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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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1-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1-086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7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939.4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07,145.6723万股的0.6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1年12月15日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意见;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就本激励计划的合规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0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0年10月15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0年11月2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82名激励对象授予5,0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以上事项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0年12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公司向278名激励对象授予的4,927.5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12月15日上市。

6、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6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6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以上事项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1年5月28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21年6月17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手续。

7、2021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2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对270名激励对象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共计1939.40万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以上事项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说明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上市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40%、30%、30%。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0年12月15日,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1年12月14日届满。

2、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2021年12月15日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70名。

3、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39.4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307,145.6723万股的0.63%。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注:1、上表中未包含已离职激励对象;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发布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6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6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1年5月28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21年6月17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2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已离职人员外,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员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

注: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关于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1-087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智联”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致力于发展传化智能物流服务平台,为进一步完善多层级物流枢纽网络,提升供应链一体化服务能力,公司同意传化物流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投资设立宜昌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公路港”),拟投资运营宜昌公路港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此项交易在公司董事长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560589212Y

成立时间:2010年9月1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82,754.858738万元

注册地址:萧山区宁围街道新北村

法定代表人:陈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报检业务;无船承运业务;智慧物流领域内、计算机领域内、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仓储管理、供应链管理、物流信息服务;货物装卸及搬运服务;仓库租赁及仓储设备租赁;道路货物运输;市场营销策划;企业投资管理(除证券、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外),企业管理咨询;公路港物流基地及其配套设施投资、建设、开发;销售:仓储软件、仓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智能仓储运输系统、燃料油、有色金属、建材、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汽车及其配件、轮胎、机油、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橡胶制品、纺织原料及辅料、服装、纸制品、纸浆、木制品、机械配件、皮革制品、电线电缆、通讯设备、节能产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机械设备及汽车租赁(除金融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报关业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传化物流94.1591%股权,传化物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项目公司工商登记信息

公司名称:宜昌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MA4F5BLM9C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0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189号

法定代表人:张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通信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润滑油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制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代理记账;保险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宜昌市是湖北省重要的综合型交通枢纽,作为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部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 、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长江中游城市群成员之一 ,区位优势明显。宜昌公路港作为传化智能公路港网络的重要节点,将依托宜昌的产业特色,打造沿长江绿色流通新模式,有助于提升公司在中西部区域的产业物流服务能力。

本次投资完成后,新设公司可能面临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将会以不同的措施控制化解风险。本次对外投资传化物流将以自有资金出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