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西藏旅游
股票代码:600749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风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2010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聘请的专业机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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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提请注意。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国风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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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国风集团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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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风集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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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兼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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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无。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国风集团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而减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12个月增加或继续减少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十二个月内的增持计划,如在十二个月内有增持计划,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未来三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20%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9,921,32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为13.1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风集团于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12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合计11,353,9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具体明细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国风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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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西藏旅游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国风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国风集团于2017年7月10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通过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国风文化的100%股权,间接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26,017,74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46%,减持后国风集团持有上市公司权益为29,921,32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1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国风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欧阳旭
2021年12月09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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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国风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欧阳旭
2021年12月09日
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21-096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12月8日,国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353,9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权益变动后,国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8,567,3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8%。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国风集团出具的《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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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权益变动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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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方式
2021年5月31日,国风集团通过公司披露减持计划公告,2021年6月23日至12月2日期间,国风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4,53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21年7月2日至12月8日期间,国风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6,814,7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合计减持比例达到5%。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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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减持计划及减持实施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6月28日、9月10日、12月4日披露的公告(2021-043号、2021-063号、2021-079号、2021-094号)。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托公司同日披露的《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根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未来三个月内,国风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20%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余永年
非职工代表监事:余永年、赵前进
职工代表监事:郑小三
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或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经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间要求,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以口头和电话方式临时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杨伟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6名,通讯出席董事3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杨伟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杨伟(主任委员)、郑立成、郭旭升
审计委员会:徐志康(主任委员)、贺雷、叶建阳
提名委员会:郭旭升(主任委员)、徐志康、赵国权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贺雷(主任委员)、郭旭升、郑小军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郑立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赵国权先生、张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亦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徐益曼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曾婷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后,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以口头和电话方式临时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余永年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余永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
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杨伟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余永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杨伟(主任委员)、郑立成、郭旭升
审计委员会:徐志康(主任委员)、贺雷、叶建阳
提名委员会:郭旭升(主任委员)、徐志康、赵国权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贺雷(主任委员)、郭旭升、郑小军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具体如下:
总经理:郑立成先生
副总经理:赵国权先生、张健先生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陈亦霏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徐益曼女士
内审部负责人:曾婷女士
董事会秘书陈亦霏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徐益曼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0-3376108
传真号码:0570-3376108
电子邮箱:zqb@qzjianwo.com
邮编:324000
办公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凤山路19号证券部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凤山路1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伟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8,485,5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34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8,484,8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34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律师出席情况
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3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股东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杨伟先生、郑立成先生、赵国权先生、郑小军先生、叶建阳先生、陈亦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杨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8,485,335票。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15票。
杨伟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杨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郑立成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8,485,320票。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0票。
郑立成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郑立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赵国权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8,485,320票。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0票。
赵国权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赵国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郑小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8,485,320票。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0票。
郑小军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郑小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叶建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8,485,320票。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0票。
叶建阳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叶建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陈亦霏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8,485,320票。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0票。
陈亦霏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陈亦霏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贺雷先生、徐志康先生、郭旭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贺雷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8,485,320票。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0票。
贺雷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贺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徐志康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8,485,320票。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0票。
徐志康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徐志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郭旭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8,485,320票。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0票。
郭旭升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郭旭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余永年先生、赵前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郑小三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余永年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28,485,320票。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0票。
余永年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余永年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赵前进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28,485,320票。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0票。
赵前进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赵前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婕、张洁薇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杨伟
非独立董事:杨伟、郑立成、赵国权、郑小军、叶建阳、陈亦霏
独立董事:贺雷、徐志康、郭旭升
上述9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或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21-046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1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经监事会主席周振国同意并提议,会议于2021年12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募投项目“中铁新型高速重载道岔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至2022年7月。会议认为:公司调整该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至2022年7月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21-047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1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12月9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诺德中心11号楼4307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其中委托出席董事1名,董事邓元发因事请假,委托董事长易铁军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易铁军主持。公司监事吴洪涛,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刘娟,董事会秘书葛瑞鹏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权限清单〉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机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员工总量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募投项目“中铁新型高速重载道岔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至2022年7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编号:临 2021-048)。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石庆鹏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石庆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石庆鹏先生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负责人副职2020年薪酬结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参股设立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产业及综合配套区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中标后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参股设立项目公司,持股比例为0.1%,认缴出资108.7万元,首期出资30万元。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张皋过江通道工程施工暨股权投资项目钢结构制造(C类)资格预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张皋过江通道工程施工暨股权投资项目钢结构制造(C类)资格预审,并提交资格预审资料。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石庆鹏先生简历
石庆鹏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00年7月加入中铁二局一公司,2012年6月至2018年6月先后任中铁二局装修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2018年6月至2020年6月任公司副总经济师,期间先后兼任投资运营部部长、西南分公司总经理;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西南分公司总经理;2020年12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西南分公司党工委书记。截至公告日,石庆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000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21-048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9日,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拟调整“中铁新型高速重载道岔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24号《关于核准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516,351,118股新股募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公司实际已经向8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78,548,89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5.85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99,999,985.75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90,000,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5,909,999,985.75元,截至2017年3月22日止,上述资金已到账;其中,计入股本378,548,895元,剩余资金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及相关税费后,计入资本公积。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德师报(验)字(17)第0017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14,054.38万元,其中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395,599.38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18,455.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90,945.13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13,999.5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临 2021-038)。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运用,同时提升科技研发水平,经公司谨慎研究决定,拟将下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均不发生变化,延长后的可使用状态具体日期见下表: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至2021年11月30日,中铁新型高速重载道岔研发中心项目已投入12,690万元,完成进度为43.76%,进度滞后。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具体设计方案不断优化调整,前后经过九轮设计讨论,影响开工比原计划推迟一个半月;二是前期政府各项审批手续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办理时间较长,较预计推迟一个月左右;三是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工程停工耽误工期近三个月;四是项目筹建组从成本节约方面考虑,反复讨论内部装修方案,不断进行优化调整,占用时间较长,影响工期滞后一个月。目前建设工程主体已完工,消防、电气、给排水及外幕墙工程已完成过半。预计2022年初将开始进行内部装修。为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及项目实际情况,经过谨慎研究论证,拟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2年7月。
四、公司决策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发表了如下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募投项目“中铁新型高速重载道岔研发中心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至2022年7月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该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中铁新型高速重载道岔研发中心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至2022年7月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该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中铁工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系出于公司自身情况考虑,经公司研究论证后的决策,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