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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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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2021-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6 证券简称:片仔癀 公告编号:2021-036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漳州万达嘉华酒店三楼(大宴会厅A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潘杰先生因公务不能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会秘书陈纪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大会采用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独立董事贾建军先生、范志鹏先生、郑振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潘杰先生、独立董事李广培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陈纪鹏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刘丛盛先生、总工程师洪绯女士、总会计师杨海鹏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关于补选董事人选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军利、殷庆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36 证券简称:片仔癀 公告编号:2021-037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潘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潘杰先生因工作调整,向董事会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潘杰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日常经营。潘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至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潘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潘杰先生自担任公司董事长以来,团结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职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抢抓发展机遇,积极拓宽营销渠道,有效稳定市场秩序,各项经营指标稳步增长,推动了公司持续发展壮大。在此,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潘杰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于 2021 年 12月 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林纬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8号)。

特此公告。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证券代码:600436 证券简称:片仔癀 公告编号:2021-039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潘杰先生因工作调整,向董事会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补选董事人选的议案》,会议提名林纬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经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保证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正常运行,根据董事会成员的变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同意对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原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李广培(主任委员)、潘杰、林柳强、郑振龙、范志鹏

战略委员会:

潘杰(主任委员)、黄进明、陈纪鹏、李广培、范志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范志鹏(主任委员)、黄进明、贾建军、李广培

现调整为:

提名委员会:

李广培(主任委员)、林纬奇、林柳强、郑振龙、范志鹏

战略委员会:

林纬奇(主任委员)、黄进明、陈纪鹏、李广培、范志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范志鹏(主任委员)、林纬奇、贾建军、李广培

以上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36 证券简称:片仔癀 公告编号:2021-038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下午在公司片仔癀大厦22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和议案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林纬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与《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潘杰先生因工作调整,向董事会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为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林纬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林纬奇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业务部门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正常运行,根据董事会成员的变化,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同意对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公告》(2021-039号)。

本议案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月 10 日

附:

林纬奇先生个人简历

林纬奇,男,196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学学士。1987年8月至1988年6月,任福建省漳州师范学院英语系教师;1988年6月至1988年7月,任福建省东山县教育局干部;1988年7月至1996年9月,历任福建省东山县外经委干部、外资科副科长、外资科科长;1996年9月至2001年12月,历任福建省东山县外贸公司副经理、经理;2001年12月至2014年3月,历任香港漳龙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21年11月,任福建省漳州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西电国际

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修订)

证券代码:601179 股票简称:中国西电 编号:2021-041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西电国际

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修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西电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电国际”)。

● 被担保人名称:西电国际全资子公司西电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电香港”)、马来西亚西电电力输变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电马来”)。

● 本次担保金额:26.8亿元人民币(含外币折合等值人民货币金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介绍

西电香港和西电马来均为西电国际100%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金分别为7.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1.3万元)和100万马来西亚林吉特(折合人民币174.8万元)。

综合考虑风险及成本因素,西电国际采取使用国内授信额度为西电香港和西电马来提供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为西电香港和西电马来开立保函。

1.西电国际向西电马来合同履约提供金额不超过21亿人民币(折合等值货币)连带责任信用保证,另为其开立银行保函金额3亿元人民币(折合等值货币),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西电国际向西电香港合同履约提供金额不超过2.8亿人民币(折合等值货币)连带责任信用保证,含为其开立的保函,类型及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3.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合同中约定不明的,按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12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西电国际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西电马来

公司名称:马来西亚西电电力输变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马来西亚沙捞越州古晋市TABUANHEIGHT商业中心

注册资本:100万马来西亚林吉特

法定代表人:程号

经营范围:工程总承包、工程建设、咨询及其其他工程类服务。

西电马来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西电马来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2.西电香港

公司名称:西电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Unit05,10/F,CDWBuilding,388CastlePeakRoad,TsuenWan,N.T.,HongKong

注册资本:7.5万美元

董事:张耀武

经营范围:主要开展成套设备和投标项下的承包工程及相关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贸易。

西电香港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西电马来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西电国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电马来和西电香港均为西电国际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西电国际拟向西电马来合同履约提供金额不超过21亿人民币(折合等值货币)连带责任信用保证,另拟为其开立银行保函金额3亿元人民币(折合等值货币),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拟向西电香港合同履约提供金额不超过2.8亿人民币(折合等值货币)连带责任信用保证,含为其开立的保函,类型及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合同中约定不明的,按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西电国际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处于风险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开展国际业务,进一步拓展业务市场,提升竞争力,董事会同意西电国际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0.75亿元人民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0.75亿元人民币,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均为0.36%,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0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1179 股票简称:中国西电 编号:2021-042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西电新能源在西电财司

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修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被担保人名称:西安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电新能源”)

● 本次担保金额:14.80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新能源项目开展需要,公司为西电新能源在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电财司”)开展自营贷款业务提供不超过14.8亿元人民币的最高担保额度,担保期一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12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西电新能源在西电财司自营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西电新能源注册资本金6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注册地址为西安市高新区唐兴路7号B座一层,法定代表人为张旭宏,该企业为陕西省A级纳税人企业,经营范围为电力工程施工、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及技术服务,交流直流输变电设备、电力整流装置、自控装置的销售、工程项目成套设备、机电成套设备(不含汽车)的设计、安装、调试、检测及技术改造和技术服务。西电新能源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西电新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西电新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西电新能源在西电财司的自营贷款授信额度14.8亿元提供信用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西电新能源与西电财司签订的借款合同载明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西电新能源提供担保处于风险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开展新能源业务,进一步拓展业务市场,提升竞争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西电新能源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0.75亿元人民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0.75亿元人民币,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均为0.36%,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0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

飞机经营租赁业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1-097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

飞机经营租赁业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司法拍卖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ST华钰 公告编号:临2021-118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司法拍卖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完成过户登记的股份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钰矿业”或“公司”)控股股东西藏道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衡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125,44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632%。

● 本次拍卖股权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道衡投资《关于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华钰矿业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结果的提示性公告》(临2021-116号),公司控股股东道衡投资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相关情况如下:

2021年11月26日10:00:00至2021年11月29日10:03:56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第二中院”)在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道衡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125,446股。竞买人陈柏霖通过竞买号P0155在上海第二中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华钰矿业( 601020)8125446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97,920,000元。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通过道衡投资《关于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的告知函》获知,上述司法拍卖涉及的8,125,446股股票,已成功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过入方为陈柏霖。

三、股份过户完成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本次公司总股本根据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2021年12月8日股东名册总股本计算,公司总股本555,311,665股。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上述股东存在一致行动人或关联关系。

四、风险与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2、本次拍卖股权划转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本次拍卖股权划转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道衡投资及华钰矿业日常经营及生产活动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ST华钰 公告编号:临2021-119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

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被动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钰矿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西藏道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衡投资”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18.5276%减少至16.4741%。当前持股比例为持股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因公司“华钰转债”处于转股期,总股本持续变化,截至2021年12月8日,公司总股本为555,311,665股。

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收到控股股东道衡投资发来的《关于公司累计减持数量达到1%的告知函》。其分别于2021年8月29日至2021年8月30日期间和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1月29日期间,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道衡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0,000股和8,125,446股,累计拍卖股份11,125,446股,合计变动占公司总股本的2.003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1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司法拍卖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临2021-112号)及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司法拍卖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临2021-118号)。

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股东相关减持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本次公司总股本根据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2021年12月8日股东名册总股本计算,公司总股本为555,311,665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道衡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后续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于2021年9月16日、10月8日分别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关联航空公司逾期租金债务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10月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1-075、2021-080号公告。

根据上述授权,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及其下属全资SPV与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航空”)签署了《债务及租赁重组框架协议》及《Supplemental Agreement》,就3架A330系列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方案,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进展情况概述

2016年11月、2016年12月及2017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分别通过全资SPV广州南沙渤海九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渤海九号”)、广州空港渤海一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渤海一号”)及天津渤海六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六号”)与首都航空开展了两架A330-300飞机及一架A330-200飞机经营性租赁业务,经营租赁租期12年。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12月9日及2017年3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6-228、2016-257、2017-043号公告。

2021年2月10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高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的重整申请。2021年3月13日,海南省高院裁定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其中包括天津渤海飞机租赁客户首都航空。2021年10月31日,海南省高院裁定批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

根据首都航空重整工作相关安排,结合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为争取与首都航空开展的飞机租赁业务维系,减少公司损失,公司与首都航空就公司向其出租的3架A330系列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方案。

根据海航集团航空主业板块引战工作安排,自2021年12月8日起,首都航空的经营管理实际控制权利正式移交至战略投资者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相关规定,公司与首都航空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同受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视同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吉祥工业区5-1号;

3.法定代表人:王晓东;

4.注册资本:231,5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公务机出租飞行、医疗救护飞行(不含诊疗活动)、航空器代管和直升机引航作业业务;保险兼业代理;销售食品;销售工艺美术品、机械设备、化妆品、日用品、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利用飞机模拟机提供训练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物基本情况

1.标的物名称:A330系列飞机;

2.制造商:空客公司;

3.类别:固定资产;

4.数量:3架。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交易的达成是公司根据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与交易对方平等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近日,天津渤海与首都航空在北京签署了《债务及租赁重组框架协议》;天津渤海下属全资SPV南沙渤海九号、空港渤海一号及天津渤海六号分别与首都航空在北京签署了《Supplemental Agreement》,就3架A330系列飞机经营租赁业务达成了重组方案,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截至2021年2月10日逾期租金的偿还方案

⑴对截止2021年2月10日与该三架飞机租赁有关仍未清偿的存量债务豁免35%,豁免金额约为12,733.41万元人民币。

⑵对截止2021年2月10日与该三架飞机租赁有关仍未清偿的存量债务的65%(约23,647.77万元人民币),承租人应在3年内按季平均等额清偿且首次清偿日期不晚于2021年12月20日。

2.关于飞机租约调整

⑴租金金额:自2021年2月11日至原租赁合同租期到期日,租金调整为在原约定租金基础上降低12.5%(调整后租金);自2021年2月11日起1年内按照飞行小时支付净租金,费率为2000美元/飞行小时,保底净租金为调整后租金的25%,且最高不超过调整后租金;

⑵续租选择权:出租人和承租人均有权选择按照市场租金在目前的计划到期日基础上续租5年;

⑶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后付,但自2021年2月11日起至法院裁定批准承租人破产重整计划之日(即2021年10月31日)止期间的应付租金,应当在法院裁定批准承租人破产重整计划之日后1个月内按照调整后租金全额支付且不晚于2021年12月20日。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首都航空重整工作相关安排,结合目前飞机租赁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天津渤海与首都航空达成上述重组方案有利加强公司飞机租赁业务维系,减少公司损失,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七、与首都航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2021年10月8日分别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关联航空公司逾期租金债务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中上述三架飞机租赁有关截至2021年2月10日仍未清偿的存量债务的豁免金额是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许可的逾期租金债务重组的框架范围内根据授权作出,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5月20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5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1-022、2021-025、2021-035号公告。根据上述授权,2021年度公司与首都航空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45,540万元人民币,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期间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年初至2021年12月8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首都航空已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0,003.04万元人民币(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4463计算)。

本次飞机租赁业务重组后,自2021年2月11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预计发生租金金额不超过19,121.54万元人民币,纳入2021年度公司与首都航空不超过45,540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

证券简称:*ST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1-113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153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康医疗”)于2021年7月9日收到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陇南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及《通知书》。陇南中院于2021年7月8日裁定受理申请人广州中同汇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1年8月6日作出(2021)甘12破1-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为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连晶、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李文阁担任管理人负责人。

2、法院已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如法院裁定公司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根据《上市规则》第 14.4.1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叠加“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仍为“*ST恒康”,股票代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以及《关于变更公司股票交易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管理人就公司重整进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整情况进展

陇南中院作出(2021)甘12破1-2号《民事裁定书》,根据债权人会议核查的情况,债务人、债权人对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县支行等37家债权人的债权均无异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确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县支行等37家债权人的债权。

目前,管理人依法接受债权人补充申报债权并继续审查已申报债权。

恒康医疗重整投资人遴选现场评审会在陇南中院召开,经评审委员投票,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获得7票,中民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医疗”)获得6票。根据评审规则,新里程被评选为恒康医疗重整投资人,中民医疗被评选为备选重整投资人。

在陇南中院的指导监督下,管理人正与新里程协商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等相关文件,管理人将及时公告协议签署进展情况,并持续推进破产重整相关工作。

二、风险警示

1、法院已依法受理对公司重整的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 14.4.1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仍为“*ST恒康”,股票代码不变。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股票交易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

2、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上市规则》第 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如法院裁定公司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管理人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管 理 人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41),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 10 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拍卖公司股东王柏兴先生持有公司的 6,399.97万股股份。现将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结果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竞价结果确认书》显示,本次拍卖王柏兴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网络拍卖竞价结果如下: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前述人员,尚需依照《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上述股份最终是否成交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本次司法拍卖被动减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动减持情况如下表: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拍卖竞价成功的股票尚未完成过户,最终结果以本次拍卖股份被法院裁定以及最终完成过户为准。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4,204.3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7.76%。如本次司法拍卖事项最终成交并完成过户,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7,804.3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0.42%,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造成重大影响。

2、本次拍卖事项后续将涉及缴纳拍卖余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持续关注此次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以及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配合相关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相关报告和公告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网络拍卖平台出具的竞价结果确认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