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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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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2021-087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冷春生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苏璠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回避表决情况。议案1、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均以特别决议通过,即以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淑芬 张晓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2021-088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化东宝”)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0,000股,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033,988,517元减少至2,033,588,517元,公司总股本由2,033,988,517股减少为2,033,588,517股。《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2021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完成后由公司统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份。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1年12月10日)起45日内,公司债权人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进行申报债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不会影响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申报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1月23日(工作日:9:00-11:00 13:30-16:00)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吉林省通化县东宝新村

2、联系人:证券部

3、联系电话:0435-5088025、0435-5088126

4、电子邮箱:thdb600867@thdb.com

5、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1-065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作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该项目持续督导期已于2019年12月31日结束,但因配套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西南证券仍需对相关事项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021年12月8日,公司收到西南证券发来的《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更换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西南证券原指定高学良先生为该项目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由于高学良先生工作变动原因,无法继续担任该项目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西南证券现委派黄杰先生接替高学良先生担任该项目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本次变更后,黄杰先生将继续履行广汇物流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高学良先生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 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1-066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的决策与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10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40万股,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4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和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对此发表了意见(公告编号:2021-055)。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0 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自2021年10月22日起45天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4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4.2万股,回购价格为1.393元/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3.2万股,回购价格为1.421元/股;拟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4万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8.4万份,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5.6万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公司有权单方面回购注销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涉及李清玉、程相生2人,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4万股,注销股票期权14万份;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总数为391.80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2325471),并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7.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1年12月14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上述未行权的14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将于近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公司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2021年12月9日,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已发表意见,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待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回购过户及注销、在工商登记主管部门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等法定程序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的确定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公告附件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2021年12月8日

●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251万股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1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现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5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为:251万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39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83元/股;

5、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6、具体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30日出具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827号),对公司截至2021年11月29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2021年11月29日止,公司已收到共计39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12,123,300元,扣除中介机构费用人民币50,000元后,实际收到认缴资金净额12,073,3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51,000元,余额计人民币11,822,300元转入资本公积。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632,760,224元,股本人民币2,632,760,224元。截至2021年11月29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2,633,011,224元,股本2,633,011,224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1万股,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并于12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地位的影响

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为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3.11%;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仍为23.1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尚在办理中,截至本公告日,未对公司股本结构产生影响。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5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21-077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情况

2021年4月17日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含人民币1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于2021年4月20日、2021年5月1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13)、《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5)。

2021年12月08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购买了名为“中国工商银行‘工银同利’系列随心E人民币理财产品【TLSXE01】”的非保本型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22年6月5日。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工银同利”系列随心E人民币理财产品【TLSXE01】

2、产品类型:非保本型

3、产品基准年收益率:3.40%

4、公司申购金额:5,000.00万元

5、产品起息日期:2021年12月08日

6、产品到期日期: 2022年6月5日

7、产品投资对象:一是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等;二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投资、保障退出股权投资、差额补足类市场化退出股权投资、保障退出类代理组合式基金投资、股票质押式回购、两融收益权、股票收益权等;三是权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市场化股权、混合证券等;四是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同时,产品因为流动性需要可开展存单质押、债券回购等融资业务。

8、关联性说明:公司与工商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9、风险提示: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交易对手管理风险、兑付延期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风险。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为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决议等情况,对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注:子公司按其组织架构,履行相应内控程序;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57,130.00万元(含本次购买的5,0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

六、报备文件

1、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众泰,证券代码:000980),于2021年12月8日、12月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与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沟通,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58)等内容,公司2020年度亏损108.01亿元,2020年末净资产为-44.23亿元。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根据《上市规则》14.3.1第(二)项规定,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2、因公司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第 13.3条第(四)、第(六)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开市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因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触及《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4、2021 年9月28日,在金华中院和永康法院的监督和见证下,重整投资人评审委员会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了现场评审。2021年9月30日,根据评审投票结果最终确定由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上海钛启汽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致博智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的后顺位备选重整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9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132)。

5、公司及八家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已于2021年11月9日上午9 时00分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出资人组会议于2021年11月9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11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157)、《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156)。

公司及下属八家子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157)、《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162)、《公司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4)。

6、2021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了金华中院送达的(2021)浙07破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12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165)。

2021年11月26日,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指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永康市人民法院提交了裁定批准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的申请。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制造”)管理人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江南制造重整计划的申请。2021年12月1日,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收到了永康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永康法院分别裁定批准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程序。江南制造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表决通过,有待长沙中院裁定批准,能否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12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166)。

7、公司拟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027,671,288股增至5,069,178,220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的司法协助通知书载明的内容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股份性质为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再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处理,中介机构已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司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1)、《公司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2 )。

8、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9、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但目前公司处于重整状态。

10、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11、近期公司未发现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12、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目前,铁牛集团尚未履行其业绩对赌承诺, 2020年12月铁牛集团已被永康市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

3、公司于2021年6月9日收到金华中院送达的(2020)浙07 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金华中院裁定受理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4、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金华中院已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重整计划的执行如涉及行政审批备案的,行政审批备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重整计划顺利执行,根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将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股份分配和处置后,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发生变化。如果公司顺利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6号院奇安信安全中心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7日

至2021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文件于2021年12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奇安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20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新动力金融科技中心7层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传真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动力金融科技中心7层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马勒思

邮编:100044

电话:010-56509199

传真:010-56509199

邮箱:ir@qianxin.com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41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84 证券简称:凌霄泵业 公告编号:2021-054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众泰 公告编号:2021一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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