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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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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1-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为136.2533万股,限售期为6个月。

● 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20日(12月18日非交易日,故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1号),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冠电气”)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02.7296万股,并于2021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3,610.9184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10,514.578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7.251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3,096.339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7489%。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473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所持限售股数量为136.2533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0011%。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136.2533万股,将于2021年12月2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配售对象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

金冠电气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金冠电气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金冠电气对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冠电气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36.2533万股,限售期为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2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1-035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99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公开发行了14,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0,000.00万元,扣除保荐费用1,200.00万元后公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38,800.00万元,上述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上述实收募集资金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合计254.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138,546.00万元,已于2020年4月15日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 371ZC009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0年修订),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

(二)三方监管情况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公司山东鲁联新材料有限公司、鲁丰织染有限公司及其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6月,另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签订外币《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签署的上述相关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签署的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账户开立情况

募集资金的专户开立情况具体如下:

三、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情况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726 200726 股票简称:鲁泰A 鲁泰B 公告编号:2021-069

债券代码:127016 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工业大麻是特殊管制领域,法规和政策监管变化、市场和外部宏观环境变化等因素会带来不确定性风险;工业大麻市场行情、竞争格局及工业大麻监管政策等存在不确定性。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明名称:一种用于抗癌止吐减毒增效的汉麻药对及其制备方法

证书号:第4826460号

专利号:ZL 2020 1 0978011.2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专利申请日:2020年09月14日

专利权人:大通汉麻生物科技研究院(青岛)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1年11月30日

专利权期限:20年(自申请日起算)

本发明专利涉及一种新型中药制剂,本发明属于中药及其制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抗癌止吐减毒增效的汉麻药对及其制备方法,该汉麻药对是由主药汉麻果实(火麻仁)提取物并辅以生姜提取物的组合。

二、实用新型名称:一种含有汉麻纤维的干法造纸非织造布

证书号:第14769508号

专利号:ZL 2021 2 0931720.5

专利类型:实用新型

专利申请日:2020年04月30日

专利权人:大通汉麻生物科技研究院(青岛)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1年11月19日

专利权期限:20年(自申请日起算)

本实用新型属于非织造布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含有汉麻纤维的干法造纸非织造布,主体结构包括汉麻纤维层、热熔纤维层和木浆纤维层,热熔纤维层位于汉麻纤维层和木浆纤维层之间;汉麻纤维层与热熔纤维层之间以及热熔纤维层与木浆纤维层之间均采用热粘合法粘接;经热粘合形成非织造布表面和三维方向上密集分布着大量缝隙,增强了其吸附能力,能够有效吸收人体体液,无粘接剂,汉麻纤维层能够抑制细菌滋生,适合应用于女性卫生用品包裹层以及婴儿纸尿裤超薄芯体;其结构简单,成本低,天然抑菌,无化学剂,抑菌效果好。

三、实用新型名称:一种工业大麻花叶烘干装置

证书号:第14714255号

专利号:ZL 2021 2 0950501.1

专利类型:实用新型

专利申请日:2020年05月06日

专利权人:云南华云金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1年11月16日

专利权期限:20年(自申请日起算)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工业大麻花叶烘干装置,包括外壳、清洗箱和烘干架,所述外壳的上端设有通风板,且外壳的前端设有密封门,所述外壳的左端连接有清洗箱,且清洗箱的顶表面连接有盖板,所述盖板的中端设有活动轴,且活动轴的外表面连接有第一网架和第二网架,所述第一网架和第二网架上下两端设有连接板,且连接板内连接有固定插销,所述清洗箱的外表面连接有出水管和进水管,且进水管位于出水管的上端。该工业大麻花叶烘干装置,通过上下方向的设置风机,并在风机的末端设置加热丝,能够对设备内部持续供热,配合风机可以达到导向排放的效果,并配合排放板,能够全面的对设备内的大麻花叶进行干燥处理,从而增加了大麻花叶的受热面积。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得的专利证书,预计不会对公司短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夯实在生物工程及后端衍生功能性健康消费品布局,对公司开拓市场及推广产品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获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获得专利证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