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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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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1-070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与表决的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二级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二级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公司为二级子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丁公路支行申请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公司为二级子公司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申请3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丁公路支行申请4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公司为二级子公司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申请2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庐山市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和都昌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在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申请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均为人民币39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续签关于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续签关于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托管协议的公告》)

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董事长王晓先生与董事张小平先生、刘磊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1-071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二级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拟为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5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本次拟为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借款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7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本次拟为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借款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 因被担保人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为二级子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昌荣”)、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乡盛达公司”)、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乡汽车销售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丁公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形成的债务进行担保,

公司本次拟为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500万元;拟为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借款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700万元;拟为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借款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00万元,合计担保金额为4,400万元。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二级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9月25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安源镇十里村

法定代表人:罗世胜

注册资本:26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对实业的投资、一汽大众品牌汽车销售、一类汽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汽车租赁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永安昌荣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781.24万元,负债总额为4,880.7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836.24万元),资产净额为2,900.5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72%。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037.82万元,实现净利润76.45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永安昌荣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811.26万元,负债总额为3,014.0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995.64万元),资产净额为2,797.1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87%。2021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11,698.21万元,实现净利润-102.67万元。

(二)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9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源西大道76号

法定代表人:廖建煌

注册资本:55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汽车销售及服务,汽车零部件批发、零售,二手汽车交易,汽车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萍乡盛达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425.98万元,负债总额为1,824.3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95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824.31万元),资产净额为601.6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20%。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38.64万元,实现净利润37.70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萍乡盛达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893.18万元,负债总额为1,345.5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95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345.51万元),资产净额为547.6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07%。2021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1,535.58万元,实现净利润-54.01万元。

(三)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4月20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源西大道76号

法定代表人:邓勇

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汽车销售及服务,汽车零部件批发、零售,二手汽车交易,汽车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萍乡汽车销售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408.45万元,负债总额为7,886.2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7,886.27万元),资产净额为1,522.1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82%。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914.23万元,实现净利润26.21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萍乡汽车销售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038.81万元,负债总额为6,940.4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8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940.45万元),资产净额为1,098.3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6.34%。2021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11,973.52万元,实现净利润-423.83万元。

三、拟签署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为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而签署的相关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

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 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

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三年。

2、保证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担保金额: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保证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丁公路支行

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500万元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二)公司拟为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而签署的相关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

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 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

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三年。

2、保证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担保金额: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保证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丁公路支行

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400万元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三)公司拟为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而签署的相关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

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 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

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二级子公司在银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有利于二级全资子公司资金筹措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且公司本次拟为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为4,400万元,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02%,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为二级子公司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萍乡长运盛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萍乡市长运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在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是为保证上述公司资金筹措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程序符合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我们对《关于公司为二级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出具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8,3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91%,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6,5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99%;其余均为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213.8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77%,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1-072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为下属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庐山市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都昌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庐山市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在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申请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39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都昌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在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39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长运”)拟为其全资子公司庐山市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庐山客运”)在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申请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39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都昌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都昌客运”)在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39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担保人: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浔南大道97号

成立日期:2007年09月30日

注册资本:18993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徐秋霞

主营业务:县内、县际、市际、省际班车客运及旅游包车、出租车客运、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汽车租赁;普通货运;零担、大型物件、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站场、货运站场经营;汽车维修;汽车配件销售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90,813.00万元,净资产为63,831.01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742.03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庐山市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被担保人:庐山市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1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南康镇白鹿大道119号

法定代表人:熊韬

注册资本:2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城市公共交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庐山公交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02.83万元,负债总额为404.2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04.21万元),资产净额为198.6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05%。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6.13万元,实现净利润-1.38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庐山公交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22.19万元,负债总额为267.4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67.44万元),资产净额为254.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22%。2021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470.50万元,实现净利润58.02万元。

(二)都昌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被担保人:都昌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成立日期:2020年5月6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鄱湖大道以东

法定代表人:陈玲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县内、县际、市际、省际班车客运及旅游包车、城市公交、城乡公交、城际公交、出租客运,站场经营、站务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普通货物仓储,汽车修理(限分支机构经营),门店、柜台出租,汽车冲洗、汽车充电服务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都昌公交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480.38万元,负债总额为1,492.7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492.72万元),资产净额为987.6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18%。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73万元,实现净利润-12.34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都昌公交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337.00万元,负债总额为1,391.4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391.45万元),资产净额为945.5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54%。2021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186.22万元,实现净利润-44.96万元。

四、拟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长运拟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签署的为庐山客运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

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担保金额: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390万元

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长运拟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签署的为都昌客运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

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担保金额: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390万元

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是为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庐山客运和都昌客运的资金筹措和良性发展,符合九江长运的整体利益。九江长运对子公司银行账户施行统一管理和资金归集,且庐山客运与都昌客运本次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申请的借款金额较小,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和九江长运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庐山市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和都昌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在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申请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上述二公司资金筹措和良性发展,符合九江长运的整体利益。庐山市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和都昌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申请的借款金额较小,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和九江长运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的程序符合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我们对《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出具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8,3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91%,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6,5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99%;其余均为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213.8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77%,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1-073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与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

有限公司续签关于南昌公交出租汽车

有限责任公司等

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避免同业竞争,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受托管理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市政”)的全资子公司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交集团”)控制的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8次,金额为126,280.4924万元。上述关联交易中,公司向间接控股股东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8亿元额度事项、向控股股东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借款4亿元额度事项、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申请总额为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他关联交易和本次关联交易合计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也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避免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南昌市政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产生潜在同业竞争,根据南昌市政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公司拟与公交集团续签关于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之托管协议,公交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同意委托公司管理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交出租”)85%的股权、南昌公交湾里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湾里出租”)100%股权、南昌市第二出租汽车公司(以下简称“第二出租”)产权、南昌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出租”)95.05%股权、江西大众交通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交通”)40%股权、南昌大众交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维修”)100%股权、丰城惠信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惠信”)45%股权、江西永修顺祥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修顺祥”)100%股权、南昌公交洪城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汽运”)90%股权、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交石油”)100%股权、南昌市公交顺畅客车维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顺畅”)100%股权。

公交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南昌市政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8次,金额为126,280.4924万元。上述关联交易中,公司向间接控股股东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8亿元额度事项、向控股股东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借款4亿元额度事项、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宾大道支行申请总额为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他关联交易和本次关联交易合计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也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续签关于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董事长王晓先生与董事张小平先生、刘磊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将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划归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批复》,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划归南昌市政管理。目前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6,567.6853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3.0869%;南昌市政直接持有本公司4,741.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667%。因此,南昌市政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交集团为南昌市政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南昌市青云谱区井冈山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李伟

注册资本:923838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6月18日

营业期限: 2015年6月18日始

经营范围:城市公共交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交集团唯一股东为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其持有公交集团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交集团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88,865.96万元,资产净额为252,037.55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营业收入54,706.20万元,实现净利润-5,128.33万元。

2、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安石路7号

法定代表人:姜志强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09月18日

营业期限: 2001年09月18日至2051年09月17日

经营范围:汽车出租、汽车配件批发、零售(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交出租85%股权,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持有公交出租15%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交出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468.35万元,资产净额为1,224.47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营业收入1,095.65万元,实现净利润-30.89万元。

3、南昌公交湾里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塌石路1号

法定代表人:刘广群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30日

营业期限: 2009年10月30日至2059年10月29日

经营范围:出租汽车客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湾里出租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湾里出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24.58万元,资产净额为335.30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营业收入273.03万元,实现净利润31.20万元。

4、南昌市第二出租汽车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集体所有制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福山巷78号

法定代表人:朱同民

注册资本:61.3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54年10月10日

营业期限: 1954年10月10日始

经营范围:房屋租赁;出租汽车客运,客运汽车租赁;汽车修理(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机动车辆保险兼业代理;停车场服务;汽车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出租系集体所有制企业,目前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托管理其产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第二出租资产总额为4,593.71万元,资产净额2,390.66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营业收入1,442.57万元,实现净利润0.12万元。

5、南昌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南京西路58号4栋

法定代表人:李淑华

注册资本:521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30日

营业期限: 1999年11月30日始

经营范围:出租汽车、汽车清洗、停车服务、旅游定时班车客运、汽车修理(限下属单位经营)、客车租赁(含大、小客车、小轿车);机动车辆兼业代理保险(以上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南昌出租95.05%股权,南昌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工会持有南昌出租4.95%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昌出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340.10万元,资产净额为3,535.77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营业收入669.68万元,净利润0.13万元。

6、江西大众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南京西路58号

法定代表人:董继缘

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01月11日

营业期限: 2001年01月11日至2031年01月10日

经营范围:出租汽车营运、长途客运、机动车辆保险兼业代理、汽车租赁(以上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大众交通45%股权,南昌市出租汽车公司持有大众交通40%股权,江西大众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工会持有大众交通15%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众交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639.02万元,资产净额为2,623.55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营业收入2,900.36万元,实现净利润39.58万元。

7、南昌大众交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南京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刘晏

注册资本:6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10日

营业期限: 200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09日

经营范围:二类汽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压力容器的安装(限车用CNG气瓶);汽车成套设备、天燃气气瓶(空瓶)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以上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大众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持有大众维修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众维修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4.79万元,资产净额为52.9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58万元,实现净利润-15.16万元。

8、丰城惠信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丰水湖公园北门停车场旁

法定代表人:夏仁芳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7日

营业期限: 2017年11月17日始

经营范围:城市公共交通,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销售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丰城惠信45%股权,丰城市交通运输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丰城惠信40%股权,、丰城市三泰道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丰城惠信15%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丰城惠信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993.42万元,资产净额为2,571.2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02.93万元,净利润-107.96万元。

9、江西永修顺祥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开元大道公交枢纽站

法定代表人:谢荣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3月28日

营业期限: 2018年03月28日始

经营范围: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公路旅客运输、信息咨询及服务,充值卡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永修顺祥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永修顺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126.28万元,资产净额为1,457.12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营业收入279.95万元,实现净利润-261.72万元。

10、南昌公交洪城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客运配套中心1号调度楼2楼

法定代表人:徐治江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7月24日

营业期限: 2018年07月24日始

经营范围:公路旅客运输 ;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洪城汽运90%股权,南昌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持有洪城汽运1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洪城汽运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034.72万元,资产净额为1,450.95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营业收入583.44万元,实现净利润-66.29万元。

11、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解放西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胡春明

注册资本:698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03月04日

营业期限: 1993年03月04日始

经营范围:石油设备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汽油、柴油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22年7月23日止);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交石油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交石油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250.47万元,资产净额为3,476.81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营业收入54,506.75万元,实现净利润1,936.82万元。

12、南昌市公交顺畅客车维修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1906号

法定代表人:万基杰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01月18日

营业期限: 2006年01月18日至2026年01月17日

经营范围:二类汽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机械加工;压力容器的安装(1级限车用CNG气瓶);金属加工(贵金属除外);国内贸易;限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检验检测(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交顺畅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交顺畅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50.79万元,资产净额为213.21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营业收入950.17万元,实现净利润86.61万元。

三、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签署的股权托管协议约定的由公司托管的股权为公交集团持有的公交出租公司85%的股权;公交出租持有的湾里出租100%股权;公交集团托管的第二出租产权;公交集团持有的南昌出租95.05%股权;南昌出租持有的大众交通40%股权;大众交通持有的大众维修100%股权;公交集团持有的丰城惠信45%股权;公交集团持有的永修顺祥100%股权;公交集团持有的洪城汽运90%股权;公交集团持有的公交石油100%股权;公交集团持有的顺畅维修100%股权(以下简称托管股权)。

托管方将托管股权委托给公司管理和行使,托管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托管方享有的除处分权(含转让、赠与、质押等)及收益权(含收益分配请求权及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以外基于托管股权而产生和存在的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股东会提案权、股东会召开提议权等。公司接受委托管理和行使托管股权在前款规定中列明的股东权利。

四、 拟签署的股权托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方

甲方: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丁方:南昌公交湾里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戊方:南昌市第二出租汽车公司

己方:南昌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庚方:江西大众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辛方:南昌大众交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壬方:丰城惠信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癸方:江西永修顺祥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子方:南昌公交洪城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丑方: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寅方:南昌市公交顺畅客车维修有限公司

2、委托公司管理的股权

协议约定的托管股权为公交集团持有的公交出租公司85%的股权;公交出租持有的湾里出租100%股权;公交集团托管的第二出租产权;公交集团持有的南昌出租95.05%股权;南昌出租持有的大众交通40%股权;大众交通持有的大众维修100%股权;公交集团持有的丰城惠信45%股权;公交集团持有的永修顺祥100%股权;公交集团持有的洪城汽运90%股权;公交集团持有的公交石油100%股权;公交集团持有的顺畅维修100%股权。

托管方将托管股权委托给公司管理和行使,托管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托管方享有的除处分权(含转让、赠与、质押等)及收益权(含收益分配请求权及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以外基于托管股权而产生和存在的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股东会提案权、股东会召开提议权等。公司接受委托管理和行使托管股权在前款规定中列明的股东权利。

公司行使托管股权的股东权利需要托管方出具授权委托书的,托管方应当在公司通知的时间内出具符合公司要求的授权委托书。

托管方确认,在公交集团及下属企业与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形消灭之前,明确不可撤销的放弃单方解除本托管协议的权利,不以任何形式干涉、阻挠或影响公司行使托管股权的股东权利。

3、委托管理的期限

股权托管协议一年一签,直至被托管公司不存在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情形之日为止。

4、股权托管费用

各方同意,就协议规定的资产托管事宜,公司每年按照托管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0.005%向托管方收取托管费,每年结算一次,托管费应在托管次年的1月31日前由托管方支付给公司。实际托管期限不满一年的托管费用应按上述标准根据实际托管月份计算。在托管期间,公司因各方均可接受的理由履行本托管发生的费用超过当期计提的托管费的,公司可以要求托管方予以适当增加。如逾期支付,则每日按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5、违约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迟延履行协议项下其所承担的义务,应承担因此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构成前款违约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协议终止而造成的一切损失。非因双方过错,由于股权托管的任何条件不能满足而导致托管不成时,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6、争议的解决

协议当事人对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到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协议生效条件: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协议上签字并加盖本公司公章;以及公司的董事会作出同意协议的决议。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与公交集团签署关于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托管协议,是为了避免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南昌市政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产生潜在同业竞争。本次交易不发生任何资产权属的转移,公司仅托管上述托管企业的股权并收取托管费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续签关于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董事长王晓先生与董事张小平先生、刘磊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拟与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续签关于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拟与公交集团签署关于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托管协议,是为了避免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南昌市政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产生潜在同业竞争,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对上述事项给予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与公交集团续签关于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托管协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拟与公交集团签署关于南昌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托管协议,是为了避免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南昌市政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产生潜在同业竞争,有利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交易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基础上进行的,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与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以上关联事项已经公司第九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议案,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太平洋证券对江西长运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 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2021-074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8日 10点 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8日

至2021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载于2021年12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于2021年12月24日和12月27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2:30一5: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者,登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传真或信函为准。

2、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需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隼、王玉惠、黄毅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1号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30038

联系电话:0791-86298107

传真:0791-86217722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