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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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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的公告

2021-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仙鹤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鹤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5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76.49%;本次解除质押后,仙鹤控股剩余累计质押数为112,000,000股,占其持股比例的20.7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5.87%。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09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仙鹤控股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获悉仙鹤控股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本次质押股份解除后,仙鹤控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后续如有变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公司下属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共计13,735.0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全部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下属子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为13,735.02万元。上述补助的取得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于届满到期前向广州市黄埔区交通运输局申请到期换证。

2021年12月8日,广州市黄埔区交通运输局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粤交运管许可穗字440100106691号)。具体内容如下:

业户名称: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

地 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

证件有效期:2021年12月08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完成到期换证不涉及其他事项,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均保持不变。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9日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经理及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财务总监叶帆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截至目前,叶帆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3个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3个月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张兴桥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债权转让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ST金泰 公告编号:2021-046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债权转让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维泓国际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维泓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陈治宇先生的全部债权及从权利全部转让给中维泓公司,债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000万元。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收到中维泓公司支付的2000万元债权转让款,本次交易已完成。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269 股票简称:赣粤高速 编号:临2021-059

债券代码:122255 债券简称:13赣粤01

债券代码:122317 债券简称:14赣粤02

债券代码:136002 债券简称:15赣粤02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12月8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梁志爱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梁志爱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辞职事项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梁志爱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也不存在任何需提请公司及公司股东关注的有关辞任的其他事宜。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谨此就梁志爱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以及对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惠州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例行停车检修完成并复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1-055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惠州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例行停车检修完成并复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凯美特”)接到上游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通知,为了确保后期生产装置的安全平稳运行,按照计划安排于2021年10月20日开始进行生产装置例行停车检修,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惠州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例行停车检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停车期间惠州凯美特对生产装置进行了保养与维护,确保生产装置后期安全有效运行。2021年12月8日惠州凯美特检修完成,现所有装置已运行稳定进入正常生产状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1-048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9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赵雄翔先生、邓齐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赵雄翔先生、邓齐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赵雄翔先生、邓齐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赵雄翔先生、邓齐明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赵雄翔先生、邓齐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武汉新星汉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星汉宜”)持有公司70,041,6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98%,新星汉宜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本次质押后)为60,852,142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86.88%。

● 新星汉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63,848,0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8.03%;累计质押数量(本次质押后)为123,581,696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75.42%。

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接到股东新星汉宜《关于持有当代文体的部分股份质押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质押的具体情况

2021年12月8日,新星汉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将其持有的公司2,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的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注1:本次股份质押涉及的被担保主债权到期日拟定为2023年11月24日,主债权实际到期日以及质押到期日以实际办理为准。

注2: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新星汉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股东深圳市神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了《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公司股东深圳市神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华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在上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8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特定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2021年12月9日,神华投资实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同日,公司收到特定股东神华投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现将其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另有308,400股融券借出,占总股本比例0.0561%。

神华投资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另有308,400股融券借出,占总股本比例0.0561%,扣除融券借出股份数后,神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0,689,083股,占总股本比例1.9435%。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神华投资的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神华投资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神华投资本次减持严格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3)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持续关注神华投资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神华投资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神华投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现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委托理财品种为中低风险、流通性好的理财产品,并实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董事会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签署了《融资业务债权收益权转让及远期受让合同》。本合同主要条款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产品名称:融资业务债权收益权转让及远期受让

产品期限:273天

产品起息日:2021年12月9日

产品到期日:2022年9月8日

产品类型:债权收益权转让

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年化收益率:4.60%

收益计算基础:远期受让溢价为远期受让本金×远期受让溢价率(年化)×期间天数/365

三、受托方情况

受托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本公告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告前十二个月内使用未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仅限于闲置自有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以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以及资金安全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

公司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七、备查文件

1、融资业务债权收益权转让及远期受让合同;

2、银行凭证。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投资”)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中涉及的业绩补偿义务。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控股股东一定期限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3、公司控股股东辉隆投资不存在通过非经常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辉隆投资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会产生影响。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后续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 公司治理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不存在平仓风险 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 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辉隆投资将采取包括但 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辉隆投资的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辉隆投资告知函;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强实业”)的通知,获悉永强实业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限售股份系谢建平先生因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而产生的高管锁定股。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公司股东本次质押融资与本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股;未来一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1,004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04%,占公司总股本的5.06%,对应融资余额为13,000万元。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其生产经营所得、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不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案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丰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123,858,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588%。

1、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123,84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57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1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人,代表股份1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85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肖亚红女士当选公司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潘琦以及相关当事人分别于2020年7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黔证调查字2020001号、黔证调查字2020002号、黔证调查字2020003号等共计11份),因公司、银河集团、潘琦及相关当事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银河集团、潘琦及相关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0年7月9日、2020年8月7日、2020年9月8日、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2月8日、2021年1月11日、2021年2月10日、2021年3月10日、2021年4月10日、2021年5月8日、2021年6月10日、2021年7月10日、2021年8月10日、2021年9月11日、2021年10月9日、2021年11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2)、《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8)、《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2)、《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6)、《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7)、《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2)、《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1)、《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9)、《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4)、《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9)、《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4)、《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01)、《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10)、《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27)。

2021年8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黔处罚字[2021]1号),具体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信息。截至目前,公司暂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将根据调查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二、风险提示

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21年1月2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位于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上寮村池尾长春路南的三宗土地使用权及其附属房屋建筑物等资产出售给普宁市铭辉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辉投资”),在参考评估作价的基础上,协商确定转让价款为3,329.07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出售部分资产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土地、房产等资产已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等手续,公司已收到铭辉投资支付的剩余转让款项,共计收到资产转让款3,329.07万元。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已全部完成。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 2021-110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8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1-067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21-134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3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1-092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8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1-105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