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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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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1-010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容知日新”)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6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7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8.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50,115,600.00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53,798,544.1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6,317,055.9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164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原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由自筹资金进行补充建设。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原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的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2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相关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对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相关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对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容知日新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容知日新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1-011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容知日新”)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6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7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8.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50,115,600.00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53,798,544.1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6,317,055.9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164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决定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项目管理部门、采购部等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可以采取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等结算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按照合同需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时,由公司项目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填制资金付款单据,按公司规定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资金付款单据,通过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支付。

3、财务部门汇总并保留相关支付单据,序时逐笔统计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建立明细台账。

4、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用款情况,由财务部门定期填写置换申请单,并匹配相关付款清单,交由财务总监、总经理签字,完成置换申请的审核和批准。置换申请得到审批后,按季度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一般资金账户,同时通知并报送保荐机构备案。其中以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支付的按以下方式操作:对于自开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在其到期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资金账户;对于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转让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资金账户。

5、财务部门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资金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信息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银行票据、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募投项目。

6、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2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了加快票据周转速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容知日新本次拟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容知日新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1-012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容知日新”)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0.8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6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7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8.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50,115,600.00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53,798,544.1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6,317,055.9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164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0.8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可购买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日常的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与提供投资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公司本次进行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0.8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且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0.8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0.8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且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0.8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容知日新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元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1-013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12月8日,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RONDS Inc.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注销事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及其他重大财务决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子公司的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注销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三、注销子公司的原因

截至目前RONDS Inc.无实际经营业务,公司基于整体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根据战略定位和实际经营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对子公司的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拟注销全资子公司RONDS Inc.。

四、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注销的全资子公司RONDS Inc.无实际经营业务,RONDS Inc.注销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相应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影响。RONDS Inc.的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4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

(1)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上午9:15-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上午 9:15一2021年12月9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展诚大道8号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吴少英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2人(代表股东15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5,265,4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603,671,326股的15.2940%,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东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9,417,9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603,671,326股的8.070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0人,代表股份115,847,5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603,671,326股的7.2239%。

3、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吴少英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4,567,5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155%;反对677,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3%;弃权20,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7,9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1938%;反对67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37%;弃权2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244,540,3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044%;反对69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0%;弃权2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7,91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1234%;反对69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93%;弃权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

2.0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44,471,7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764%;反对74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9%;弃权4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7,84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9458%;反对74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51%;弃权4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44,469,4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755%;反对77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9%;弃权2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7,84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9399%;反对7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28%;弃权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3%。

2.0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244,464,1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733%;反对75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0%;弃权4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7,8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9262%;反对75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48%;弃权4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

2.0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244,453,7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764%;反对76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6%;弃权2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7,84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9459%;反对76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45%;弃权2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

2.0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244,467,8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748%;反对771,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6%;弃权2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7,84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9358%;反对77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70%;弃权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2%。

2.07募集资金运用

表决结果:同意244,509,7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919%;反对72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6%;弃权2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7,88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0442%;反对72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90%;弃权2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8%。

2.0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244,478,6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792%;反对76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2%;弃权2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7,85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9637%;反对76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90%;弃权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

2.0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244,668,4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566%;反对57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9%;弃权2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8,04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4549%;反对57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83%;弃权2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8%。

2.10议案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244,474,2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774%;反对76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16%;弃权2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7,84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9523%;反对76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81%;弃权2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4,570,0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165%;反对69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4%;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7,94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2003%;反对69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9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4,554,2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100%;反对66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5%;弃权50,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7,92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1594%;反对66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05%;弃权5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2%。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4,560,5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126%;反对68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6%;弃权21,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7,93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1757%;反对68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84%;弃权2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9%。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4,569,3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162%;反对64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3%;弃权50,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7,94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1984%;反对64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14%;弃权5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2%。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关联股东露笑集团有限公司、李伯英女士、李陈永先生代表的129,417,910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14,841,0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1312%;反对95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52%;弃权5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7,49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3859%;反对95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30%;弃权5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2%。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4,173,2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5547%;反对1,03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1%;弃权6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7,54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1733%;反对1,03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67%;弃权6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9%。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4,551,7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090%;反对68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9%;弃权2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7,92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1529%;反对68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29%;弃权2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2%。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4,475,1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778%;反对77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7%;弃权16,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7,84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9546%;反对77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37%;弃权1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09 证券简称:豪悦护理 公告编号:2021-091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1-075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悦护理或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7月23日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资金正常周转使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自有资金的情况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含15.0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和办理有关事项,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资金正常周转使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自有资金的情况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含20.0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时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该决议自获得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1年9月6日,公司向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具体赎回情况如下: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阿拉尔市军垦大道东 75 号领先商业写字楼 12 楼新农开发董事会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召开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1年12月09 日上午 9:15-9:25,9:30一11:30,下午 13:00一15: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1人,董事唐建国、王进能、汪芳,独立董事吴明、崔艳秋、欧阳金琼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李军华、张萍萍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吴天昊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对新农开发“五年以上”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新农开发监事会监事辞职暨增补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明、付立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