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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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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1-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9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鹏控股”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9日上午8:30在东鹏总部大厦25楼25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孙谦、罗维满、尹虹、许辉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出席董事占东鹏控股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何新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的意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的意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涉及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1-070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鹏控股”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9日上午8:30在东鹏总部大厦25楼2508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占东鹏控股全体监事人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思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1.2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涉及本次监事会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1-071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3,000,000股,发行价格11.35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23,0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2,983,000.00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0,067,000.00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0月1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0)第0055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8,469.52万元,其中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3,569.6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0,168.5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3,320.56万元(含未置换的发行费用3,151.97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目前募集资金有部分暂时闲置,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在上述期限内,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529万元(本数据按2021年11月30日银行贷款一年期利率为4.35%计算,仅为测算数据)。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1.2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1.2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1.2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1-072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3,000,000股,发行价格11.35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23,0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2,983,000.00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0,067,000.00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0月1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0)第00558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8,469.52万元,其中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3,569.6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0,168.5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3,320.56万元(含未置换的发行费用3,151.97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三、 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及保本型理财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募集资金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要求。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四)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或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的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及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对东鹏控股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1-066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A股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21-067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A股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3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2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9.1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8,093.4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7,273.3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0,820.0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9月1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 第ZF10649《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2018年10月12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0月15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0月15日公司、子公司宁波海仕凯驱动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0年6月3日,由于公司聘请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更名为“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证券”)担任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并由其承接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保荐机构瑞信证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海仕凯驱动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与保荐机构瑞信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11月1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结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命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和“年产25万套智慧办公驱动系统生产线新建项目”,终止“年产15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均含账户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共计10,727.13万元已按规定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专户销户后,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至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销户。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仍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

●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涨幅巨大,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8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会议具体时间以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告为准,详见《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5)。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业,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8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会议具体时间以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告为准,详见《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5)。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所处气体储运装备制造行业,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526,554,520.7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3,304.9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70,610.5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受国际油价及天然气价格的波动及国家政策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1-075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思进智能,证券代码003025)于2021年12月7日、12月8日、12月9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37名被激励对象中21人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该21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712,5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另,由于在本年度考核期内,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16名在职激励对象中共有30人未达到优秀级别,公司按其绩效级别,相应将其当年行权额度的一定比例予以注销,共计64,360份股票期权。

以上共计776,86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500,000份调整为6,723,140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37名调整为116名。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了上述776,86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一股权激励》、《公司章程》、《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程序合规。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股本,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份鸡苗和种猪销售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份鸡苗和种猪销售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1年11月份销售情况

1、鸡苗销售情况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1月鸡苗销售数量5,010.35万只,销售收入10,901.09万元,同比变动分别为18.78%、-10.46%,环比变动分别为2.29%、58.32%。

2、种猪销售情况

公司2021年11月种猪销售数量279头,销售收入91.17万元。同比变动分别为2,436.36%,805.36%,环比变动分别为149.11%、137.24%。

上述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一定差异,仅作为阶段性财务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二、原因说明

1、2021年11月鸡苗销售价格环比上涨,公司鸡苗销售收入环比增加。

2、公司种猪销售数量基数较小,客户出于生物安全考虑,通常会选择将购买的种猪一次性集中运走,故公司月度销售种猪数量不均衡。2021年11月种猪销售收入同比增加,系种猪销售数量同比增加和销售价格同比下降所致;种猪销售收入环比增加系种猪销售数量环比增加所致。

三、风险提示

1、上述披露仅包含公司鸡苗和种猪的销售情况,不包含其他业务。

2、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解除质押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6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解除质押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杭州晨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晨莘”)的通知,其将所持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情况、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份销售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1-077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份销售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1年11月份销售情况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1月实现销售收入13.0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70%,较上月环比变动-4.16%。其中,家禽饲养加工板块鸡肉销售收入为9.29亿元,较去年同期变动-4.03%,较上月环比变动-12.38%;深加工肉制品板块销售收入为5.6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0.16%,较上月环比增长11.62%。

销量方面,11月份家禽饲养加工板块鸡肉销售数量为9.45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3.81%,较上月环比变动-11.10%;深加工肉制品板块产品销售数量为2.27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4.70%,较上月环比增长19.36%。

二、说明

进入2021年以来,公司以圣农“十四五”规划为纲要做到全面发展。

在白羽肉鸡种源培育方面,公司历经十余年锻造出 “圣泽901”白羽肉鸡配套系,并正式取得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颁发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证书》;

在食品深加工板块,实现产销快速增长,尤其是进入双十一活动时段后,公司C端渠道业绩较上年大幅提升,2021年中期陆续上新的 “脆皮炸鸡”及“嘟嘟翅”月销售额均突破千万元,公司C端爆品打造策略成效显著;

在家禽饲养加工板块,公司精益求精,持续优化管理水平,全面实施降本增效方案,保持并逐步拉大与行业内其他企业的比较优势。同时,公司产能扩增计划正逐步落地,为2022年公司产量增长提供了有利保障。

三、特别提示

1、家禽饲养加工板块鸡肉销售收入及销售数量为抵消前数据。

2、上述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一定差异,仅作为阶段性财务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1-55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山轻机”或“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收到公司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关于变更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2021年6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5号文核准,京山轻机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639,498股,天风证券受聘担任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委派郑皓先生、徐建豪先生为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为本次定向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鉴于天风证券保荐代表人郑皓先生、徐建豪先生因工作变动不能继续履行本次定向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相应职责,为保证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天风证券现委派李虎先生、赵珍女士接替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李虎先生、赵珍女士,持续督导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附:

李虎先生简历

李虎先生,现任天风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副总监,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央财经大学双学士学位,加入天风证券前曾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拥有7年投资银行和审计从业经历。曾主导、参与了东方电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金鹰重工IPO、多伦科技可转债、春秋航空非公开发行股票、星源材质可转债等项目。

赵珍女士简历

赵珍女士,现任天风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监,保荐代表人,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硕士学位。拥有3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曾参与天津磁卡重大资产重组、隆华科技可转债、远东租赁公司债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