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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性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1-100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6日以邮件、通讯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晓彬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叶晓彬先生对本次会议紧急召开情况进行了说明。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叶晓彬先生、刘品女士、李强先生、李朋先生、雷以平女士、杨志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沈友先生、梅春来先生、刘朝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材料,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9.6万元(税前),按月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1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1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拟定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0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1-101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6日以书面、邮件、通讯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乾坤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邹乾坤先生对本次会议紧急召开情况进行了说明。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彭湘宾女士、潘海恒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和发行费用的实际支付情况,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 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1-102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骏亚”)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相关事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一)提名叶晓彬先生、刘品女士、李强先生、李朋先生、雷以平女士、杨志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提名沈友先生、梅春来先生、刘朝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将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经对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查,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我们认为本次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均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3、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名叶晓彬先生、刘品女士、李强先生、李朋先生、雷以平女士、杨志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沈友先生、梅春来先生、刘朝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同意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相关事项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彭湘宾女士、潘海恒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表决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上述董事候选人及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附: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叶晓彬,男,1967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本科学历。1998年11月至今,任骏亚企业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11月至2013年5月、2014年12月至今任广东骏亚董事长;2005年11月至今,任广东骏亚总经理。
刘品,女,1970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本科学历。1998年11月至今,任骏亚企业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5月至2014年12月任广东骏亚董事长;2013年8月至今任骏亚国际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9月至今任香港牧泰莱电路国际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惠州市骏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11月至今,曾任广东骏亚财务副总监,现任广东骏亚董事。
李强,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11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广东骏亚副总经理、PCB事业部总经理、董事;2015年7月至今任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8月至2021年2月任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8月至2021年3月任长沙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至2021年6月任广德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至2021年11月任惠州市骏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惠州市骏亚精密电路执行董事、经理。
李朋,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7年6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广东骏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5年6月至2018年7月,任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18年7月,任龙南骏亚柔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2020年2月至2021年10月任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长沙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广德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珠海市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雷以平,女,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6月至今,任职于广东骏亚,2013年6月至2018年11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及财务总监,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长沙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2月至今,任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长沙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广德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杨志超,男,汉族,本科,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2011年4月起历任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德恒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主任;2018年7月至2020年11月,任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20年11月至今,任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4月起,任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6月起,任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拟任广东骏亚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沈友,男,195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1982年始一直在惠州学院任教,历任化学系副主任、主任兼党总书记、理工学院院长、教务处处长、资产设备管理处处长、党委委员,现已退休;2003年兼任惠州市安监局安全生产专家组组长;2009年任广东省第二批省部院企业科技特派员;2013年至今任中山大学惠州研究院特聘教授、惠州市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2018年10月至今,任广东骏亚独立董事。
梅春来,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5月至2016年9月,任广东鹏翔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6年11月至今任广东文佩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现拟任广东骏亚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朝霞,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4月至2009年6月任惠州TCL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会计;2011年6月至2012年9月任惠州市辉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旭日集团)财务主任;2013年6月至2015年5月任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财务主管;2016年11月至2018年1月,任惠州财税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惠州财税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8年2月至2019年3月,任惠州市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19年3月至2019年11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惠州市汇智华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20年12月至今,任惠州市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现拟任广东骏亚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彭湘宾,女,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15年入职长沙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曾任长沙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体系工程师、体系主管、总经办主任、人事部经理、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2021年1月至今任广东骏亚营运管理中心经理。现拟任广东骏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潘海恒,女,1992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15年7月至2017年11月任董事长秘书,2017年11月至今任广东骏亚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专员;2018年1月至今任广东骏亚监事。
证券代码: 603386 证券简称: 广东骏 公告编号:2021-104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章程备案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公司董事会人数增加,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加粗显示)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为便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登记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并按照工商部门的最终核准意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1-105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人民币22,807,937.70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2,807,937.7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1,129,97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08元,共计募集资金190,099,973.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87,877.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912,095.68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603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东骏亚: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和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项目拟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2,193.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二)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6,187,877.32元,其中截至2021年11月26日止已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5,810,518.8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1年12月7日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12656号”《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807,937.7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193.14万元以及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876,537.70元。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807,937.7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193.14万元以及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876,537.70元。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和发行费用的实际支付情况,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止2021年11月26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编制的《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合理性和合规性进行了确认。
公司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2、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以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656号)。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之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1-106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7日
至2021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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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4.00、5.00、6.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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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1年12月27日之前将填写后的回执(附件3:回执)及登记文件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授权书)发送至邮箱investor@championasia.hk 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办法: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三)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13:00 至14:10,14:10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四)登记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6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次大会不发放礼品。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 号6 楼
联系电话:0752-2595831、0755-82800329
传真:0755-82800329
邮箱:investor@championasia.hk
联系人:李朋、李康媛
3、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3: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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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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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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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回执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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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请用正楷填写上述内容,涂改即视为废文;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填写签署后于2021年12月27日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A第17楼,
电话:0755-82800329,联系人:李朋、李康媛,传真:0755-82800329,
邮箱investor@championasia.hk。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1-103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0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405.91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5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邱俊洲,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5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0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姓名王曙晖,199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8年8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肖梦英,2012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8年1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
2021年度,公司拟支付大华所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9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不含税),合计120万元(不含税),较2020年度增加10万元。
此收费定价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从业资质、专业能力、独立性及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认可大华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已多年执行公司年度审计业务,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在工作中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了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持了独立性和谨慎性,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在约定时间内较好地完成了全部审计工作。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我们已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2021年12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有关事宜。
5、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1-10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刘水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刘水波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刘水波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附:简历
刘水波,男,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10年9月至2015年4月任广东骏亚人力资源部经理,2015年5月至2019年3月任广东骏亚人力及综合管理部经理,2015年至今任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4月至今任广东骏亚人力行政中心经理。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督察长任职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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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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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2015年4月24日修正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和“中国证监会核准高管任职资格的日期”不再适用。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按规定向监管机构备案,并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的无异议函。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招商沪深300增强策略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招商沪深3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1年12月10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场内简称:300增强,扩位证券简称:沪深300增强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61990,申购、赎回代码:561991。
截至2021年12月9日,本基金持有的股票、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7.97%,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咨询详情。
风险揭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暂停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理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自 2021 年 12 月 10日起暂停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认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业务,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正常办理。敬请投资者妥善做好交易安排。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咨询有关详情: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001
网址:http://www.hffund.com/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2月 10日
华泰柏瑞中证5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21年12月10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场内简称:500指增,扩位简称:500增强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61550,申购、赎回代码:561551。本基金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
截至2021年12月9日,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95.69%,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