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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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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2021-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2 股票简称:云赛智联 编号:临 2021-035

900901 云赛 B 股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云赛智联)十一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21年12月6日发出,并于2021年12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金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所持上海仪电人工智能创新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院)43.7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黄金刚、徐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集中发展主业,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电集团)联合委托聘请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创新院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拟受让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股权涉及的上海仪电人工智能创新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21】第0511号)。经评估,产权持有单位拟转让的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5,769,750.00元。

同意以国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准,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交易平台,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仪电集团转让公司所持创新院43.75%股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对外披露的《云赛智联关于转让公司所持上海仪电人工智能创新院有限公司43.7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037)。

特此公告。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02 股票简称:云赛智联 编号:临 2021-036

900901 云赛 B 股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赛智联、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朱晓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所持上海仪电人工智能创新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院)43.7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集中发展主业,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电集团)联合委托聘请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创新院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拟受让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股权涉及的上海仪电人工智能创新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21】第0511号)。经评估,产权持有单位拟转让的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5,769,750.00元。

同意以国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准,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交易平台,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仪电集团转让公司所持创新院43.75%股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对外披露的《云赛智联关于转让公司所持上海仪电人工智能创新院有限公司43.7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037)。

特此公告。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 600602 股票简称:云赛智联 编号:临 2021-037

900901 云赛 B 股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公司所持上海仪电人工智能

创新院有限公司43.75%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拟以2021年3月31日为基准日,与仪电集团联合委托有资质的审计和资产评估机构对创新院全部股东权益实施价值评估,经评估,产权持有单位拟转让的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5,769,750.00元。以国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准,通过在上海市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协议方式,向仪电集团转让公司所持创新院43.75%的股权。

● 交易风险:本次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人下的协议交易,不存在因公开挂牌导致无人竞价的风险。

● 截至目前,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88.70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仪电人工智能创新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院”)系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电集团”)和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赛智联”、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企业,注册资本:2,4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仪电集团出资1,350.00万元,持有创新院56.25%股权;云赛智联出资1,050.00万元,持有创新院43.75%股权。创新院现主要从事人工智能人才培养、企业与城市数字化转型服务等相关业务。

目前创新院处于持续研发投入期,需大量资金的支持,且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尚未最终确立。为进一步聚焦公司主业,公司拟以2021年3月31日为基准日,与仪电集团联合委托有资质的审计和资产评估机构对创新院全部股东权益实施价值评估,以国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准,通过在上海市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协议方式,向仪电集团转让云赛智联所持创新院43.75%的股权。

公司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云赛智联关于转让公司所持上海仪电人工智能创新院有限公司43.7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此次股权受让方仪电集团系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云赛智联转让所持创新院43.75%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独立董事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前对该项关联交易议案予以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建雄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68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35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通讯产品、设备及相关的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和维护,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外围设施,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照明器具、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除蓄电池)、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船用配套设备、家用电器的研发、设计、销售及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以及上海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仪电集团经审计后的总资产797.96亿元,净资产228.27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85.57亿元,净利润4.77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创新院43.75%股权

上海仪电人工智能创新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27日,由仪电集团和云赛智联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2,400.00万人民币,其中:仪电集团出资1,350.00万元、云赛智联出资1,050.00万元。创新院面向政产学研合作执行人工智能项目的工作空间和开发平台,通过制定多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帮助上海加强AI人才梯队建设;通过持续研发AI关键技术,将AI科研成果转化到实际应用中。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创新院经审计后总资产21,968,200.80元,净资产13,822,402.26元,营业收入8,226,665.54元,净利润-10,113,563.72元。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创新院总资产10,257,965.02元,净资产4,239,805.83元,营业收入1,989,884.46元,净利润-9,582,596.43元。(未经审计)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公司与仪电集团联合委托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创新院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拟受让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股权涉及的上海仪电人工智能创新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21】第0511号)。经评估,产权持有单位拟转让的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5,769,750.00元(该评估报告已取得国资授权监管单位核准备案),以前述评估值为参考,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拟转让股权的价格为5,769,750.00元。

由于创新院成立时间较短,至今仍处于研发持续投入期且连年亏损,经营业务尚未步入正轨,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迅速,创新院对应的平台产品的软件和功能一直处于不断调整中,需要更多成本去培育,成本的付出和能带来的回报难以预计,因此未来年度的经营收益与风险在基准日时点尚难以可靠地估计,不具备应用收益法评估的前提条件,此次交易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交易定价依据。此交易定价已客观真实反应了股权价值,交易价格公允。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于本次董事会批准该交易后,将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交易平台,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仪电集团转让云赛智联持有的创新院43.75%股权,将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与协议受让方仪电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云赛智联已经获得对本次转让行为的所有内部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已经批准了本次转让行为及相关国资管理部门对于《评估报告》的备案。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和发展要求,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和支持主业。

(二)对公司影响

由于创新院成立至今处于基础研发投入阶段,尚未形成有效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处于持续亏损状态。该部分股权初始投入1050万元,由于持续发生亏损,该部分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4,733,776.23元,经评估,该部分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5,769,750.00元。如继续持有该部分股权,将减少公司的净利润。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消除该部分股权投资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黄金刚、徐珏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意见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估值合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和支持主业,没有发现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董事长张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制定《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关于制定《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关于制定《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四)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因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曹红梅女士、王光华先生、崔铭伟先生、韦茜女士和商永鑫先生回避行使表决权。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技术改造,通过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天津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水利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中标金额242,556,000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开招标程序依法合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7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因公开

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对泰达环保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共5家公司的10个项目进行技术改造,上述技改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和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经过公开招标、评标、预中标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天津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水利公司”)为中标方,中标金额为242,556,000元。

(二)关联关系

天津水利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曹红梅女士、王光华先生、崔铭伟先生、韦茜女士和商永鑫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就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申请豁免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等决策程序并获得同意。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关联方名称:天津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3103319698M

3. 住所:河西区珠江道29号

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 法定代表人:运如广

6.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7. 成立日期:1980年10月12日

8. 经营范围:水利设施和水利工程经营、水土建筑物施工承包;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制安、土木工程高低压线路架设;普通货运;土方工程;工程机械租赁及修理;煤气管道热力管网工程;混凝土试验;金属防腐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航道工程;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编制;机电安装工程;环保工程;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制造;泵站运营;河道养护及治理;园林绿化工程;劳务服务(劳务派遣除外);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建筑材料批发兼零售;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中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净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天津水利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津联(天津)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联商务”),实际控制人为泰达控股。

(二)历史沿革

天津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原名“天津市水利建筑工程队”,成立于1976年10月30日。2009年3月4日,天津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由天津市水利局划归天津市国资委直接监管,原水利局持有公司股权变更为市国资委持有。2010年12月8日划归为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有,2020年12月10日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天津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全部81.6%股权无偿划转至津联商务。目前,津联商务持有天津水利公司93.67%的股权,天津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工会持有6.33%的股权。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0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关系说明

(五)天津水利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艺设备提升改造项目

2. 项目内容: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艺设备提标改造设备系统的详细设计、设备制造及供货、运输、安装、系统调试和性能保证以及技术指导、培训等相关服务工作。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共6家单位投标,经履行评审程序后确定中标方及合同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协议由有技改计划的泰达环保及其控股子公司共5家(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高邮泰达环保有限公司、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和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分别与天津水利公司签署合同/协议,合同总金额共计242,556,000元。

(二)合同/协议的其他主要条款

1. 合同范围: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2. 合同的价格与支付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合同价款的支付:

(1)预付款:卖方在签订合同60日内提交签约合同金额10%履约保函。买方在收到卖方设备签约合同金额30%的收据,经审核无误后3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

(2)到货款:设备全部到场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买方在收到设备签约合同金额6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审核无误后30日内,买方向卖方设备签约合同金额的30%。

(3)验收款:成套设备联动调试、72+24h试运行验收合格且买方设备签约合同金额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审核无误后3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设备签约合同金额的30%。并退回履约保函。

(4)质保金:设备质保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0%在质量保证期满扣除应予扣除的金额后(如需),30日内无息支付。

3. 建造及交货前检验: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4.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最终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泰达环保所属项目实施技术改造,是满足日趋严格的环保标准的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生态环保项目稳定、高效运营的能力。本次技改工程项目实施进度将根据泰达环保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定,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初至今,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462.81万元,未达到《上市规则》的信息披露和审议标准。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意见请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九、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三)《中标通知书》

(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艺设备提标改造合同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1-053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7.9548万股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年12月16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易八贤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三)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6日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29)。

(四)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0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1)。

(五)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注:

1、 董事、副总经理蔡金娜女士因在前6个月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本次暂不归属。其第一个归属期待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3523万股。

2、 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蔡金娜女士、马兴泉先生、张晓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薛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继续聘任刘彬彬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3、 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换届并选举CHUN-LIN CHEN先生、蔡金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4、 王国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5、 上表中的职务信息已根据职务变化更新,前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未作调整。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5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1年12月16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7.9548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股份变动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858号《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1年11月20日,公司实际已收到45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6,991,473.72元,其中,新增股本79,548.00元,转入资本公积6,911,925.72元。

2021年12月8日,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公司2021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954,043.22元,基本每股收益为2.92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62,079,548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1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9,548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176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星源”)因经营需要,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常州分行申请授信1,000万元整。公司为上述授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2021年12月10日收到江苏银行常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Z062321000651)。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星源”)因经营需要,向江苏银行常州分行申请授信5,000万元整。公司为上述授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2021年12月10日收到江苏银行常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Z06232100065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星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3月12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永国

住所:常州市武进区兴东路888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离材料、纳米材料及各类功能材料的研发和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以上均不含国家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及禁止项目);锂离子电池隔膜的制造;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江苏星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主要财务数据:

江苏星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常州星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4月5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英强

住所:常州市兴东路888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离材料及各类功能材料的研发和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以上均不含国家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及禁止项目);锂离子电池隔膜的制造;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常州星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常州星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江苏星源

1、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2、债务人: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额:最高限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5、保证范围: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常州星源

1、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2、债务人: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额:最高限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5、保证范围: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提供担保后,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73,827.7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8.88%。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Z062321000651)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Z062321000650)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1-021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北京中科创新园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湖北安泰泽善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禾远动视传媒有限公司、山东中科创新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6,743,131.72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2.17%。

二、政府补助的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均与收益相关且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

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93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现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1-076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白宏本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白宏本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白宏本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董事长补选工作。

白宏本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尽职勤勉,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13日

股票代码:600107 股票简称:美尔雅 编号:2021046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郑继平先生的辞职报告。郑继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郑继平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少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补选董事等后续相关工作。

郑继平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