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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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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1-124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储晓明先生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确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议授权召开本次会议。

3.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14:30。

(2)A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H股股东登记及参会事项请参见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连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回避情况详见以下二所述,披露情况详见2021年12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议案回避表决的关联/连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续签证券与金融类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本关联/连交易事项议案时,与该等关联/连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将回避该关联/连交易议案的表决。

以上议案审议情况详见2021年12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上述议案属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5)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2301870 010-88085057

传真:0991-2301779 010-88085059

联系人:朱莉 李丹

邮编:830011

五、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66。

2.投票简称:申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下午3:00。

2.A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出席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日期:年 月 日有效期限: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同意、反对、弃权”栏目中用“○”明确授意委托人投票;如无明确投票指示,应当注明是否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法人股东单位需在委托人处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1-125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74号),公司所属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短期公司债券。(相关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2021年12月8日,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完成发行工作。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80亿元,分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人民币33亿元,期限243天,票面利率2.64%;品种二发行规模人民币47亿元,期限365天,票面利率2.68%。本期债券登记完成后拟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3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谭洪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2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8.35%。

●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谭洪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质押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接到控股股东谭洪汝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洪汝先生不存在后续质押计划。如有变动,公司将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9日,谭洪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1-072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具体内容为公司拟受让关联方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美亚”)持有的奇瑞 S18(瑞麒 M1)及 S18D(瑞麒 X1)车型的先进成熟技术,开发生产纯电动轿车及SUV,加快纯电动乘用车项目进展,助力公司实现飞跃发展,本次购买资产的最终转让价格以评估价与交易暂定价(13,230万元)孰低为准(评估基准日为 2021年 8月 31 日)。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 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进行的评估已于2021年11月5日完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聘请的第三家资产评估机构正对上述评估结果进行复核。相关资产盘点、清理和交接仍在进行中。

2021年12月6日,公司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市中能绿色启航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于晶、姜鹏飞、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名股东的函,建议公司董事会按照审慎性原则,将此次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 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提请召开临时董事会的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1)。

在公司董事会等相关方作出是否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最终决定之前,公司暂不履行与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收购协议》,协议中约定的在2021年12月25日前支付剩余的 50% 价款的义务也暂停不履行(此事项已与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达成口头一致)。

本次关联交易购买资产的后续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9日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1-69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被受理的情况

近期,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优尼斯工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工业”)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1)沪03破305号。《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裁定受理沈阳市旭锐商贸有限公司以优工业无力偿还到期债务为由向法院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对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优工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公司将丧失对其控制权,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公告事项可能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一定的影响,最终影响将依据破产清算结果确定。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该事项进展的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2021-060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7日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9日在深圳市以视频联通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4人,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14票。本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马明哲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决议推荐蔡浔女士出任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并同意提交本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蔡浔女士,47岁,现任深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深圳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路劲基建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蔡浔女士历任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处长、调研宣传处处长、干部监督处处长、干部二处副处长。蔡浔女士获中南工业大学(现为中南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蔡浔女士出任本公司董事尚须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及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董事任职资格后方可生效。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股票资产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0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股票资产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2月9日,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授权董事长执行上市参股股份管理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2021年度在公司内部决策机构审定的上市参股股份管理方案范围内,对不超过20亿元账面值的股份减持操作的执行进行审批。

根据公司自身经营需要,为了回笼部分资金,公司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技,股票代码:002202)的股份。2021年10月27日至12月8日,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所持有的金风科技股份6775.2243万股,占金风科技总股本的1.60%。本次减持后,公司仍持有金风科技37725.6674万股股份,占金风科技总股本的8.93%。

本次出售股票资产,扣除成本及相关税费后,对公司2021年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4.0589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1.24%。以上数据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最终情况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宝沃相关资产被查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21-101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宝沃相关资产被查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8日,公司收到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宝沃”)寄送的《关于法院查封宝沃资产的情况汇报》,北京宝沃相关资产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查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查封的基本情况

(1)当事人

申请人:北京宝沃债权人,共计34家

被申请人:北京宝沃

(2)查封情况

因无力偿还供应商等债权人欠款,相关债权人申请将北京宝沃相关资产查封,涉案金额约12356.5万元。

(3)本次查封财产情况

本次查封的北京宝沃的资产,产权不属于福田,也非北京宝沃以资抵债的相关资产。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查封的资产均为北京宝沃生产经营所必需,本次查封会对北京宝沃产生重大影响,也对公司相关债权的收回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已于11月11日申请对宝沃相关资产予以查封,法院尚未实施。此次北京宝沃资产被其他债权人查封后,如法院准予公司对北京宝沃资产的查封申请,则只能轮候查封。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债券代码:143039债券简称:17北方1

债券代码:14333 债券简称:17北方2

债券代码:16323 债券简称:2北方1

股票代码:6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1一084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办理可交换公司债券

担保及信托专户撤销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9日,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稀土)接到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公司〕发来的《关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解除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登记的通知》,因其拟发行的“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在注册有效期内未发行,其拟于近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开立的“包钢集团-银河证券-20包集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专户)的撤销登记手续。包钢(集团)公司本次债券担保及信托专户登记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方稀土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包钢(集团)公司持有公司1,358,560,369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39%;其中,通过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公司323,9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92%。包钢(集团)公司担保及信托专户撤销登记完成后,存放于担保及信托专户中的全部股份将转回包钢(集团)公司证券账户,担保及信托专户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包钢(集团)公司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中,质押公司股份297,000,000股,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1.7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7%。

本次担保及信托专户撤销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要约收购。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0日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7

转债代码:113566 转债简称:翔港转债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建军先生与上海翔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402万股公司股份。现对其中“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相关内容补充如下:

1、原公告内容:“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部分中“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现补充为: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2、原公告中“重要内容提示”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补充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建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4,70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12%;上海翔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4,43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8%,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牧鑫青铜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牧鑫青铜2号”)持有公司股份17,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5%。董建军先生持有翔湾投资99.75%的股份,为翔湾投资实际控制人,牧鑫青铜2号单一委托人董婷婷女士系董建军先生之女,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9 债券代码:155142 债券简称:19世茂G1

债券代码:155254 债券简称:19世茂G2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2021年兑付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8沪世茂MTN003,债券代码:101800699)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8沪世茂MTN003

4.债券代码:101800699

5.债券余额:人民币3,000万元

6.债券期限:3年

7.本计息期债券利率:4.50%

8.兑付日:2021年12月17日

9.注册通知书文号:中市协注【2017】MTN548号

二、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相关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发行人: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杰

联系方式:021-20203200

2、主承销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道锌

联系方式:021-61877240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电话:021-23198787、23198888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销售及近期购得土地使用权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1-168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销售及近期购得土地使用权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公司实现签约销售面积126.43万平方米,同比减少0.46%;实现签约销售金额252.91亿元,同比减少13.57%。2021年1-11月,公司累计实现签约销售面积1,242.77万平方米,同比增加16.09%;累计实现签约销售金额2,827.97亿元,同比增加15.21%。鉴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存在差异,以上统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自2021年10月销售及购地情况简报披露以来,公司近期新增项目情况如下:

上述新增项目情况统计口径包含公司参与投资的全部房地产项目。鉴于未来公司可能就部分项目引入合作者,影响招商蛇口在项目中所占权益比例。上述比例供投资者作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1年12月13日起新增上海农商银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2月1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海农商银行办理下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注: 上表中同一产品不同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

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

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

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

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962999

网址: www.srcb.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兴银汇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4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凡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即2021年12月13日之前(含该日)办理变更手续,并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记录为准。

(3)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0-96326)咨询详情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ffunds.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十五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1-09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十五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十五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1年12月9日发行完毕,相关发行情况如下:

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刊登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 10 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十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70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十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十一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1年12月9日发行完毕,相关发行情况如下:

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在以下网站上刊登:

1、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

2、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