,主要如下:

1、在公司核心产品及核心业务领域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丰富的研发工作资历和项目经验;

2、任职期间参与或主导完成多项核心技术的研发,或新产品、新软件的研发,或软件系统的实施,带领研发团队完成多项知识产权申请及重大科研项目的执行;

3、对公司的技术创新、工艺创新、产品技术路线、产品的重大改型、新产品的研发规划与实施方案能产生重大影响,是公司技术发展的献策者或决策者;

4、对数字化工厂整体解决方案有丰富的研发及实施经验。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经董事长批准,可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郗小龙、谭覃的从业年限、取得科技成果、参与或主导核心技术开发情况及参与研发项目情况等因素,认定郗小龙、谭覃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

郗小龙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拥有电气工程师职称。于2008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技术工艺部技术科员、技术负责人、变频变事业部总经理、电抗变频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海南金盘科技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郗小龙先生拥有近14年电气、高压绝缘、电力电子等技术领域研发及管理工作经验。在公司任职期间,郗小龙先生主要从事干式变压器、VPI移相整流变压器、电化学储能等产品技术开发及业务管理工作,主导了诸多应用于变频电源、变频调速等节能减排领域以及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领域的相关关键电力设备的技术研发。目前负责公司电化学储能设备的新技术研发工作,促使公司储能产品在提高电池利用率、优化热管理、提高储能系统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有所突破。

谭覃先生,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热能与动力专业,本科学历,于2008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技术工艺部技术科员、技术负责人;现任电抗变频事业部副总经理。

谭覃先生具有近14年的电气产品开发经验,在产品电气设计、散热设计等方面有深厚积累。在公司任职期间,主要从事新能源VPI系列变压器及电抗器、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开发及研发管理等工作,主导了风电辅变、风电变流器配套电抗器产品、光伏逆变器配套电抗器产品、水冷式结构产品、强风冷式结构产品等多种风力发电及光伏配套产品线开发。目前从事储能设备的新技术研发工作。

2、专利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金盘科技或其子公司作为专利权人且郗小龙先生作为非单一发明人,已获授权的专利共计24项。金盘科技或其子公司作为专利权人且谭覃先生作为非单一发明人,已获授权的专利共计12项。

3、持股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郗小龙、谭覃未直接持有金盘科技股份,但分别持有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君道(平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497%、0.5605%的出资份额,君道(平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金盘科技9,549,351 股股份;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郗小龙、谭覃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公司限制性股票分别为6.3万股、9.3万股。郗小龙、谭覃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规则中关于核心技术人员减持的有关规定。

4、其他情况说明

郗小龙、谭覃与金盘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三)核心技术人员调整情况

1、基本情况

李斌先生,于 2016年3月至今,担任金盘科技子公司上海鼎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鼎格”)总经理;哈斯先生,于2017年12月至今,担任上海鼎格首席系统架构师。

根据公司优化调整后的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标准,李斌、哈斯将不再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其仍继续在上海鼎格任职。

2、专利情况

李斌、哈斯在任职期间,未有参与的已授权或申请中的专利相关工作。

3、持股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李斌、哈斯未直接持有金盘科技股份,但分别持有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春荣(平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9937%、0.4969%的出资份额,春荣(平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金盘科技8,620,947 股股份。李斌、哈斯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规则中关于核心技术人员减持的有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是为了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储能和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体系建设,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公司已建立完善的研发体系,拥有电气研究院、智能科技研究院等研发平台以及各事业部及有关部门下设的研发组。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304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为15.6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11人,具体人员如下:

目前公司的采购、生产、销售及研发等日常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更有利于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将加强公司在储能领域的研发能力,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风险。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金盘科技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目前金盘科技的采购、生产、销售及研发等日常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更有利于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未对金盘科技的日常经营、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上网公告附件

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1-044

债券代码:150385、143195、143226、151272、188259

债券简称: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21格地02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1-079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珠海万联海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海岛”)、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房产”)。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4亿元,包含在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披露的10亿元担保额度内,为在原担保基础上新增抵押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万联海岛和格力房产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3.62亿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原担保情况概述

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公司下属公司万联海岛和格力房产拟与中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垠公司”)开展融资业务。拟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随行就市,业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保理等融资方式,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公司下属公司珠海太联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太联”)提供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披露的公告)

(二)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本次担保为在原担保基础上新增公司下属公司三亚合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合联”)提供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本次融资金额为4亿元,期限两年。

(三)本次交易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申请新增贷款及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公司对属下控股公司担保的议案》以及《关于增加2021年度公司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前述与中垠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及所涉及的担保均在上述议案审批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

名称: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 213 号 1 单元 403 房

法定代表人:周琴琴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空调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工程、金属门窗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材材料、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房屋租赁,汽车租赁,船舶管理,船舶租赁,船舶代理服务,码头运营和管理。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格力房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珠海万联海岛开发有限公司

名称:珠海万联海岛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担杆镇天祥路86号兴业大厦220之一室

法定代表人:林强

经营范围:海岛开发,房地产开发,酒店开发及运营,旅游设施建设及管理,码头营运,船舶运营,生态保护。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万联海岛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北路2001号1幢4部位三层333室

4.法定代表人:吕海鹏

5.注册资本:70亿元

6.成立时间:2014年5月20日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及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垠公司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抵押权人:中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抵押人:三亚合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债务人1:珠海万联海岛开发有限公司

债务人2: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

4、抵押物: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湾路使用权面积分别为10,947.98㎡的商务金融用地及21,984.97㎡的零售商业用地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包括租赁本金、租息、罚息、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等;主合同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咨询费、杂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5.45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0.81%,均属于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上午9:15至2021年12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园区食品城大道18号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爽先生。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

7、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主持人、召集及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3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16,421,4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4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3,829,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9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591,5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50%。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3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6,389,7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4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3,798,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90%。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3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591,5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50%。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刘群、刘维、刘爽回避表决(其中刘群、刘维未出席会议且未参与投票),刘爽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7,500股。

表决结果:同意14,532,6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8.5381%;反对1,863,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3553%;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508,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8.5211%;反对1,86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3721%;弃权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68%。

该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129,4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2.1323%;反对1,144,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9708%;弃权14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89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09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2.1170%;反对1,144,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9843%;弃权14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8987%。

该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庭、聂东出席见证,其出具的《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1-060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马山梁康路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钮法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龚少平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管钮法清、王立新、金良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会议议案1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无累积投票议案。

2、 本次会议议案1为关联议案,涉及关联股东为钮法清、钮玉霞。

3、本次会议议案无特别决议议案。

4、本次会议议案1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5、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

律师:单世文、吴文俊、乔羽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将不超过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该笔闲置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到期前将及时转入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500万元。

2021年7月8日,公司将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021年10月13日,公司将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8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2021年11月9日,公司将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2021年12月9日,公司将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7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尚未归还的金额为 5,000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李药业”、“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3.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1年3月4日,公司认购了由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发行的华润信托·卓实远见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57期。2021年3月5日,公司认购了由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发行的华润信托·卓实远见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58期。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2021年3月9日,公司认购了由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发行的华润信托·卓实远见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6期。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到期赎回并划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共计收回本金人民币3.3亿元,并收到理财收益763.85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赎回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7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21-060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加洁”或“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倍加洁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倍加洁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倍加洁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倍加洁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并于2021年12月4日在公司官网公示了《倍加洁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之日,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

2、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名单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倍加洁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倍加洁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名单》进行了核查,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且均为公司(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骨干员工。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前述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